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影响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问题及其对策

来源: 时间: 200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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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中央取消农业税、增加粮食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民的实际负担有所减轻,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市粮食生产呈逐年增长趋势,粮食播种面积由2002年的700万亩增加到2007年的897万亩,平均每年增长5.2%,抛荒现象基本上消除,粮食产量由2002年的236.5万吨增加到2007年的356.5万吨,平均每年增长8.5%。但当前影响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问题仍然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即“五难”:

    一、粮价小涨,成本大涨,种粮效益偏低,农民种粮热情难持续。近年来,粮食价格总体是上涨的,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则涨得更快更多,很大程度上抵消了粮价上涨和各种种粮补贴带来的实惠。进入2008年,常德市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更是逐月上扬,五月份化肥、农药的市场零售价格及上涨情况如下表所示:

 

 

同比上涨

 

 

 

同比上涨

尿 

2370元/吨

247

普通过磷酸钙

686元/吨

69

 

4328元/吨

85

杀虫双

377元/公斤

18

国产复合费

2400元/吨

37

草甘磷

609元/公斤

35

进口复合肥

3230元/吨

552

敌敌畏

209元/公斤

45

 

709元/吨

37

速扑杀

150元/公斤

22.9


    从上表可以看出,化肥类价格上涨幅度最大,农药价格大部分上涨。化肥实际销售价格都突破了政府限价。如尿素,省规定出厂价格最高不超过每吨1800元,零售价格最高不超过每吨2100元,而实际出厂价达每吨2200元,超限价400元,零售价格也超限价270元。耕整费从去年的每亩100元上涨到目前的170元,涨幅是70%。而早稻保护价由去年的70元调为今年的77元,只上涨10%,中晚稻保护价由去年的72元调为今年的79元,只上涨9.7%,市场价早稻上涨了13%,中晚稻上涨了9.7%,粮食价格的涨幅远远低于生产资料价格的涨幅。农资价格的过快增长,吞噬了中央惠农政策给种粮农民带来的实际利益,挤压了农民增收的空间,也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种粮效益的下降,既表现在纵向比较上,也表现在横向比较上。据在桃源的调查,目前种植早稻的平均纯收入约为150元∕亩,种植中稻的平均纯收入约为300元∕亩,种植晚稻的平均纯收入约为250元∕亩,种植双季稻的平均纯收入约为400元∕亩。而种植茶叶的纯收入可达1500元—2000元/亩,茶叶种植大户、茶叶公司由于有资金、技术优势,其纯收入可达5000元/亩左右。据调查测算,种粮实际效益只有蔬菜的40%、苎麻的30%、棉花的35%。由于比较效益偏低,农民在调整农业结构时必然调减粮食面积,改种其他作物。相对劳务经济,种粮的效益差距更为悬殊,一个农村劳动力种一亩粮食的纯收入还不如打半个月工。多年来,外出打工的农民尝到了不少甜头,而在家里种粮的农民吃尽了苦头,又没有赚到什么钱。据澧县调查,2007年全县12.1万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平获取劳动报酬6997元,相当于种粮人均纯收入的近7倍。两相比较,广大农民更愿意弃农务工。

    二、生产分散,水利等基础设施老化,粮食产出能力难扩张。当前的粮食生产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一家一户的个体经营。当初分田到户时为了减少矛盾,采取平衡原则,将田土分为好、中、差三等,每家每户各分一点,每户分到的田土呈分散状态,现分散生产,不便于实行集中有效的管理和机械化作业,形不成规模效益,粮食生产能力受到影响。与此同时,由于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老化严重,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弱,粮食生产的稳定性、安全性堪忧。目前全市有400多座水库带病运行,灌区水平均利用系数仅0.4,全市旱涝保收面积仅占设计灌溉面积的64%,农业生产中水排不出、灌不进的现象日益严重。据有关部门调查,桃源县的多数提灌站因设备锈蚀和管道淤积堵塞,已经不能使用;汉寿、安乡、鼎城等地的沟渠不能及时疏浚,各种水利设施严重老化,农田用水和垸内渍水的排灌问题越来越难以解决,随着能源价格上涨,排灌成本逐年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属公用设施,由于维护费用难以落实,基本上处于无人管理、无人维护的状态。水利设施的老化、功能退化,大大削弱了其对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的保障作用。

