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2016年度学会会费的通知

湘统学秘[2016]5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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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单位会员:

  根据《湖南省统计学会章程》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会员及专业统计分会每年向本会交纳会费2000元或2000元以上”,现将缴纳2016年度学会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 10000/

  副会长单位: 3000/

  单位会员:  2000/

  二、缴费时间

  请于2016930日前将会费通过银行转账汇至学会财务。

  三、汇款帐户

  收款单位:湖南省统计学会

    号:800029377320014

  开 户 行:长沙银行文艺支行

  汇款用途请注明“2016年会费”及汇款单位。

  联系人:邓静,电话:0731-82211214,E-mail:273860448@qq.com

 

湖南省统计学会秘书处

2016年8月8日

                                

关于交纳2016年度学会会费的通知(扫描版).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