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六普”数据看桃源人口的发展变化

来源: 时间: 201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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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是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切经济社会活动的主体、服务对象和根本目的,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历经十年岁月,桃源县人口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呈现了更多明显特征。现结合桃源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数据,对全县十年来人口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并对未来十年发展预测进行探讨。

  一、过去十年人口发展的现状

  (一)人口规模趋势

  1、户籍人口略增。全县户籍人口增加,增幅2.6%,但户籍人口占全市的权重由2000年的16.3%下降到15.9%。

  2、常住人口趋减。常住人口减少8.4个百分点,与全市的减幅相比,桃源县常住人口减幅较大;常住人口占全市的权重由2000年的16.3%下降到15.0%。权重的下降,说明桃源县执行有关人口政策成效显著,但从一方面也反映出桃源吸纳外来人口的能力较弱,导致净流出人口不断增加。

  3、增长水平较低。十年来,全县人口继续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人口生产方式转变。2010年全县户籍人口出生率9.74‰,比2000年上升1.76个千分点,死亡率为6.41‰,比2000年下降0.01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3.33‰,比2000年上升1.77个千分点。从人口出生率来看,全县人口结构明显处于超少子化区间。(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人口出生率21.0‰以上为多子化;21­-19‰为严重多子化;19-17‰为多子化;17-15‰为正常;15-13‰为少子化;13-11‰为严重少子化;11‰以下为超少子化。)

  4、家庭规模缩小。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267677户,家庭户人口为838410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1人减少0.28人,家庭规模不断缩小。从户人数来看,一人户、二人户家庭的比重比2000年分别上升7.17%和5.62%,三人户、四人户和五人户家庭的比重不断缩小。

  从家庭户类别来看,十年来两代户的家庭占全县常住人口的41.37%,比2000年下降12.1个百分点,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家庭中老人的数量增多,全县逐步迈入老龄型社会。

  (二)人口素质趋势

  1、文化素质不断提高。随着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桃源县人口受教育程度得到明显提高。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0305人,占3.5%;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13914人,占13.3%;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337196人,占39.4%;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7919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占43.8%。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占的比重提高2.2个百分点,高中和初中人口的比重分别提高3.6和5.0个百分点。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243人上升为3544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9172人上升为1332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2658人上升为3944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4189人下降为32656人。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8935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4635人,文盲率由8.29%下降为5.28%,下降3.01个百分点。

  2、晚婚观念逐步改变。全县十五岁及以上常住人口73.76万人,占总常住人口的86.3%,其中已婚人员初婚的平均年龄为26岁,未婚人口达12.1万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仍未结婚的男女总量在5.95万人,其中三十岁及以上的未结婚的人口在2.25万人左右,未婚男女性别比为150。这说明随着社会的进步,提倡晚婚的男女逐渐增多,在未婚的男女中剩男要比剩女多出1倍,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男女性别比失调的问题。离婚单身人口总量1.4万人,占十五岁及以上人口的1.94%。从男女性别看,男性离婚人口是女性离婚人口的两倍。丧偶后未再婚的人口占十五岁及以上人口的8.0%,其中男性占33.6%,女性占66.4%,说明成年已婚男性的死亡率即女性的丧偶率更高,同时表明女性丧偶后再婚的难度要大于男性。

  (三)人口结构趋势

  1、人口的自然结构。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37116人,占51.13%;女性人口为417819人,占48.87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20下降为104.62,总人口性别比处于正常值以内(正常值在102-107之间)。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7498人,占13.74 %;15-64岁人口为625119人,占73.12 %;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2318人,占13.14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1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2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87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全县将面临“未富先老”的局面,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全县少儿老年扶养比例较低,扶养负担均相对较轻,劳动力资源相对比较丰富,是经济发展十分有利的黄金时期,也就是“人口红利”期。据第五、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2000年全县人口总抚养比为37.21%,2010年降至36.76%。

  2、人口的地域结构。就人口的城乡构成看,全县常住人口中住居在城镇的人口为24.1万人,占28.2%,住居在乡村的人口61.4万人,占71.8%,其中非农业户口的人口占总常住人口的13.09%,总量在11.2万人,说明桃源县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县。就人口的分布看,18个镇常住人口共52.6万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61.5%,其中漳江镇为12.3万人、陬市镇5.1万人、漆河镇5.04万人,还有9个镇超过2万人;22个乡常住人口共32.9万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38.5%,其中青林乡、枫树乡、木塘垸乡、双溪口乡超过2万人,牯牛山乡常住人口最少,不足5000人。就人口流动的情况看,全县外来人口5.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7%,其中外来半年以上人口4.9万人;外出人口34.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0.3%,其中外去半年以上人口24.1万人。在外去半年以上的人口中15-64岁劳动力人口为21.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4.6%,占外去半年以上人口的87.1%。由此可见,桃源是劳务输出大县,随着劳动力的输出,流动人口规模扩大,增加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难度。

  3、人口的社会结构。就民族构成而言,全县常住人口中涉及31个民族,汉族共84.4万人,少数民族近1万人,少数民族中人数较多的有回族、维吾尔族、土家族、蒙古族、藏族、苗族和白族等,其中回族共3069人,维吾尔族共3567人,土家族1392人。从产业结构看,一产业的从业人员占62.4%,二产业的从业人员占22.5%,三产业占15.1%。从职业构成看,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占62.0%,专业技术人员占4.9%,商业、服务业人员占10.6%,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占2.5%,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占19.9%,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占10%。    

