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2年度全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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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统计局,省直各厅局,各大中专院校,各有关单位,各调查队:

    按照湖南省统计局《关于2002年统计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湘统函[2002]35号)和《关于组织2002年度全局重点科研课题招标的通知》(科研所函[2002]4号)要求,各地围绕统计理论、统计制度、统计方法及统计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问题积极组织课题申报。总体来讲,今年课题申报涉及面广,选题把握准,申报数量大幅增加。

    经全省统计科研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统计局科研所)初步评审,并报科研项目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在综合考虑课题设计论证的理论水平与应用价值、课题组力量以及其他保障条件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和择优立项的原则,从申报课题中评选出立项项目43项,现予公布(名单附后)。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认真做好研究工作。

    一、项目完成时限:从全省统计科研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立项通知书起,一年内有效,可提前结项,超出管理时限一般不予结项。项目承担者虽在管理时限内完成了研究任务,但经过鉴定不符合研究要求,则不予结项,也不参与立项课题评比。

    二、课题结项:为评估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研究成果定稿后,承担单位应自行选择具有同专业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三至五人进行评审鉴定。由专家写出评审意见。课题经评审鉴定后,项目单位应将研究成果及鉴定结论等材料,一式三份提交全省统计科研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统计局科研所)。经专家结项评审后,符合要求的,由全省统计科研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结项证书。

    三、项目管理:全省统计科研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立项课题将定期检查,各课题组在研究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统计科研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四、 经全省统计科研项目领导小组同意,结项课题可参加全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及有关的合作出版计划;优秀项目可推荐参加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的评选;也可参加全省统计科学研讨会。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