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后,发展文化产业成为我国各级党委、政府一个强烈的共识。2001年3月,中央关于“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推动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相结合”等政策建议被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所采纳,正式纳入国家“十五”规划纲要,到十七大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再到2009年7月,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不但表明我国需要发展文化产业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而且表明着我国三次产业发展的态势,以及迫切需要提升我国在国际分工中地位的诉求。
按照国际经验,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后,文化产业将进入起步发展阶段。2007年,郴州市人均GDP 1.47万元,突破2000美元。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稳步发展,郴州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日益增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向“文化强市”奋力跨越成了郴州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战略举措。
一、郴州文化产业现状
(一)郴州文化产业基本情况。按照湖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年度文化产业核算方案》核算标准,根据2008年郴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资料,结合2009年文化产业部门基础资料,经初步测算,2009年郴州市文化产业单位数为7959家,比2004年增加7469家;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27.68亿元,比2004年增加20.09亿元,年均增长29.5%;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3%,比2004年提高1.4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对GDP的贡献率为6.4%,比2004年提高3.1个百分点,拉动GDP增长1.06个百分点。
(二)郴州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全省的排位情况。
2009年湖南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为691.6亿元,占全省GDP 比重为5.3%,郴州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较全省低2.0个百分点。在全省14个市州中,2009年郴州文化产业增加值排在第6位;占GDP比重居第6位,比上年上升1位。
(三)郴州文化产业内部构成的特点。
2009年全市以新闻、出版、广电和文化艺术为主的“核心层”实现增加值5.0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18.1%;以网络文化、休闲娱乐、旅游文化、广告及会展等为主的“外围层”实现增加值10.06亿元,占36.3%;以从事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层”实现增加值12.62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45.6%。从产业结构看,2009年郴州文化产品制造业增加值11.5亿元,占文化产业的比重为41.5%;文化产品批发零售业增加值1.1亿元,占文化产业的比重为4.0%;文化服务业增加值15.1亿元,占文化产业的比重为54.5%。在文化产品的制造业中,所占比重超过10%的行业主要是家用视听设备制造业(占38.72%)、机械纸及纸板制造业(占25.72%)、玩具制造业(占7.01%)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业(占12.00%);在文化产品批发零售业中,主要集中在图书零售(占37.22%)、家用电器零售(占29.45%)、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占20.51%),三大行业所占比重合计达87.18%;在文化产品的服务业中,比重前列的行业主要是其他计算机服务业(占28.70%,以网吧业为主)、娱乐业(占25.42%)、商务服务业(占11.48%,以旅游文化服务业为主)。
郴州文化产业发展呈现如下特点:一是郴州新兴文化行业规模已远超传统文化行业。郴州文化产业“外围层”增加值比作为传统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多5.06亿元,比重高18.2个百分点,也就意味着郴州新兴文化行业规模比传统文化行业规模高出一倍还要多。二是“相关文化产业”仍是郴州文化产业的主角。2009年,郴州市相关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45.6%,仍占整个产业的近半壁江山。三是产业关联度在文化产业内部进一步得到提高。文化服务的发展有力带动了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关联度进一步提高。
(四)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
2009年全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为5.04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为1.7%,较2004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在文化产业内部九大行业中,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业以及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的从业人员最大,分别达到1.73、1.21万人,占整个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34.3%、24.0%。郴州文化产业不仅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也突显出其重要的作用。