    三、农业技术服务滞后,科学种粮难推进。这些年来,由于对基层农技服务单位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很多工作人员都离岗离职,而在岗人员的精力也转移到了农资经营创收上,乡镇一级农技推广体系已很难发挥其应有的推广和服务功能。目前,全市农技部门的服务内容主要是良种推广、防病治虫,而对科学施肥、因地施肥指导还很薄弱,有些农技推广部门甚至变成了销售种子、化肥、农药的部门。如桃源县,全县设有40个乡镇农技推广站,实有工作人员131人,2006年、2007年的经费为4000元/人,2008年虽增加到6000元/人,但基本工资都难以保障,根本谈不上开展科技示范和科技培训等工作。目前,其人员从业状况是三分之一的半技半商,三分之一的弃技经商,三分之一弃技务工。农业科技服务跟不上,造成粮食生产的技术支持落空,农民对于粮食增产增收把握难度加大,种粮的信心不足。尤为突出的是现在市场上种子、农药品种繁杂,粮食生产中面对的灾害性天气频发,不确实因素增多,农民对于如何选种、如何治虫、如何培管,往往感到无所适从。

    四、补贴错位,有关政策对粮农以补促种、以补促收的作用难发挥。为了发展粮食生产,这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如:取消农业税,给农民发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生产资料综合直补,实行粮食收购保护价等等。毋庸置疑,这些政策在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安全生产、保护粮农利益等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但是,经过几年的实际操作,政策本身存在的和在执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一是有些补贴资金的实际发放对象不合理。比如种粮补贴,应该作为生产性补贴补贴给种粮户,而实际操作中却是补贴给了稻田的承包户,农民种粮与不种粮、收成如何都可以拿到,有的甚至种一季稻拿双季稻的补贴,生产性补贴似乎变成了土地承包者的人头福利。二是国家支持粮食生产的优惠政策并没有给种粮农民带来应有的实在利益。比较典型的情况就是,每当国家出台支持粮食生产的优惠政策时,农资价格就率先大幅上涨。国家优惠政策本应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几乎全让农资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拿走了,农民只得其名,不得其实,空欢喜一场,政策促进农民种粮的作用不大。再如农机具购置补贴,也是名义上多实际上少。如桃源县共设了三个农机购置点,规定在点上购置农机具的才能享受补贴。农民购买一台耕整机,不享受补贴的购买价是1700元,而享受补贴的购买价为2000元,按500元补贴标准农民实得补贴只有200元。三是某些政策存在滞后性,不能给农民带来实际利益。如:粮食收购保护价低于市场收购价。尽管粮食收购保护价较好地发挥了价格杠杆作用,但它又在某种意义上抑制了粮食的提价。

    五、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新型的粮食生产者难造就。近几年来,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持续增加,留下来的大都是老年人和妇女,少数留在农村的青壮年劳力均不愿务农。据汉寿县调查队统计,2008年调查的30户农民家庭共有117人,其中劳动力91人。在这91个劳动力中,外出务工人员38人,占劳动力的41.76%;在家从事农业生产者53人,其中40岁以上的44人,占农业劳动力总数的83%;初中及以下文化的48人,占农业劳动力总数的90.6%。农业劳动力的高年龄、低素质,导致农业技术的基础薄弱,严重制约了粮食生产的水平和效益。这样,从粮食生产的低效益,到粮食生产者的低能力,再到粮食生产的更低效益,弄得不好就很有可能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以上问题如不妥善解决,粮食生产的稳定、农民从种粮中增收将很难保证。

