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社区建设存在问题不容乐观

来源: 时间: 201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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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源县现有22个社区居委会,仅县城漳江镇就有16个,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和改革步伐的加快,大量的“单位人”转变为“社区人”,居民对社区的依附更加紧密,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社区已成为发展的“大后方”,稳定的“前沿站”。桃源县社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有力推动下,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发展仍然缓慢,社区虽已有雏形,但与先进地区比已远远落后。为此,我们组织专门力量对桃源社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大量调查走访,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桃源社区存在的问题不容乐观,发展的道路漫长而艰难,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加强社区建设,是民众的呼声,发展的需要,必须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一、现状不容乐观

  (一)管理体制不顺。一是社区意识不够。在先进地区,“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理念深入人心。如武陵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社区建设作为全区“最大的品牌来创建,最突出的特色来培育,最佳的形象来推介”。而桃源县的社区建设长期存在站位不高、工作缺位的问题。不少单位将自己看作游离于社区的“独立王国”,不服社区管理,不受居委会约束。居民对社区生疏,感受不到社区的优越性,没有社区归属感。难以融入社区管理。二是联建力度不大。如澧县建立完善了“县级领导联社区、县直单位包社区、机关干部下社区”的共建机制,将县直单位联社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15名县级领导办示范点,100多个单位共驻共建,近5年来联建单位落实社区帮扶资金420多万元,支援项目建设35个。而桃源县虽在2008年制定了县直单位联社区制度,但真正落实到位的少。有的单位不仅不联建,而且工作进社区很随意,给社区派工作、下任务、定考评指标,“小庙管大神”成了一句空话。近几年来,上级反复强调“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等原则,但桃源县除劳动部门给了一定的工作经费外,其他工作进社区的部门基本没有给人、财、物的支持。三是队伍建设滞后。长沙、株洲等地的社区选人用人机制起点高、目标远。他们特别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在社区活跃着一批“80”后、“70”后的社区工作者。武陵区每两年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考一批公务员,激发了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而桃源县的社区干部普遍年龄老化,干部的产生只有选举一条路,没有建立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公开考录的机制。社区干部流动少、更新慢、暮气足、缺活力,三年一选举,届届是现人。有的社区干部一干就是几十年,据调查了解,全县22个社区党总支书记大多年过半百。四是经费保障不足。长沙、株洲社区干部全部是事业编制,工资标准全市统一。武陵区确定了社区编制,工资按月人平1200多元拨付。长沙市天心区社区工作经费按市、区、街道1:2:1的比例配套,一个社区的工作和事务经费达到50万元左右。在桃源县,社区的资金来源渠道极少,基本上每年只有县财政拨付的7万元。据漳江镇老城区社区反映,一无老本吃、二无田土卖、三无房租收,居委会靠“讨”钱过日子。陬市镇社区的处境更加艰难,连“讨”都没处下手。漳江镇观音巷社区有27名在职、离职人员需常年发工资,年开支40多万元,而年收入只有10余万元,缺口近30万元。陬市镇下街居委会工资最多的每月960元,最少的每月367元,津补贴、各项福利全都没有。

  (二)功能发挥不全。据调查,桃源县社区功能欠缺,服务落后等问题非常突出。具体来讲,有“四差”:一是社区文体气氛差。澧县、武陵推出社区激情文化广场活动品牌,社区“天天有活动,周周有赛事,月月有主题”。而桃源县,可供社区居民文体娱乐的场所极其匮乏,早上逛大堤,晚上还是逛大堤。社区读书、阅报、健身、文艺活动没有广泛开展起来,更没有文化品牌。二是平安创建基础差。社区人口难掌控,社区治安比较乱。全县已有18年没有对城区户籍进行清理整顿,小区居住人员成分复杂,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空挂户等问题十分突出。社区组织对失业、伤残和空巢老人等群体关爱不够,对邪教、两劳释放、吸毒等人员的跟踪教育管理不到位。三是居民居住环境差。据反映社区内小街小巷普遍年久失修,下水道缺少改造,污水不通的现象非常普遍。梅溪桥、八字路等村改居社区的路、电、水等基础建设相当落后,路不畅、灯不亮、水不通的问题突出。陬市镇万家嘴社区原市水利水管厂等5个企业院落和漳江镇文昌阁社区的3个企业院落,生活用水没有分到户,水费每吨高达7-8元!四是社区服务条件差。武陵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方式,先后扶持“777快运公司”、“蚂蚁搬家公司”、“情满夕阳红敬老院”等130多个服务实体,社区便民利民服务项目2400多个,建立志愿者服务站260多个,注册志愿者3.2万人,占全区城市人口的10%以上。在桃源县、社区无钱投入服务业,服务设施欠缺,服务项目不多,服务网点零散、志愿者队伍不足,服务水平不高。仅以养老服务为例,漳江、陬市社区总人口约15万人,60岁以上的1.6万多人,桃纺社区60岁以上的居民占到26%以上。而社区养老机构只有1所公办、2所民办,总床位360张,无法满足养老需求。社区组织无暇顾及独居老年人,去年,某县直机关院落一位独居老人死在家里一个星期发臭后才被人发现。

  (三)基础设施落后。在先进社区,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力度都比较大。如武陵区采取“政府投入、部门支持、社区自筹”的方式,投入2600多万元,新建和改建40个社区办公用房。澧县将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从2006年起,对列入平台建设计划的社区给予15-20万元的资金补助。株洲市每个社区都建有社区服务中心,集城管卫生、法律咨询、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妇女维权等“一站式”服务于一体,管理规范,工作到位。而桃源县的社区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已经成为制约社区发展的一大难题。全县22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达到300㎡的社区只有6个,大部分社区只有100多㎡,少的只有几十平方米,甚至还有3个社区没有办公用房。比如,陬市镇万家嘴社区的办公用房,是租的一间约50㎡的民房,年租金4000元,7人上班只能摆放6张桌子。此外,社区建房收费繁多、手续繁琐、没有优惠,仅审批就有20多项手续。受办公场所的限制,全县只有4个社区建有综合服务平台。