二、郴州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一)管理体制僵化,文化体制改革仍然滞后。一是行政部门的分割,多头管理,造成文化单位小而散、量多质次、布局既分散又重复,投资不足与重复投资的问题并存,资金分散与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并存。二是用计划经济的手段管理文化产业,文化单位作为行政附属物,缺乏自主权和生存发展能力。行政性的文化资源配置效率低,结构不合理,文化单位缺乏竞争和创新发展能力。三是事业型的管理模式使不少文化企事业单位市场意识淡薄,缺乏危机感,习惯于用行政手段来管理,用政府的资金来生产,忽视成本核算,缺乏效益观念,缺乏市场和产业意识,缺乏按市场规则进行管理和运作的经验。由于特殊的意识形态属性,文化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管理主要还是按行政区划、行政隶属关系、意识形态进行管理控制,用行政手段进行管理。虽然在近两年的文化产业发展中,郴州市也陆续进行了多元发展、内部改革等探索,但从整体上还是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总之,现行的管理体制严重束缚了文化生产力的发展。
(二)投融资机制缺乏活力,文化产业总量规模仍然偏小。2009年,郴州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只占全省的4.0%,比GDP 占比小2.4个百分点;总量只有长沙的7.4%,岳阳的52.5%,常德的54.3%,株洲的57.6%,衡阳的82.9%,居全省第六位;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3%,居全省第6位,比全省低2.0个百分点。近年来,以高新技术为代表的郴州高斯贝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郴州华录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开始逐步发展壮大,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但是,目前郴州市大多数文化单位属国有性质,投融资体制仍未突破投资主体单一化的政策框架,社会化、多元化、市场化的文化投融资渠道不够畅通,资金的来源主要靠政府投入和财政优惠政策,在调动民营资本和引进外资发展文化产业方面尚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支撑;民营企业经费筹集渠道同样十分单一,大多数经费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风险投资体系和机制远未形成,致使风险投资机构不多,风险资金量不大,技术和风险资金结合困难。发展资金短缺是产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难题。
(三)文化产业质量档次不高,普遍缺少科技含量。文化产业本身是一个技术含量高的产业。图书报刊业的发展、电影电视的出现都与科学技术的突破和运用息息相关。近年来,现代传播媒介的高速发展、宽带技术、多媒体传播、数字化与互联网的兴起,更是对文化产业的生产、制作、传播产生了革命性的冲击。然而,郴州市文化产业普遍存在质量档次不够高,科技含量较低,技术创新和应用能力较弱的特点。近几年,郴州市委、市政府开始高度重视高新技术的开发和运用问题,但是在应用高新技术武装、改造、提升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方面仍然落后于我省其他文化产业发展较快的地区,与我国发达地区更是有着较大的差距。文化部门和科技部门,科研单位与文化企业之间没有对应的沟通机制,缺少指导与协调。这使得郴州市在加快传统文化产业的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重组,实现规模经济方面缺少了强劲的动力引擎,在运用高新技术提高文化产品的传播速度、覆盖面和对公众的影响力方面竞争优势不足。用文化产业中最有活力、发展最快并极具高附加值的传媒产业来举例,传媒产业的经济本质是“影响力消费经济”,而郴州的传媒产业影响力明显不足,运用数字技术对传统新闻出版业、影视传播业进行转型升级的速度比较缓慢。在高新技术带来的文化产业变革下,郴州传媒业的影响力更是受 “受众偏好变化”和“广告市场分流”的影响严重。作为郴州市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业领头羊的郴州日报,2009年年收入也仅为1253万元。
(四)文化产业创新能力较弱,专业人才严重缺乏。由于郴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历史较短,人才培养和储蓄方面都存在短缺现象,创新意识和能力也因此显得较为薄弱。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也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灵魂。郴州有着悠久的文化历史渊源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但是文化产品却仍只停留在传统原始制作上,没有发展、没有创新,传统文化资源需要通过文化产业的创新,市场的运作、商业包装,既获得新的生命,也使文化产业获得新的价值增长点。而真正实现文化产业的新生,最根本的是需要培养专业的文化人才。文化产业是一个综合型的行业,因此,它需要艺术人才、技术人才、策划人才、经营人才等各种各样的人才。郴州传统文化产业,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等,虽然有不少从业者,但是原有人才的素质和能力要适应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求,就需要通过培训加以提高,同时也要培养和引进一些高起点、高要求的文化产业人才充实到传统文化产业领域。新兴文化产业,如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广告业等方面的人才十分紧缺,这就需要加紧培养,有计划地填补这方面的人才空缺。
三、新时期郴州文化产业发展态势及对策建议
2008年底,郴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两城”建设的战略目标,极大地鼓舞了郴州各行各业人们干事业的热情;2009年,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郴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先行先试34条)正式下发,为郴州的“两城”建设提供了机会可能和动力支撑,成为了“两城”建设的战略思想和举措;2009年3月,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央有关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精神,积极培育文化市场,加快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特别是为了抓住郴州承接沿海产业梯度转移的机遇,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层次,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文化产业协调发展,郴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郴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确立了加快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以及总体目标,并有针对性地结合我市实际,从加大对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进文化单位改革,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扶持文化产业发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系列切实可行的意见。