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学会关于撤销交通统计分会、农业统计分会和民意调查分会的决定

湘统学〔2015〕7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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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精神,经湖南省统计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撤销交通统计分会、农业统计分会和民意调查分会。 

  特此公告。 

    

  湖南省统计学会 
20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