桃江县妇女儿童事业稳步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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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妇女儿童事业稳步持续健康发展

 

——2014年《桃江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报告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桃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发展工作,自颁布实施《桃江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以来,为做好“规划”的实施,促进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切实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力度,制定政策,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根据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采取措施,克服困难,使我县妇儿童事业稳步持续健康发展。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基本状况

(一)妇女儿童生存的经济环境明显改善。随着桃江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城乡居民的生存环境明显改善,经济实力增强,居民收入提高。2014年,全县人均GDP 23855元,比上年增加2344元,同比增长10.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082元,同比增长8.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76元,同比增长13.45%。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城乡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妇女儿童教育事业蓬勃发展。近年来,桃江县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环境,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县教育事业得到协调发展。2014年,全县投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6.94亿元,比上年增加0.56亿元。公共财政教育支出6.24亿元,比上年增加0.59亿元。学前教育普及率提高,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其中女生净入学率达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4.2%,成人识字率100%,特殊教育在校学生人数74人,其中女生28人,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5年。

(三)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得到加强。一是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医疗卫生条件逐步改善。2014年,全县财政投入医疗卫生经费3.86亿元,妇幼保健经费1049万元,分别同比增加4100万元、112万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妇女孕期保健成效显著。2014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4.02%,同比提高0.62个百分点;农村孕妇住院分娩率为99.92%,提高0.12个百分点;农村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为100%;农村妇女常见病筛查覆盖率92.85%,提高51.95个百分点;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22例,其中女性8例,分别同比减少7例和3例。三是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免疫工作得到加强。儿童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0.49%,同比降低1.01个百分点;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88.28%,提高3.78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肥胖发生率为0.13%,降低0.37个百分点;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86.07%,提高0.97个百分点;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率、流脑疫苗接种率、乙脑疫苗接种率、甲肝疫苗接种率分别为99.97%99.95%99.91%99.94%,免疫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

(四)妇女儿童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发展。一是随着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就业形势保持稳定。2014年,全县就业人员47.77万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为5.2万人,与上年持平。二是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发展。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7万人,其中女性为2.1万人,占44.68%;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4.53万人,其中女性参加人数为1.8万人,占39.74%的比重;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3.1万人,其中女性为1.47万人,占47.42%;参加生育保险企业职工人数为2.2万人,其中女性为1万人,占45.45%;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职工人数5.2万人,其中女性为1.4万人,占26.92%;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41万人,其中女性为0.73万,占51.9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32万人,其中女性为1.76万人,占53.01%。女性从业人员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较好的解除了她们的后顾之忧。

(五)妇女参政议政范围不断扩大,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是衡量妇女发展的重要尺度,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2014年末,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家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为100%,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58.85%15个乡镇班子中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的班子有10个,占66.7%比重;县直91个领导班子中配备有女干部的班子有51个,占56.04%的比重。全县干部总数为15243人,其中女性为5644人,占37.03%的比重。公务员总数为2271人,其中女性为519人,占22.85%的比重。大学生村官48人,其中女性25人,占52.08%的比重。

(六)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工作不断增强。我县持续加强妇女儿童权益法制宣传,加大对社会丑恶现象的依法惩治力度,加强法律援助,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妇女儿童。2014年破获强奸案件 12件;破获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11件;没有发生被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有力地打击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活动,妇女儿童得到了有效的法律保护。

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得到了发展,妇女自身保护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儿童权益保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妇女就业难。由于妇女生理及家庭的影响,一直以来存在着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特别是想就业的女性,一方面技能弱化、文化水平低,不能适应企业需求;另一方面同等条件下女性就业低于男性,尤其是年龄较大的女性就业选择面就更小了,导致一些企业女性员工薪酬低,工作环境不优,社保不落实,这些对提高妇女的地位及生活改善都有一定的影响。

(二)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妇女自我保健意识不高,如孕产妇死亡率为10.51/10万,较上年增加了1.01/10万;二是儿童健康状况欠佳,活产出生缺陷发生率、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发生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比上年增长0.840.540.140.02个百分点;这些反映儿童健康成长本应降低的指标,不降反升,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三)留守儿童的学习和心理教育工作丞待加强。留守儿童由于短期或长期失去直接监护人,在缺乏父爱母爱的环境中成长,生活在事实上的“单亲家庭”或“隔代家庭”中,长期情感缺失和心理失衡导致许多“留守儿童”心理不能健康发展。

(四)妇女儿童社会生活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2014年是“十二五”规划到期的前一年,到2014年末,全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社区儿童之家,孤儿养护、流浪儿童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的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培训、综合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四个项目还是空白,有待进一步引起重视,加大投入逐步建立和健全完善。

三、几点建议

2015年,是《桃江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的最后一年,为确保规划得到全面如期有效实施,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规划实施绩效评估,强化部门工作责任。政府要对规划实施进行全面评估和绩效评价,针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适当调整政策,实行项目资金倾斜,加大对指标末达标部门的督促力度,强化督查考核,有效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各项指标在规划期内达标。

(二)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主要是要进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与健康知识宣传,让群众充分认识婚前医检的益处,尤其是让年轻人充分认识到婚前医学检查是促进家庭幸福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重要手段,也是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的第一道屏障,有助于出生人口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巩固和加强出生缺陷的一级预防能力,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主动性。

(三)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妇女儿童依法维权意识。要进一步加大《规划》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传媒手段广泛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母婴保健法》及妇女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农村卫生保健、生活环境改善工作。一是拓宽农村卫生室保健业务范围,让妇女儿童能就近享受服务。二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建设。对农村地区的薄弱领域实行政策倾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把农村清洁卫生工程和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率,加强农村的改厕技术指导,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农村改水受益率、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加强农村环保,为农村妇女儿童的生存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五)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管理工作。留守儿童已经成为一个十分急迫的社会问题,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给留守儿童建档立卡,全面掌握他们的家庭情况、生活现状、心理状况等。学校教职员工与留守儿童结成对子,每人分别负责几个留守儿童,从学习上、生活上、思想情感上对留守儿童给予关怀。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干职工和社会爱心人士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形成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共识和氛围。

(六)消除性别歧视,拓宽妇女就业渠道。要把妇女就业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统筹安排。一是大力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开发更多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岗位,提高女性就业人口比重,努力拓宽妇女就业渠道;二是要加强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妇女自身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增强竞争能力;三是全力落实小额贷款、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促进妇女自主创业。

[供稿:益阳市统计局]

[责编:赵莉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