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会员:
根据《湖南省统计学会章程》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会员及专业统计分会每年向本会交纳会费2000元或2000元以上”,现将缴纳2016年度学会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 10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 3000元/年
单位会员: 2000元/年
二、缴费时间
请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会费通过银行转账汇至学会财务。
三、汇款帐户
收款单位:湖南省统计学会
账 号:800029377320014
开 户 行:长沙银行文艺支行
汇款用途请注明“2016年会费”及汇款单位。
联系人:邓静,电话:0731-82211214,E-mail:273860448@qq.com。
湖南省统计学会秘书处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