  (四)人口住房趋势

  1、从住房面积看。普查显示,常住人口家庭户所建住房中,87.2%的住房属自建住房,8.2%的住房是购买的住房,平均每户住房间数3.48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7.28平方米,人均住房间1.17间。按代数和住房间数看,一代户平均每户住房间数为2.74间,二代户平均每户住房间数为3.32间,三代户平均每户住房间数为3.81间,四代户平均每户住房间数为4.23间。

  2、从住房更新看。从住房用途看,用作生活住房的家庭户占97.7%,无住房的家庭户仅占0.2%;从建筑层数看,属平房的家庭户占45.4%,属楼房的家庭户占54.6%,楼房中2-3层楼房的家庭户占87.0%;从承重类型看,属钢及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的家庭户占13.9%,属混合结构房屋的家庭户占43.6%,属砖木结构房屋的家庭户占37.1%,属其他结构房屋的家庭户占5.4%。从家庭户住房建成时间看,2000年后建的住房占31.1%,90年代建的住房占32.6%,80年代建的住房占23.5%,70年代建的住房占9.1%,60年代建的住房占2.6%,1949­—1959年建的住房占0.6%,1949年前建的住房占0.5%,按全县常住人口家庭户267677户估算,60年代及以前建的房屋共有9904个家庭户。

  3、从住房设施看。从家庭户住房设施状况看,住房内有独立厨房的家庭户占92.0%;从主要炊事燃料看,用柴草的家庭户占61.5%,用煤炭的占18.7%,用燃气的占17.7%,用电及其它的占2.1%;从住房内有无管道自来水看,43.7%的家庭户有自来水,没有的占56.3%;从住房内有无洗澡设施看,统一供热水的家庭户占0.7%,家庭自装热水器占33.5%,其他方式的占39.5%,没有的占26.1%;从住房内有无厕所看,独立使用抽水式的家庭户占31.0%,合用抽水式占2.9%,独立使用其他样式占48.9%,合用其他样式占7.3%,没有的占9.9%。

  二、未来十年人口发展的预测

  据估算,到2020年,全县人口规模在112.7万人左右,年均增长率为3.33‰左右,其中户籍人口在102.2万人左右,常住人口在88.8万人左右。全县常住人口中,全县育龄妇女将会达到17.3万人,平均每年出生人口约5000人;0-14岁的人口将达到9.4万人;全县劳动力人口达49.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55.9%,仍处于人口红利时期;全县老龄人口(65岁及以上人口)将达到18.8万人,比重将达到21.2%,全社会的老龄化时代已经到来。

  三、以后十年人口发展的建议

  (一)强化计划生育工作。由于桃源人口规模较大,控制人口总量的任务比较艰巨。因此,要认真贯彻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对计划生育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管,强化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流动人口、城镇无工作单位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加大力度,鼓励引导人们优生少生。

  (二)加大老龄事业投入。目前,桃源县仍然处在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劳动力资源丰富时期,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期发展经济创造积累财富,尽最大可能为老年人口高峰期的到来做好准备。一是要加强老龄领导。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增加对老龄事业经费的投入。二是要开展老龄教育。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三是要制定老龄规划。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兴办或新建不同形式、不同档次的老年公寓、老年康乐园、托老所和老年活动场所,加快老年福利设施的建设。四是要兴办老龄事业。要集社会之力,大办兴办和发展老年服务业。

  (三)统筹发展教育事业。桃源人口的整体文化素质不高也是影响桃源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农村劳动力人口文化水平偏低,制约了全县产业结构的提升和高素质劳动力的输出。发挥桃源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的优势,实现由人口资源向人才资源的转变,提高劳动力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尤为重要和迫切。在大力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的同时,要重视和加强中等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使普通劳动者都有一技之长。在农村地区,要强化和巩固义务教育,防止辍学退学、新文盲产生,同时要加强高中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水平。积极推进卫生体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和医疗队伍建设,扩大城镇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提高医疗水平,降低药品价格,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口的健康素质。

  (四)合理引导人口流动。目前,桃源流动人口具有文化素质较低、数量较大、管理较难的特征。抓好流动人口管理,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应从改进管理模式入手。一是要提高管理级别,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把办公室设在县计生委,各乡镇及政府职能部门加入到办公室,形成县计生委牵头,各乡镇及政府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分工细、职责明、协调紧的流动人口管理新格局,确保管理合力大。二是转变管理观念,改进管理模式。要强化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整合公安、劳动、计生、房管、税务等部门现有信息资源,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要以人口流入地为主,进一步加强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与互动,搞好区域协作,拓宽协作覆盖面。

  (五)加快小城镇化进程。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农村工业化、农村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在布局上确定好小城镇的性质、功能和基础设施规模,使小城镇成为联结农村与城市的纽带和桥梁。二是创新制度,推进融资。应运用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和引导功能,吸附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整合资源,形成格局。按照综合协调、政策集成的要求,整合规划、建设、国土、农业、交通、水利、卫生等各部门的资源,把环境整治、精神文明、农房规划以及生态农业建设等工作加以统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总之,通过努力,力争在2020年,县城常住人口达到20万人以上,全县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

[供稿:桃源县统计局姚爱民]
[审核:刘雁]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