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构建持续增长长效机制

来源: 时间: 200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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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收入问题始终是“三农”的关键与核心。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时期,如何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应对的现实课题与紧迫任务。最近,我们就农民收入问题组织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

    现状探微:收入大幅提升,增收压力犹存

    近年来,临澧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村工作的突出重点,根据农村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积极探寻农民增收致富的新路子,在促进农民增收上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中央连续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以来,农民收入迎来了一个快速增长的新时期。

    一、农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与很多传统农业县一样,在经历了1997至2002年这一缓慢增长期以后,自2003年以来,临澧农民收入开始强力反弹,步入一个大幅增长的新时期。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11元,比上年增加217元,增长8.7%;2004年3164元,同比增加453元,增长16.7%;2005年3394元,同比增加230元,增长7.3%;2006年3672元,同比增加278元,增长8.2%。今年元至9月己实现收入3488元,同比增加378元,增长12.56%。其中仅2004年增收便相当于2002年以前5年增收总和。

    二、农民收入结构有所改善。 2002年,临澧县农村调查户人均纯收入中,家庭经营性收入2469元,占总收入69.92%;工资性收入729元,占20.64%。其中家庭经营性收入中,来源于一产业的收入2317元,占93.8%;来源于二三产业的收入152元,占6 .2%。总收入中,现金收入为2457元,占69.6%。2006年,农村调查户人均纯收入中,家庭经营性收入3246元,占总收入70.27%;工资性收入1218元,占26.37%。其中家庭经营性收入中,来源于一产业的收入2903元,占89.4%;来源于二三产业的收入342.5元,占10%。总收入中,现金收入为3130元,占67.76%。从收入构成可以看出,相对于以前,农民来源于劳务经济、来源于二三产业的收入正不断增加,收入中现金收入所占的比重不断提高,收入结构有所改善。

    三、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临澧近年来农民收入之所以能连续大幅增长,既得益于宏观发展政策的助推,更取决于自身的不懈努力。近年来,临澧县在狠抓惠农政策落实的同时,继续坚持市场农业、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项目农业、品牌农业、协会农业、生态农业、劳务经济,走出了一条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路子,农民增收道路越走越宽。一方面,项目农业、品牌农业、协会农业、生态农业的蓬勃发展,加速了全县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效益,有力地带动了农民增收。近年来,全县先后引进新上投资过百万元的农业项目20多个,组建各类农村专业协会45家,先后培育无公害农产品品牌37个,6个农产品获国家绿色食品标志。目前,全县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己由2002年的43.6%提高到51.7%。据对4个结构调整抓得较好的乡镇的50个农户抽样调查,除去政策因素,亩平农业生产效益比2002年提高142元。另一方面,坚持减少农民富农民,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劳务收入成为了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最近几年,全县农村每年外出务工人员以及在本县二、三产业就业人员一直保持在10万人左右,劳务收入年均在5亿元左右。

    从临澧县调查情况来看,近年来,农民收入状况总体趋好。但跳出当前看长远,跳出增收看增收,农民持续增收的困难和压力仍然较大。一是城乡收入差距仍旧较大。2002年临澧县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26:1,2006年为2.37:1,消除城乡差距,任重而道远。二是对政策性收入的依赖性较强。综观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几次大的增长,主要得益于惠农政策的拉动,真正依靠农业内部挖潜增效的不多。近几年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也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政策性增长。2004年,临澧县农民所增收入中因减负和政策补助性增收占到21%;2006年占到32%。三是农民劳动生产效率亟待提高。一方面,农业生产的劳动密集型导致经营低效型。目前,全县农业生产亩平纯收入仅310元,一些纯农业生产农户年人均经济收入不到500元。另一方面,一些外出务工的农民就业不够充分,工资水平较低。2006年,全县劳务经济从业人员共10.13万人,实现劳务收入5.43亿元,人均收入5362元,与同期全县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相比,两者相差近一倍。

    原因探究:既有先天不足,更受制度制约

    农民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难保证,一方面为“三农”固有的弱质性所决定,另一方面又与“二元结构”的制度设计及其政策配套密切相关。

    从三农内部来看,主要制约因素包括:

    一、农业先天弱质特性。首先,农业生产承担的自然风险大。干旱洪涝、病虫侵害、地质灾害等都是农业生产的大敌,尤其是对我们这种欠发达地区的农业生产而言,自然风险的破坏性殊为严重。2003年,临澧遭遇有历史记载以来最大洪灾,仅可统计的农业生产直接经济损失就达1.55亿元。其次,农业生产面临的市场风险大。农业生产处于整个产业链的末端,对各类生产要素的吸引力不强,对市场信息的反映不够灵敏,加之生产周期长,难以及时根据市场变化对生产经营作出相应调整,直接导致农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再次,农业生产受到经营规模制约。目前,临澧农民人均经营耕地面积仅1.51亩。经营规模小除了不利于新技术推广利用,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外,更严重的是造成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人均收入低,单纯的农业生产者除了农忙的几天,平日无事可做。