    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为此,特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粮食价格,多举措控制农资价格上涨。要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粮价,确保农民的种粮效益。目前,粮价以提高到每百斤110—120元比较合适,且要随着农资价格上涨和劳动力成本增加及时加以调节。在提高粮价的同时,要多举措控制农资价格上涨。政府要加强对农资价格的监测和调控,严厉打击流通环节的囤积居奇行为,落实对农资生产企业在税收、运输等方面的政策优惠,确保供给。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维护农民的利益;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严厉打击粮食收购中的压价压质行为,确保粮农的应得利益不受侵害。要根据市场供应情况,适当增加农资综合补贴力度,保障各项“直补”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大种粮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二、改变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标准,加大对种粮大县和种粮大户的政策倾斜。国家应大力扶持传统农业县特别是种粮大县,在发展农业方面出台和完善政策补偿机制,弥补发展农业效益较低的缺陷,从而确保农民收入的相对稳定和粮食安全。各地种粮条件不一样,补贴也不宜实行“一刀切”,可区别主产区和自产自给区进行分类直补。对种粮自给的农民给予适当补贴,对种粮大户按其贡献大小给予较高标准的补贴。补贴标准应随着生产资料涨价和劳动力涨价而增加,以降低农民的种粮成本,确保农民的种粮效益,有效地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三、规范土地流转,着力培养种粮大户。农村土地流转主要依照农业部2005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为了解决当前粮食生产过于分散、生产成本较高、无法形成规模效益这一现状,国家应尽快研究出台土地自由流转政策,从根本上解决阻碍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土地经营体制问题。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走现代农业、集约化农业发展道路,而现代化、集约化农业的发展最大的障碍是土地不能自由流转,不能集中耕种。走现代化规模农业发展道路,可以破解多年来存在的农业机械化作业程度低、农业生产科技含量低、生产要素使用效率低、农业收入效益低、种植结构调整难、农田基本设施建设难等一系列难题,可以给农业发展带来质的飞跃。根据农村目前实际情况,要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体制机制,明晰土地产权关系,明确土地所有权,强化土地承包权,搞活土地经营权。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坚持农地农用原则,积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和土地经营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程度。实现粮食生产由分散型向规模型的转变,应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尽快制定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法规及其实施细则,让土地流转有法可依;二是政府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的信息平台,方便农民及时了解土地流转供需状况;三是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的协调机制,帮助处理流转双方利益关系,规范土地流转操作;四是对土地流入的种粮大户进行政策扶持。

    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只能由政府投资,而且要加大投入。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可以提高农田的生产能力,降低农民种粮的成本,增强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因此,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农田水利投入体系。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有效的投入增长机制,确保每年投入比例稳步增长。要切实加强对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提高已建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效率和寿命。建议开征农村建设维护费。国家制定全国性的农用地亩平留成标准,再用各地核定的农用地面积乘以亩平留成标准,得出各地农村建设维护费在国税中提取的数额。常德市共有农用地2075.7万亩,若将农用地亩平留成标准设定为50元,全市每年即可获得10.38亿的农村建设维护费。农村建设维护费由县统一掌握,县自留一部分用于跨乡生产性公共品建设和维护,其余部分或按田亩或按农业人口分拨到乡,用于村际和村内生产性公共品建设和维护。农村建设维护费必须专款专用,并建立相应的资金监管机制。农村建设维护费的设立,有利于提升地方政府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号召力和资金引导能力,有利于调动民间资本、村级组织、广大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五、完善农技推广和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农技推广和服务工作的资金投入,建立农技推广事业经费投入的保障机制和稳定增长机制,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建设。可以考虑将乡农技推广站改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以解决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也可以考虑转型为农技服务企业,走市场化道路,政府给予必要的扶持。同时要加强对农技推广和服务队伍的管理,提高农技推广和服务人员的素质,强化农技推广和服务人员的责任。要大力推广粮食种植新技术。重点是推广优质高效品种、测土配方施肥、免耕栽培、科学田间管理、病虫害综合防治等节本增产技术,提高农民的种粮水平,降低农民的种粮风险。

[供稿:常德市统计局 刘作庭 曹军 李殷]
[责编: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