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环境污染问题的成因与对策

来源: 时间: 200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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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下发了关于“三农”工作的五个1号文件,特别是去年的第1号文件,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奋斗目标。治理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不能顾此失彼,要合理安排,统筹兼顾,齐头并进。恰遇在第35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我们深入农村踏访了临澧县辖的新安、官亭、修梅等乡镇,调查了解了8个村的20个组,涉及到33个农户。通过调查,使我们对新农村建设环境污染问题的原因、建议引发出了一些思考,现浅析于后,愿能起到抛砖引玉之效果。

    一、影响新农村建设环境污染问题的成因

    通过调查剖析,影响新农村建设环境污染的因素虽然很多,但归纳起来,大致可概括为以下“四难”。

    1、部分村民环卫意识差,乱丢乱甩制止难。因为农村地面大,空间广,一般村民的果皮、甘蔗皮、旧农用薄膜、空农药瓶等杂物乱丢乱甩已习以为常,误认为丢了甩了不影响什么,也不碍于大事。然而时间一长,“乱扔物”腐烂发霉,散发出一种臭气,不仅污染了空气质量,而且又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即使有觉悟的群众出来制止,但农村毕竟不比城市,想制止也制止不了,更制止不好。如我们在这次调查了解中,发现有个乡的少部分村民自家的果皮、腐烂变质的食品等乱丢乱甩时,我们当即出面说服劝阻,不仅没有达到效果,反而他们还说:“你们吃河水管得宽,我甩乱物与你们无关”。

    2、农村居住分散,垃圾集中处理难。农村不仅地面广,而且地形差异决定了居住的分散型,然而对农村的垃圾物处理也是一件棘手难事。全县11.5万农户,有80%的农户都分散居住着,特别是部分偏远山乡,单家独户甚多,加上交通又不十分方便,集中清运处理垃圾可比是“蓝纸上写蓝字,难上加难”。4月份,全县抽调千名干部,下到各乡镇的村组,帮助村组清运垃圾和修建垃圾池,虽然解决了一些问题,但也不十分理想。如村组修建的垃圾池,要求村民把自家的垃圾自觉堆放于垃圾池中,但一直不能成为自觉行动,如今不少池子还空着,真是费力又没有起到好的效果。

    3、六畜未实行集中圈养,粪便收拣难。据调查摸底,全县农村除猪、牛以外,其余畜禽都未实行集中圈养,作为一种低级动物的畜禽,乱拉乱洒已成本性,只要到农村走一走,畜禽粪便无处不见,即使有人经常清扫,也不能长久,这个问题对农村来说,已成了一种“不治之症”。在这次调查中,我们走访部分村民,他们说这个问题在农村已成习惯,我们一是没有人手,二是没有那么勤快。的确如此,要把农村所有畜禽实行集中圈养,不是一下子能解决的问题。

    4、化肥农药的大量施用,水质净化难。80年代以后,我国由于受西方石油农业的影响,片面追求高能量的投入,形成了高投入、高产出、高污染的生产模式,化肥、农药开始了大量施用。临澧县农村也不例外,仅化学肥料一笔,施用量由80年代中期的6万吨增到现在的13万吨,增加了一半之多,由于化学肥料、农药的大量施用,而过量的肥料、农药渗入浅层地下水中,使地下水硝酸盐含量增加,加重了水质的污染,造成水质净化出现了新的难度。

    二、解决新农村建设环境污染问题的对策

    解决新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不仅是当前,而且也是今后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因此,必须确保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受益和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这个大前提出发,从立法保障、规划引导入手,建立多功能集中处理的污染治理机制,推动生产方式变革和循环经济发展,力争用5~10年时间基本解决新农村建设环境污染问题。

    1、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体系。目前我国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因此,应从环境立法的角度入手,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体系。首先,要抓紧制订《全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订农业生产、污染物排放与控制等方面的环境标准,规定各级政府和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的环境法律责任;其次,要对农村环境建设和污染治理提供政策扶持,在征地、用地、税收等各方面给予优惠,建立有效的公共服务投入与收费机制;再次,要把一些行之有效的环境法律制度应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以加强预防性环境管理,强化管理环境的经济手段;最后,针对一些新出现的环境问题做出特别的法律规定,如禁止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转移、禁止农村大湖大库等自然水面投肥精养等等,尽可能使法律的规范调整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2、突出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先导作用。规划是政府的最基本的责任之一,县乡政府应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理念为指导,尽早部署农村环保规划,以解决污染物难处理和污染源影响“放大”的问题。首先,按照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原则,注重区域环境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其次,农村环保规划重点是环境功能区和环保控制性规划,通过布局规划逐步引导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的分离,通过农村综合整治规划引导合理开展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绿化规划引导建立村镇绿化体系;再次,农村规划应引导农村人口的相应集中和居住乡村的适当合并,加快农村聚居点形成,这对于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和公共财政资源有效配置也是必要的前提。

    3、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和农业科技推广模式。解决农村面源污染的根本途径是改变现有的农业生产方式。首先,要大力倡导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生态农业是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各地要因地制宜发展各种合理、高效、协同、循环的生态农业模式,如充分利用空间和土地资源的农林立体结构间作型生态农业、物质能量多层分级利用型生态农业、水陆交换的物质循环型生态农业、生物物种共生型生态农业、山区综合开发的复合型生态农业、以庭院经济为主的院落型生态农业、多功能的农副工联合型生态农业等等,通过发展生态农业调整优化农业增长方式,避免农药、化肥带来的面源污染,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其次,要加强绿色农业栽培等实用技术的研究和农村推广体系的重建。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这种国情决定了必须高强度利用现有土地,如何在不限产、不休地的基础上保护土壤、实现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是事关农业根本的一项重大课题,国家农业部今年提出要为一亿农民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新技术,说明我国已开始从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的角度重视农村面源污染,在中国这样一个各地发展程度不一、情况千差万别的水稻生产大国,农业新技术推广在大力依靠农技队伍的同时,还要在农药、化肥禁止使用方面加强国家的强制性。

    4、加强农村污染治理的集中化和市场化导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等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满足最小经济规模条件,一般聚居点的人数要达到500人以上,因此,一方面要在规划引导人口适当集中的基础上,相应引导乡镇工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园区集中,使人居生活环境污染和工业、畜禽养殖业污染的集中治理变为可行;另一方面,要在出台扶持优惠政策降低环境建设与污染治理运营成本的基础上,建立“谁治理谁收费”的收费机制,为专业化污染治理公司留出足够的市场条件下的生存空间,以实现农村环保投入的渠道多元化、机制市场化。

    5、实施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战略。首先,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和能力建设,县一级环保工作重点应实施面向农村的战略转移,增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控能力,乡一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应强化环保内容;其次,要以饮水安全作为重点完善农村环境事故应急预警机制,建立农村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控网络;再次,要扎实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结合生态临澧建设目标,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创建,达到“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能源、清洁田园、清洁企业”的“五洁”目标;最后,要加强农村环境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对农民进行培训,增强现代农民的生态文明意识。

 

[临澧县统计局 何登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