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走好丘岗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之路

来源: 时间: 200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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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澧县是一个丘陵县,全县山林丘岗总面积72.3万亩,其中可开发利用的荒芜山丘55万亩。随着近几年丘岗开发力度加大,保护生态环境,实行丘岗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已成为当今各级政府亟待思考和解决的热门话题。

   一、丘岗开发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促进了产业发展。近年来,临澧县委、县政府把丘岗开发作为发展高效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经过90年代规模开发,近几年大户开发,全县丘岗地开发总面积已达43.63万亩。其中柑桔面积14万亩,油茶面积23.4万亩,速生林面积5.15万亩,桃林面积0.5万亩,茶叶林面积0.15万亩,花卉苗木0.4万亩,形成了以柑桔、油茶、速生林、桃林、花卉为主的产业板块。特别是柑桔产业发展迅猛,连续3年开发柑桔林5.54万亩,全县17.5万亩柑桔地,仅丘岗地就占了76%,已有8.7万亩受益,年销售收入近8000万元。

   2、提升了丘岗地力。经过有效开发和结构调整,丘岗地综合效益普遍提高,地力明显增强。文家乡雅林村,是最早兴办集体桔园的柑桔产业村,以村办桔园带动农户发展柑桔,全村已开垦柑桔林2100亩,人平均2.1亩,目前已受益面积1200亩,亩产柑桔8000斤,最高收益达4000元,比开发前增长了近20倍。

   3、培植了一批大户。全县丘岗地开发面积在100亩以上的大户160户,其中丘岗柑桔产业大户137户,丘岗速生林产业大户7户,丘岗桃林产业大户11户。以大户为龙头,重点培育了18个柑桔生产示范基地、2个速生林示范基地和2个桃林示范基地,形成了大户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丘岗产业发展模式。九里乡引进私营老板吴泽枚,投资1400多万元,承租了该乡6个村的丘岗荒地8000多亩,经过4年的开发利用,现已建起了5600亩的杂柑基地,成立了临澧梅林果业公司,在她的引导下,周边28个50亩以上的杂柑大户也相继壮大起来,成为全市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

   4、增加了农民收入。丘岗开发既壮大了产业,又增加了农民收入。全县160个丘岗开发大户,去年户平收入4.7万元,人平收入5600元,高于全县平均水平8.9个百分点。杉板乡柑桔技术员李明庆,利用房前屋后的荒芜山地作文章,从1983年起,累计投入20多万元,开发了80多亩柑桔,还兴建了枇杷园、花卉苗木、精养池等有经济收入的产业,每年家庭收入均在15万元以上,昔日的荒芜山岗,如今成了致富的“聚宝盆”。

   5、保持了生态平衡。全县开垦的43万亩荒芜丘岗,除近年开发的,均重新披上了绿装。最早开发的杉板观山园艺场、文家雅林园艺场,植被覆盖率都在90%以上。九十年代末开发的一批速生林,如今枝繁叶茂,砍伐以后,3—5年之内又能茂密重生,再次受益,既享经济效益,又保水土流失,是丘岗地开发中最理想的环保产业。

   二、丘岗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存在的问题

   1、部门执法难到位。一些开发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避开政府部门的监督,选择丘岗地开发的随意性较大,没有在政府部门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合理开发。杉板白洋村土垭组,去年从河南引资200多万元,租赁了2000多亩荒山,在开发过程中,县林业部门多次督促办理登记和开发手续,开发商却以荒芜山地为由,至今未办合法手续。现在,开发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指导、监督和管理的职能亟待进一步加强。

   2、土地流转难到位。从调查情况看,国家取消农业税和实行多项惠农政策以后,农民的土地观发生了很大变化,多数农民宁可山地荒芜,也不愿转让出去,有些农民即使愿意转让,租金和转包费要价过高,开发商难以接受。官亭乡俄井村200多亩荒芜山地,因土地权属得不到统一,至今没有开发利用。土地流转问题得不到解决,必将影响规模开发和综合效益。

   3、环保设施难到位。增加环保投入,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工作。由于缺乏环保意识,缺乏部门制约,丘岗地开发的先期环保投入严重不足。在硬件投入方面,多数开发商舍得花钱买山,不重环保建设,在梯地建园、清沟沥水、水土保护等基础建设上不配套,高标准的丘岗产业园为数不多;2008年,全县丘岗地开发环保投入资金不足60万元,仅占丘岗开发总投入的0.2%。

   4、生态治理难到位。目前,丘岗开发选择肥料和农药的随意性较大,个别地方环境污染严重,破坏了土壤结构,影响了周边生态环境,有个别村由于开发商用药过量,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群众对此强烈不满。因此,丘岗开发的生态治理急需加以规范。

   三、促进丘岗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实现丘岗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是确保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实要求,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金钥匙”。用好这把“金钥匙”,必须做到“四个结合”。

   1、丘岗开发与完善环保机制相结合。一是生态保护机制。政府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丘岗地开发政策。对不宜开发或开发后严重影响生态平衡、破坏生态结构、滥砍滥伐的,要坚持予以禁止。对适宜开发的丘岗地带、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开发规定。二是政策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财政、税收、金融投资等政策手段,建立丘岗开发环境保护的激励机制,合理运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税收、生态补偿等一系列环境环保经济政策,激发开发商加大环保投入的积极性。

   2、丘岗开发与发展环保产业相结合。要优先发展有地方优势的环保产业,大力发展面向绿色洁净产品的产业,应将符合环保开发的柑桔、油茶、速生林、花卉苗木等优势产业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的优势产业板块,形成有市场竞争力、有生命活力、能进军国内国际市场的环保性丘岗产业带。要加快土地流转,鼓励成丘开发,形成板块效应,在此基础上,完善土地法实施细则,简化流转手续,增强土地流转的可操作性,以此推进丘岗地规模种植。

   3、丘岗开发与增强环保功能相结合。本着以山养山、以山造山的原则,科学设计环保配套设施和整体开发规划,全面了解丘岗地的分布情况和生态特征,帮助开发商提出有指导性、针对性强的合理化建议。在稳定水土结构、保持生态平衡的前提下,改善排灌条件,把丘岗开发的环保投入纳入项目投资的整体规划,按照环保规划配套资金,精心施工。

   4、丘岗开发与加强环保治理相结合。要大力推行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病虫害防治技术,强化农业品管理力度,提倡使用生物源、矿物源、植物源药物,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对作物品质无不良影响的农药,建立有利于害虫天敌生存的生态环境。同时,加强肥水管理,勤清园、适中耕,尽量使用有机肥和绿肥,以保护生态、节约资源、发挥自然调控机制,积极向现代化有机园林发展。

[供稿:临澧县统计局 李本兰]
[审核:张映欣]
[责编: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