  二、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基于桃源县社区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突出功能发挥,建设“四型社区”。一是建设“文明社区”,提升社区的文化品位。抓好阵地建设,建议由宣传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采取建好一批、开放一批的办法,满足居民读书、阅报、健身、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需求。深化创学活动,树立文化品牌,通过“演身边人物,唱身边事迹,树身边典型,学身边榜样”等活动,丰富居民精神生活,增强社区凝聚力。二是建设“平安社区”,维护社区的治安稳定。搞好户籍整顿,理顺管理关系。建议由政法部门牵头,司法、公安等部门参与,做好社区综治示范工作,在社区建立“四个一”组织,即:一支调解队、一支帮教队、一支联防队、一个关协组织,建立起平安建设联创、治安防范联防、突出问题联治、事故隐患联查、重大矛盾联调、重点人员联管、基础信息联通、突出事件联勤、宣传发动联手、工作绩效联考的“十联”工作机制。要发挥社区警务室的作用,抓好社区民警的出勤率、入户率和出租房屋管理的专项考核检查。三是建设“宜居社区”,营造良好的居家环境。以改善社区群众生活环境为重点,抓好社区居民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街巷硬化、下水道整改、改制企业小区水电改造、地名标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社区保洁责任,将社区街巷的环卫工作统一交给镇政府,实行经费包干、人员包干,“一把扫帚扫到底”。四是建设“服务社区”,提供便捷的优质服务。建议着力做好四项工作:实现一个转变,即推动社区转换角色,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完善一个体系,即社区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医疗、卫生、扶贫、助残、托老、育幼等便民利民社区服务网络,特别是要加大对鳏寡孤独群体的爱心服务力度;发展一批项目,即采取“财政支持、联点扶建、社区自筹、市场运作”的筹资方式,培育发展一批无偿、低偿或有偿的便民利民服务项目;建立一支队伍,即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力量,壮大志愿组织,推行注册制度,开展特色活动,为居民提供快捷、便利的优质服务。

  (二)突出平台建设,建好基础设施。一是建好办公用房。对办公服务用房未达到500㎡的社区,政府要开口子、给政策、搞奖励,制定建设方案,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对无办公用房的社区要优先考虑。对修建了办公楼的社区,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奖励。二是建好服务平台。社区居委会都要建立一个综合服务平台,设立“五室一站一中心”,即警务室、调解室、卫生室、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受理中心,将劳动保障、社会救助、计划生育、城管创建等服务项目纳入综合服务平台,实行“一站式”服务。三是用好用活政策。落实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应将社区兴建各类办公、服务设施,与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同等对待。新建住宅小区和连片改造居民区的单位,要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纳入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社区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的,不能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后,交社区管理使用。已建成的居民区没有社区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的,由政府调剂置换,或以购买、租借等方式解决。

  (三)突出经费保障,加大投入力度。一是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将社区工作经费、事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常发[2010]5号文件要求,社区工作经费按每年8万元的标准保障到位。今后,根据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适度提高标准。社区事务经费以企业移交社区人数为基数,按人平50元予以保障;社区承担的户籍管理、计划生育、城管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事务工作经费,按单位户籍人口人平30元,由单位收缴包干给社区。二是落实“费随事转”经费。县直部门需求社区完成的工作任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给予社区一定的工作经费,或赋予社区收费权。三是保障社区建设经费。将社区建设纳入全县城镇建设统一规划,每年由财政预算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用于社区办公设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服务项目建设。四是及时拨付经费。社区保障经费由县民政局纳入银行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经费拨付足额及时,改过去每年一次性拨付为每季度拨付一次,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转。

  (四)突出队伍建设,保持不竭活力。一是配强社区干部。注重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觉员干部、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社会知名人士中选聘社区工作者。实施“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每个社区应有1-2名3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的后备人选。加强教育培训,社区党总支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以上集中培训,其他干部及后备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镇以上集中培训。鼓励社区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二是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首先,编制上有位置。借鉴武陵区等地的经验,单列社区编制,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其次,经济上不吃亏。应将社区工作者报酬纳入财政预算,其标准不低于上年度本县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健全社区工作者“五险一金”保障制度,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年满60周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平均水平、未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正常卸职离任的社区党总支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县政府要按不低于农村党支部书记待遇标准每年给予一定的生活社助。第三,政治上有奔头。落实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常发[2010]5号),通过定期公开选拔,每年单列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名额,面向实绩突出、年富力强、居民满意的社区工作者定向录考。担任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10年以上,因条件限制,不能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采取定期公开竞选的方式,选聘一定数量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进入乡镇事业站所。

  (五)突出体制创新,改进管理方式。一是建立健全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全市统一要求,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等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各建制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设立社区工作办公室,镇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二是继续实行县级领导联社区责任制。所有县级领导分别包联一个社区,定期组织召开社区单位联系会议,研究社区建设有关问题。三是实行辖区单位共驻共建。所有辖区单位都要联社区,制定联点扶建方案,将共驻共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年度计划和日常工作议程,把支持和帮助社区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帮助社区解决2件以上实事。四是建立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政府有关部门不得随意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行政性工作转移给社区,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确需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有关部门要向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入社区。五是赋予社区对联建单位的考核权。将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县直单位绩效评估的内容,借鉴澧县等地的做法,在总分中不低于2分,由社区给联建单位打分。

[供稿:常德市统计局颜忠明]
[审核:张映欣]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