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常德市建筑业产值增幅提升

来源: 时间: 201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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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常德市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36.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2%,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12.8个百分点,这是自2013年同期增速一路回落以来的首次提升。但全市建筑业企业规模总体偏小、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值得关注。

  一、建筑业生产运营基本情况

  (一)建筑业产值增速同比提升。上半年,常德市建筑业总产值增速为22.2%。其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其他产值增速分别为22.1%、29.6%、12.3%,增速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1、30和58.5个百分点。

  (二)产值过亿的企业明显增加。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111家,比去年同期减少2家。而建筑业产值已过亿元以上的企业43家,比去年同期增加8家,共完成产值110.5亿元,同比过亿元企业产值增加26.2亿元。

  (三)承揽工程量总体回升。上半年,全市建筑业企业签订的合同额为403.3亿元,增长19.5%。其中本年新签合同额增长28.1%,上年结转合同额增长15.9%。从时段上分析,本年新签合同额增长较快,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39.6个百分点。

  (四)新开工面积快速增长。上半年,全市建筑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714.7万平方米,增长12.2%。其中,本年新开工房屋施工面积395.9万平方米,增长29.3%,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64.5个百分点。

  (五)从业情况同步好转。与承揽的工程量相对应,建筑业从业人员相应增加。上半年,全市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平均人数为9.2万人,增长2.8%,比去年同期提高3.4个百分点。其中一级建造师人数增长23.5%,人员结构有所优化。

  二、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营改增”对企业有一定影响。据调查,“营改增”对建筑行业在企业资金周转、营利核算、经营管理方式等方面带来一定影响,之前的营业税税率为3%,改成增值税后税率为11%,企业如果按照11%税率交税,再进行材料费用抵扣,会占用企业的流动资金。另外建筑业企业的建筑材料来源方式较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难度大,由于发票管理严格,很多材料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使建筑业企业实际税负加大。对目前建筑市场上多采用的项目经理承包制而言,如果分包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或包工头,抵扣进项税额将大幅降低,企业税负将上升,利润也随之减少。一旦税务机关确认为非法转包或非法分包,就会禁止第一承包人抵扣进项税额,此时第一承包人的税负将大大增加,利润将大大缩水,因此,“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成果以及项目经理承包制产生影响。

  (二)建筑业企业规模总体偏小,竞争力不强。上半年全市共有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111家,其中一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总承包建筑业企业仅11家,占全市企业总数的10%。全市建筑业企业中资质等级高,规模大,能承揽重大项目的企业相对较少,绝大部分的建筑企业规模小,技术装备落后,没有参与大型项目投标的资格。同时融资渠道少,资金不充裕,也不具备承接大型建设项目的能力,受此影响全市建筑企业在外省的拓展空间相对较小,上半年全市建筑企业在外省完成的产值为7.9亿元,仅占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的0.1%。

  (三)各区县市发展差异较大。从各区县市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情况来看,总量规模不均衡。上半年,武陵和安乡分别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7.5亿元、29.2亿元,占全市比重分别为42.2%、21.4%,仅这两个区县的建筑业总产值占全市比重就达到63.6%。从增速来看,安乡的建筑业因在外省业务扩展迅速,上半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速达到102.1%,武陵建筑业总产值增速为27.8%,超过全市平均增速5.6个百分点,其他区县市增速均低于全市平均增速,澧县、桃源、津市呈现个位数增长,石门和汉寿还为负增长。说明目前常德建筑企业的发展依然是以市城区为主。

  (四)从业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建筑业企业雇用临时工现象较多,随着建筑行业技术要求的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已无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企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对全市建筑企业发展产生制约。上半年,全市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平均人数9.2万人中,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级建造师只有1.7万人,尤其是一级建造师,虽然人数同比增长23.5%,但也仅为761人。

  三、对策建议

  (一)加速资源整合,促进企业壮大。要优化建筑行业结构,巩固和提高本市建筑业企业在本地市场的占有率。一方面要加快建筑业兼并重组,引导和培育一批实力雄厚、市场竞争力强、资产规模大、融资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另一方面要拓宽中小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市场空间,帮助和促进中小型建筑企业向专、特、精方向发展,实现多元化经营。

  (二)创新驱动求发展。创新企业经营管理和专业施工技术,提高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培养施工技术骨干、提高施工队伍素质,以创新驱动提升企业科技含量和专业技能,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行业竞争力,实现提质增效。

  (三)净化市场发展环境。强化建筑市场管理,打击和取缔不规范的建筑企业及行为,对恶意扰乱市场、严重违规违法的企业要坚决纳入“黑名单”。特别是要将工程项目招标纳入严格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渠道,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供稿:常德市统计局 张瑞祺]

  [审核:刘雁]

  [责编:罗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