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2年统计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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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单位,各调查队;各市州统计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统计科研管理,规范统计科研工作,提高全省统计科研水平,引导统计科研服从、服务于统计工作与经济建设,经研究决定,从2002年4月1日起至4月25日止受理2002年全省统计科研课题立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全省统计系统、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单位和个人。课题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具有课题组织、研究能力和水平。各市州统计局负责本地区范围内的课题申报。

    二、课题范围。包括统计基础理论、统计制度方法的创新与完善、统计方法在统计实践中的应用、统计体制改革等。

    三、立项课题基本要求。第一,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第二,理论体系科学、严密,理论依据充分,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第三,有创新意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和提高;第四,要做大量而深入的调查研究,资料翔实,论据充分,实事求是,有较强的实际指导意义。

    四、课题管理、评审和奖励。立项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具体负责课题的组织和研究,省统计局将对所有立项课题进行跟踪督促检查。立项课题一般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省统计局、省统计学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优秀课题将适当予以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省统计局科研所将从立项课题中筛选部分课题申报国家统计科研课题立项。

    五、申报时间。立项课题按要求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于2002年4月10日前报省统计局科研所(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31-2212536;E-mail:kys-hn@stats.gov.cn;课题立项申请书的电子稿放在省统计局Ftp上kys的"课题申请书"子目录内,课题申报者可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