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06年度全省统计科研立项课题的通知
湘统办〔2006〕13号
各市州统计局,省直有关厅局,各大中专院校,机关各单位:
2006年度全省统计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2月20日至3月20日受理2006年度全省统计科研立项课题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政府统计系统、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单位和个人。课题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具有课题组织、研究能力和水平。各市州统计局负责本地区范围内的课题收集并统一申报。
二、课题范围
包括统计基础理论、统计制度方法、统计管理、统计创新、统计服务、统计改革与发展、统计干部队伍建设、统计文化建设及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的统计研究等。
三、立项课题基本要求
第一,理论体系科学、严密,理论依据充分,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第二,有创新意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和提高;第三,以大量而深入的调查研究为基础,资料翔实,论据充分,有较强的实际指导意义。
四、课题管理、评审和奖励
立项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具体负责课题的组织和研究,省统计局将对所有立项课题进行跟踪督促检查。立项课题一般要求在一周年内完成,省统计局、省统计学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优秀课题将予以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省统计局科研所将从立项课题中筛选部分课题申报国家统计科研课题立项。
五、申报时间
立项课题按要求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于2006年3月20日前报省统计局科研所。联系电话:0731—2212536,邮编:410011,E—mail:kys@omhn.stats.gov.cn,课题立项申请书电子稿放在湖南统计信息网http://www.hntj.gov.cn/“学会之家”/“科研指南”栏目内,课题申报者可自行下载。
附件:2006年湖南省统计科研课题指南(参考方向)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06年湖南省统计科研课题指南(参考方向)
1.如何构建科学的、符合省情的地方统计工作体系;
2.政府统计部门统计产品的开发和利用;
3.科学发展观下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计评价指标体系;
4.如何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度;
5.统计数据质量的控制和评价;
6.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计评价问题;
7.统计“一套表”的实践与完善问题;
8.如何加强和改进统计服务;
9.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10.统计信息化建设有关问题;
11.统计队伍建设问题;
12.农业普查相关问题;
13.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问题;
14.统计法制建设问题;
15.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