    二、农村市场发育不全。从硬件建设来看,除为数不多的几个中心城镇外,大部分农村市场规模偏小、设施简陋、配套不全,有的只能以路为市、以棚为场。从组织体系来看,粮食、供销、物资、商业等国有流通企业销售网络明显萎缩,而民间流通组织因在运输、经营、仓储等方面的局限性较大,造成了大宗生产资料、耐用消费品的供需断层。从政策保护来看,市场交易缺乏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准则,规范执法不足,坑农行为时有发生。

    三、农村人才严重缺失。农民受教育程度不高、综合劳动技能不强,是当前的一个客观现实。特别是最近几年,伴随高校扩招,农村精英高考升学越来越多,这些人基本上不再返回农村。此外,最近几年进城务工人员剧增,流出的农民相对而言是农村文化较高、年纪较轻、观念较新的人群,进一步加剧了农村人才的缺乏。以“3860(妇女、老人)部队”为主体的农业从业人员结构,直接导致农民难以开辟新的增收渠道,增收手段有限。仅从农村村干部这样一个文化水平相对较高的群体来看,临澧县村干部队伍中只有12%的人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6%具有高中文化程度,62%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

    从政策因素来看,主要制约因素包括:

    一、户籍制度层层限制。二元户籍制度及其相关歧视性政策多年来为人诟病,且至今仍未有大的改变。仅从就业一个方面来看,一是剥夺农民招工资格,只有少数“民办”教师、“半边户”子弟,可以通过考试、接班成为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二是限制农民就业岗位,如作为全国再就业工程示范点的北京市仅有12个行业的200个工种允许雇佣外来人口,而且这些工种大多是繁重、肮脏、危险的工作;三是人为设置就业障碍,农民进城务工需办理暂住证、健康证、婚育状况证、计划生育证等证卡证明,需缴纳暂住费、暂住(流动)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城市增容费、劳动力调节费、外地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服务费等苛捐杂费。仍以北京为例,有调查表明,一个外地农民工要想在北京合法打工,每年至少需要缴费450元。

    二、财政投入相对不足。突出表现在总量小。我国近年支农力度不小,2006年财政支农资金高达3397亿元,但即便全部分摊给农民,人均也不过400元。落实到临澧,自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到去年止,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年均3779万元;直接到农户的政策性补贴资金人均只有41元。结构偏。主要表现为“四多四少”,即人头性经费多、建设性投资少,转移支付资金的90%以上用于人员供养和行政开支;大中型建设投资多、中小型建设投资少,主要用于大江大河治理、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与农民增收密切相关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相当有限;一般性生产投入多、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投入少,2006年临澧用于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应用的资金为386万元,仅占1.1%;直接投资多、引导性投资少,临澧自2000年设立农业结构调整奖励基金,年投入规模100万元,但相对整个农业投入比重不大,对农民的激励引导作用不够明显。整合少。支农资金主管部门多,归口管理难,缺乏统筹规划,资金整合效应差,尤以“跑部计划”反映突出,不跑不批项目,不喊不拨资金。

    三、社会保障水平较低。突出表现在“三难”:一是养老难。在家庭养老方式上,由于第三代独生子女家庭要供养12个老人,传统“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家庭赡养功能日益弱化;在集体养老方式上,临澧去年在全省率先实现“一乡一院(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老人近千人,但对占农业人口18.3%的农村老人群体来说,“五保”老人只占少数;在社会养老方式上,除极少数农村灵活就业人员自行购买保险外,绝大多数农民未能享受养老保险。二是就医难。2003年临澧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占到65%。为解决农民就医难的问题,临澧这几年不断加大卫生医疗投入,并于2004年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今年又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但农民“自费医疗”的问题仍未完全解决。三是读书难。主要是高中、大学教育成本的上升,使农民承担子女教育费用的压力日益沉重。为供孩子读书,现在很多农村家庭举债度日。

    四、农村金融支农不够。一是机构收缩。商业银行撤出农村,面向农村的金融机构仅有信用社和农业发展银行,力量单薄。二是服务乏力。由于各金融机构基本未建立对农民的信用评估体系,加之大多数农民缺乏用于贷款担保的恒产或产权价值不高,因而银行在为农民提供金融产品时一般都是一些小额信贷,农民在新上、扩建资金需求量较多的大型项目时往往力有不逮。三是资金倒流。由于资本的趋利性,大量农村资金重新流向城市和非农产业。如以农村居民储蓄为主要来源的邮政储蓄,资金转存人民银行后,主要用于购买政策性金融债券,或投放到国有企业,加剧了农村发展资金的短缺。

    对策探寻:从内部找出路,向外围寻良策

    面对内有不足、外有掣肘的现实,增加农民收入需要全面的关注、长期的努力。我们当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从三农自身及政策配套两方面着力,积极探寻实现农民增收致富愿景的新通道。

    从三农自身着力,要重点推进“三化进程”:

    一、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推进农业工业化进程。一是要突出区域特色,用工业化思路发展农业。参照工业企业规模化发展与特色化发展的两条成功经验,一方面尽力做大做强农业既有主导产业,同时更要依据区域资源禀赋特点,坚持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的区域特色经济。二是要培育产业龙头,用工业化理念经营农业。树立“先抓龙头、再抓发展”、“先抓销售、再抓生产”、“先抓加工、再抓基地”的新观念,引进新上、改造提升一批县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或与外地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确保每个主导产业都有一批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同时,参考工业行业协会的建设、运行模式,用最大的力度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营销协会,规避一家一户单兵突进的市场风险。三是要推广农业机械,用工业化成果装备农业。进一步加大新型、实用农用机械的推广普及力度,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以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劳动效率,将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四是要推行标准化生产,用工业化模式管理农业。围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的发展,制定完善名优农业品牌分类奖励标准,加大对农产品争优创牌的奖励力度,着力打造一批国优、省优农产品品牌,提高农副产品市场占有率。

    二、以促进城乡互动为目标,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一是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中心城镇—重点建制镇—一般建制镇—边贸集镇”协调发展的城乡一体化思路,科学制定城镇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物流、人居等各功能分区的局部规划,推动城乡优势互补、互动发展。二是要加强建设,完善功能。坚持走规范的“经营城市”之路,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建设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道路、电力、通讯、广播电视、文化娱乐、卫生保洁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素。三是要培植产业,强化支撑。将小城镇建设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与乡镇企业“二次创业”结合起来,积极培育和提升小城镇集聚人口、资金、技术、信息的综合功能,真正把小城镇建成农民投资兴业的大平台、转移就业的好载体。

    三、以扩大农民就业为目标,推进农民非农化进程。一是要通过大兴工业扩大农民就业。当前重点要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加快乡镇企业“二次创业”,着力扶持发展市场前景看好、劳动力需求量大的农村工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离土不离乡。二是要通过大抓项目扩大农民就业。深入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千方百计引进、开发劳动密集型二、三产业项目,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更多机会。三是要通过做大城镇扩大农民就业。重点发展以第三产业为主的城市经济,为农民进城就业搭建平台,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人口聚集、市场扩大的良性互动机制。四是要通过发展劳务扩大农民就业。要通过抓培训、抓服务、抓维权,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发达地区有序流动,务工增收。五是要通过推动创业扩大农民就业。重点实施好针对外出劳动力的“回归工程”,引导外出打工的成功人士返乡投资兴业,带动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从制度环境着力,要重点建立“五大体系”: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体系。应取消依附于户籍的任何特权,只保留户籍的统计功能。废除不合理限制和歧视性政策,使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享有从政、务工、经商等的平等机会,享受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平等权利。应建立以常住地为户籍登记地的户籍管理机制。农民只要在城市拥有固定、常住居所,都可申领所在城市户口,享有同等的市民权利,同时城市市民也应可以到农村购地、建房、居住、工作。应实行以居民身份证为主的人口动态管理机制。要使全体公民在身份上完全平等,形成国家宏观政策引导下,市场自由调节人口分布和劳动力流动的机制。

    二、建立布局合理的财政投入体系。要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建议以现行《农业法》为基础,尽快出台《农业投资法》,将各级政府支农行为及其农业投入的数量调控界限一并纳入法律规范,保证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三农”倾斜,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确定财政投向重点,凡属全局性、根本性和综合性的跨区域项目,应由中央和省里为主负责,而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一些地方性、农民可直接受益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理顺资金管理体制。明确财政管理各项支农资金的主体地位,将分散于各部门的资金统一管理,集中财力办大事。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申报评审机制、项目计划调控机制,切实改变靠“喊”、靠“跑”的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对各项资金的跟踪问效机制,保证支农资金落到实处。

    三、建立保障有力的农村社保体系。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先试点示范,再逐步推开的办法,选择一部分经济基础较好的乡村,因地制宜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根据农民现实医疗需求,尽量降低住院补助“起付线”,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全面推行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待条件成熟后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轨运行。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富裕地区、其他地区经济条件较好农民,可实行强制参保;对贫困地区、其他地区经济条件较差农民,可采取自愿参保。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其他社会救助体系。推动农村帮困助学、特困救助等多种政府救助与社会互助的一体化进程,保证难有所帮、学有所助,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四、建立服务优良的金融支持体系。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体制,推进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探索建立专项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要明确主体功能定位,加强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尽快出台相关法律,从法律上明确县域内各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义务。各商业银行、邮政储蓄机构吸收的农村储蓄资金,应由人民银行以支农再贷款的形式投放农村,实现资金来源于农村、用之于农村。

    五、建立高效运行的社会服务体系。要建立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深化机构改革,精简人员,压减开支;转变行政职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依据的绩效考核机制。要建立完善的科技推广体系。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构建农科教机构与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服务体系,使农业实用技术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建立完备的市场流通体系。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强化粮食、供销等部门的农产品流通主渠道作用。鼓励商贸企业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改善农村市场环境。

 

[临澧县统计局 滕永梅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