省、市两级新的政策举措以及与发展文化产业相关的战略目标的确立,对郴州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也势将带来持续而深远的影响。文化产业作为知识经济时代以满足人类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为目标的新兴产业,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又是振兴和弘扬民族文化、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和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也是事关政府职能定位和提高政府文化行政能力的重大战略问题。
(一)规范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内容标准,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商品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都存在两个效益问题。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既具有商品和经济的属性,又具有精神和意识形态的属性,满足的是人们文化、精神及心理上的需要,不可避免地对人们的思想、意识、观念、心理、行为带来影响。新的发展观的确立告诉我们,今后总的发展趋势应该逐步淡化行政管理的色彩,把社会效益管理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不仅要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通过法律法规规范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内容的标准,加大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而且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是现在市场经营中。
(二)打造文化旅游品牌项目,助推重点新型文化产业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全国文化先进县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3个,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52项,专业文艺团体13个。在打造文化旅游等新兴文化产业的品牌项目上,郴州市重点加强了对湘粤古道、西晋简牍等重要文化遗迹、重点文物进行考古发掘和专题研究,同时深入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保护,制定科学的开发和保护发展规划,逐步开展实施旅游推介、进入旅游文化市场的前期准备。现汝城香火龙、桂阳湘剧已经成功申报国家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宜章夜故事、永兴花鼓戏等8个项目申报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嘉禾县成立民歌艺术团,打造嘉禾民俗风情诗话歌舞《伴嫁》,与湖南卫视合作拍摄《嘉禾恋歌》,有力地推动了嘉禾伴嫁歌的传承保护与旅游推介,宜章县莽山艺术团大力挖掘瑶族文化,文化遗产传承与旅游开发的结合取得了显著成效。2008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首次突破千万人次,达到1090万人次,同比增长20%,其中接待入境游客4.8万人次,同比增长36.5%;实现旅游综合收入68.3亿元,同比增长22%,相当于全市GDP的9.07 %和第三产业比重的26.8%。到2009年底,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达1275.04万人次,同比增长16.98%,其中入境旅游接待游客13.3万人次,同比增长177.08%;实现旅游总收入83.5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36%;旅游总收入占全市GDP总量和第三产业的比例分别为9.9%和26.6%;国家4A级旅游区6家,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点1家;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4家,其中五星级旅游饭店1家;国际旅行社1家,拥有全国导游资格证的导游1087人。由此可见,促进文化和旅游的结合以及旅游文化品牌的进一步升级转型,将是郴州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新亮点。未来几年,要立足于继承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坚持地域特色与开放创新相衔接,努力将郴州地域文化优势转化为产业品牌优势。
(三)引导民营资本加大投资,为文化工作者呈现更多的就业潜力。现阶段郴州市的文化市场主体多是以规模小且分散无序,门类发展不健全,效益低且抗风险能力差的民间小额投资为主。2009年以来,为了转变这一现状,郴州市在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以股份制、民营等形式投资兴办影视制作、动漫、放映、演艺、娱乐、印刷、发行、会展、中介服务等文化企业方面,出台了包括在投资核准、土地使用、财税政策、融资服务、对外贸易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推动了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发展,进而开辟了新的就业空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结构调整的压力。经测算,从2005年到2009年,我市的文化产业就业人数增加了46.2%,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比例从1.25%上升至1.71%。2009年,全市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为社会创造了1.21万个就业岗位,比2008年增加了485个。国有和民营文化资本在统一市场体系中并轨是不可避免的趋势,有利于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可能成为下一阶段的重要特点。在国有文化机构不能迅速松绑的情况下,民间资本挟技术与资金双重优势异军突起是必然的。就目前而言,开放市场、鼓励非公经济发展已经成为在文化领域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的重点,具有明显的促进改革的积极作用。活跃民间投资将提高体制内闲置资源要素的价值,亦可为文化工作者呈现更多的就业潜力。
