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报告的通知
各市州全面小康办:
根据《湖南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办法》(湘发〔2013〕6号)文件精神,各市州、县市区全面小康办要根据统计监测数据,形成2015年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报告,报送省全面小康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流程
市州全面小康办负责收集、整理和审核县市区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同时撰写本级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后报省全面小康办。
二、报送要求
(一)各市州、县市区全面小康办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15年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报告的撰写工作。
内容主要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各地2015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特点和成效;第二部分是找“短板”找出各地推进全面小康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第三部分2016年准备是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已采取或将采取怎么样的措施来解决。
(二)统计监测报告格式和字数,标题统一为《某某市州(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报告》;一级标题用一、二、三等表示,二级标题用(一)、(二)、(三)等表示,三级标题用阿拉伯数字1. 、2. 、3. 来表示;报告中实现程度数据一般保留1位小数;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
(三)报送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前。统计监测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xkjc@126.com。
联系人:
吕涛(负责洞庭湖片区及大湘西片区),电话:0731-82212536。
赵海军(负责长株潭片区及湘南片区),电话:0731-82214747。
省全面小康办
201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