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关注城乡老龄人口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

——对津市市养老服务状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 时间: 20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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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解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现状,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制度建设,最近常德市人普办采取实地调查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津市市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设施、专业护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津市市养老服务水平总体较好,但是也存在设施不足、机构建设仍不完善、专业人员短缺等问题。

  一、津市市社会养老服务的基本现状

  根据津市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津市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44252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比重为17.6%,老龄人口比重已接近二成。按照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即为老龄化社会的国际通行标准来看,津市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近年来,津市市的社会养老服务主要呈现三个方面的特点。

  1.养老机构建设逐步铺开。目前,全市已建成光荣院、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等五种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21所。其中,社会福利院1所,建立于1952年,是专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病残、孤寡老人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经费基本由政府负担;光荣院1所,建立于1991年,是专为生活不能自理的伤残退伍荣誉军人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经费全部由政府负担;乡镇敬老院7所,建立于1986年至2009年间,主要为全市各乡镇“五保户”老有所养建立的社会福利敬老院,经费全部由政府负担;以公建民营形式建立的敬老院1所,建立于2000年,主要设施由政府修建,实行个人投资、政府适当补贴的方式进行经营。2002年至2010年间,津市市采取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自主经营形式,陆续建立私营养老院11所。现有的21所养老机构共占地面积60092平方米,其中用于生活活动的面积27010平方米,占44.95%;10家国有养老院占地面积43676平方米,比重为72.68%;11家私营养老院占地面积16416平方米,比重为27.32%。今年9月23日,津市市养老服务中心已在护市社区开工建设,占地面积42.6亩,建筑面积19000多平方米,总投资2300万元,拟建设老年人住房300余套。

  2.养老服务水平总体较高。一是服务水平较为专业。现有的21家社会养老机构共有工作人员125人,其中国有在职56人,私营69人,平均每位工作人员负责7个床位。在工作人员中,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29人,占23.2%。其中具有高级执业资格的11人,具有中级执业资格的8人,具有初级执业资格的10人。在具有执业资格人员中,国有机构26人,占有资格人员的89.66%(初、中、高均有),私营机构3人,占有资格人员的10.34%(均为初级)。二是服务设施较为齐全。21家社会养老机构共有床位883个,已入住708人,入住率为80.18%。津市市12家自主经营的社会办福利院共设床位528个,占全市(883个)的59.8%。其中国有敬老院、光荣院共有床位430个,为总床位的48.7%,现已入住359人,入住率为83.49%。私营养老院共有床位453个,为总床位的51.3%,现已入住349人,入住率为77.04%。三是服务对象结构较为均衡。在养老机构入住人员中,男性399人,占56.36%,女性309人,占43.64%;60岁及以下老人90人,占12.71%;60—70岁老人236人,占33.33%;70—80岁老人265人,占37.43%;80及以上的老人117人,占16.53%。

  3.养老机构运行基本正常。津市市的社会养老院按服务类型主要有三种:一是接受以有自理能力老人为主的养老院15所,占71.43%;二是接受以介助老人为主的养老院4所,占19.05%;三是接受以介护老人为主的养老院2所,占9.52%。经营性的养老院收费分三类:介护老人一般每月1200元,介助老人每月600—800元,有自理能力老人每月500—700元。2010年,21所社会养老机构各项收入共计4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8.52万元,社会福利院、光荣院、乡镇敬老院等9所拨款202.52万元,公建民营的阳由敬老院1家拨款6万元。2010年经营成本为402.7万元,经营利润15.3万元。剔除由财政全额拨款的9家社会养老机构,12家经营性养老机构2010年各项经营性收入计201.18万元,经营成本185.88万元,经营利润15.3万元,利润率为7.6%,其中盈利8家,持平1家,亏损3家。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查显示,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出现和发展,改变了传统福利事业投资主体和机构种类单一的局面,有效缓解了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状况,但目前津市市社会养老服务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服务设施不足。按照《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推进供养性、养护性、医护性养老机构建设,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发达国家为5%—7%)。津市市共有老龄人口44252人,养老床位883个,平均每千位老人仅拥有20张养老床位,全市养老床位总数仅占老龄人口的2%,低于国家要求3%的比例。

  2.服务机构建设仍不完善。目前,津市市除由政府全额拨款的7家乡镇敬老院和阳由敬老院基本按国家要求修建外,其余养老机构的建设与国家要求相差甚远。在津市市养老机构中,11家私营养老院占地16416平米,比重仅为27.32%,特别是私营养老院大部分都是租、购旧厂房、旧办公楼等改建的,场地狭窄,房间拥挤,需攀爬楼梯,造成老人生活不便,且基本无健身器材等服务设施和户外活动场所。有家养老院前面是三层楼的老人养老住房,后面就是塑料加工厂,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

  3.专业人员短缺且分布不均衡。津市市125名工作人员中,护理人员为100人,其中有执业资格的仅29人,仅占护理工作人员总数的29%。其中具有高级执业资格的11人,具有中级执业资格的8人,具有初级执业资格的10人。且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分布不均衡,29人中社会福利院和光荣院两家就有18人,其余11人分布在另外六家养老院,另有13家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均没有执业资格。

  三、加强社会养老服务的几点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老年人群体在日常生活照顾、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紧急救助等方面呈现日益增长的需求。养老服务社会化是我国社会福利发展的必经之路,面对养老服务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我们建议从多方面着手,不断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以满足老龄化社会的需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重视社会养老问题,制定完善老龄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促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

  2. 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准入制度。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合资合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对公办养老机构,应充分发挥其基础性、示范性作用。要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支持发展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同时加强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在准入退出、监督管理、政策扶持等方面,除部分管理、服务和技术标准外,实行分类扶持,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机构发展格局,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和条件。

  3.落实扶持政策。为弥补养老人员生活费不足,建议适当增加敬老院养老人员生活费用。对社会办养老院,要落实相关国家政策,如对土地使用、床位补贴、水电气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政府应多关注社会养老事业,扶持社会养老事业,提升整体社会养老事业水平。要制定优惠政策,抓好政策落实,支持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发展,对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的非盈利性福利机构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真正形成一个“政府主导推动,政策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机制,促进社会养老事业有序发展。

  4.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要利用高校教育、职业教育、再就业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素质培训,同时充分发挥国办养老机构的示范、引导作用,充分利用社会福利院和养老服务中心等资源,对民办养老福利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分批培训,并且对从业人员资质进行认定,以素质促进管理,以服务促进效益,实现素质与服务的良性互动,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总体水平。

[供稿:津市市统计局]
[审核:李跃辉]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