(四)加大文化科技创新投入力度,鼓励文化创造。近年来,郴州市高度重视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确立了科教兴郴、建设创新型郴州的发展战略,高新企业完善研发机构取得新突破。2009年,郴州电子信息技术领域实现产值2.2亿元,同比增长68.4%。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积极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其中,高斯贝尔的“高性能移动通讯手机关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获省科技厅60万元资助,该项目的实施共获国家发明专利3项,并开发出全球首款骨神经传导手机,完成了手机产销196.5万台,销售收入达9.8亿元,实现利税0.76亿元,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我们可以看到,创新所带来的文化内容的不断更新和充实,将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当前不仅要在新兴文化产业领域更进一步加大对文化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契机,引导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增加对文化产业企业的科技投入,提高企业应用高新技术武装、改造、提升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能力,同时要在整个文化产业领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鼓励文化创造,鼓励拥有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应通过设立创新基金,为作家、艺术家等提供生活环境和创作环境,加大奖励原创性作品的力度,采取政府购买、政府或委托社会组织推介具有创造性的作品的方式,鼓励创造性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的风气和氛围。
(五)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拉动文化消费需求。研究结果表明,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取决于城乡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只有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增长了,才能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越来越大的市场空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农村人口占人口总数的43%。2009年,郴州市的城镇化率也仅为42.36%,这就意味着全市有近6成的人口分布在农村,他们的收入水平也就成为了制约全市人均消费水平升级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根本问题就在于减少农村人口数量,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实现城市化。近年来,随着郴州市“两城”建设、三城创建进程的推进以及新一轮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效应的逐步显现,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也随着收入的增加和生产水平的提高在不断增长。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消费将成为拉动消费结构升级的主力军。这两年来已经出现了以住房和汽车消费为代表的消费升级,下一轮消费升级的带动性项目将是教育、医疗、旅游、电信、信息和家庭娱乐商品等等。根据以上分析,为了更好地满足全市城乡居民家庭文化消费需求,还应做到:一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应该更加注重增加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二是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更加注重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并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改善收入分配格局,避免收入分配过分悬殊;三是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消费需求的满足,还与文化娱乐设施的可得性高度相关,政府应该加强社会文化娱乐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将重点放在面向普通民众的文化娱乐设施建设(比如社区、学校范围内的文化娱乐设施及服务提供)上来。
(六)坚持走人才支撑产业发展之路,打造高素质文化产业人才队伍。文化产业所固有的文化属性决定了其对人才文化素质能力的高要求。新的文化产业发展观告诉我们,要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就必须重视人才培养,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才队伍,才能在激烈竞争的文化市场上纵横驰骋。要根据文化产业发展的要求,科学制定文化产业各类人才的培养计划;要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拓宽人才选拔途径,创造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有效促进文化产业领域人才的自我成长;充分利用高校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教育优势,有计划地培养文化产业领域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市场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人才培训,加大文化产业人才培训的广度和力度。
[供稿:郴州市统计局 李梦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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