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撬动经济新的增长点

来源: 时间: 201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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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产业是代表全球未来发展趋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这一绿色产业、黄金产业、朝阳产业,是郴州贯彻科学发展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城市功能、优化投资和生活环境、提升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推进两城建设的重要抓手。正是基于文化产业的重要地位,近几年来,郴州市委、市政府紧扣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要求,深入推进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步伐,全市文化产业正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但是,也存在着总量少、起点低、规模小、底子薄、条件差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重视,强化措施,加快发展,使文化产业成为推动郴州市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引擎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一、文化产业的概念及内涵界定

  要了解文化产业,首先要弄清它的基本概念。文化产业是一种特殊产业,它既包含了文化的要素,又包含了经济的要素。其根本属性就表现在它给人们带来文化生活享受的同事,还能够创造社会财富和经济效益。

  为统一文化产业统计口径,国家统计局于2004年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将“文化及相关产业”明确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

  根据上述界定及分类标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将其划分为10个行业大类,分别是:(1)新闻服务;(2)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3)广播、电视、电影服务;(4)文化艺术服务;(5)网络文化服务;(6)文化休闲娱乐服务;(7)其他文化服务;(8)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9)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10)其他相关文化产品。同时,为满足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研究的需要,又将上述10个类别划分为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3个层次。核心层包括(1)至(4)四个大类,主要反映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外围层包括(5)、(6)、(7)三个大类,主要反映改革开放后发展起来的新兴文化产业;相关层包括(8)、(9)、(10)三个大类,主要反映相关文化服务。核心层和外围层是文化产业的主导部分,称为“文化服务”,相关层是文化产业的延伸,称为“相关文化服务”。

  二、郴州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一)现状及前景

  郴州作为湖南南大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湖南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旅游文化资源十分丰富。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实施 “文化惠民工程”、“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和多个旅游景点的升级工程。2010年,全市有2个全国文化先进县,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3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项国家级文化保护项目。全市文化产业单位数为8109家,文化产业从业人员51713人;文化经营网点1890家,其中网吧764家、音像店267家、娱乐场所324家、出版物294家、印刷企业293家、书报刊亭162家;旅行社31家、星级宾馆35家、旅游景区18处,其中AAAA景区7个。随着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市文化中心、博物馆、图书馆和爱莲湖廉政教育基地已向市民开放,体育中心、演艺中心、广电演播中心、湘南起义纪念馆等一批标志性的公共文化设施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郴州报业大厦、中国女排博物馆、市有色金属博物馆、市科学馆、市会展中心、昆曲苑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已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同时,为更好的促进郴州文化产业市场化、规范化,各级政府积极引导,市场运作,“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取得了显著成效。如,总投资2.1亿元的裕后街棚户区改造项目既是郴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也是一项提升城市品质、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资兴市大力发展寿佛旅游文化品牌,以寿佛寺为基地,多形式展现寿佛文化。桂东县的桂城叮当动漫科技项目占地30亩左右,总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可以解决1000左右劳动力就业。汝城县把建设“生态文化旅游名县”作为转方式调结构和建设“两型”社会的首选朝阳产业,以九龙江国家森林公园、热水温泉旅游度假区等为龙头,着力打造精品文化旅游景区和吃、住、行、游、购、娱“一条龙”文化旅游产业链。

  今后,全市文化工作将着力建设普惠型“民生文化”工程,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城区将积极推进创意文化产业园、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等重点项目立项兴建;县市区将推进11个县级文化馆、11个县级图书馆、7个剧场提质升级。全市将新建14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346家农家书屋、854家村文化活动室、106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级服务点。同时,还将突出抓好具有郴州地域特色的文化资源发掘、整理和提高。着力提升昆曲、湘剧、夜故事等传统优秀文化的影响力,策划、创作、推出一批水准高、群众欢迎、影响深远的文化精品。

  (二)特点

  1、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按照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方案(试行)核算标准,根据2008年郴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资料,结合2010年文化产业部门基础资料,经初步统计,全市文化产业单位数为8109家,比2005年增加415家;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38.2亿元,是2005年的3.8倍;文化产业年末资产总计达57.2亿元,是2005年的2.3倍。随着文化产业经济总量的增加,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也逐步上升,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8%,比2005年提高1.7个百分点,年均增长30.6%,总量居全省第6位。

  2、产业结构逐步改善。从文化产业核心层看,2010年,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为主的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6.2亿元,比上年增长24.0%,是2005年的2.4倍,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6.2%。从文化产业外围层看,以网络、旅游、休闲娱乐、经纪代理、广告会展等为代表的新兴文化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4.4亿元,比上年增长43.1%,是2005年的5.3倍,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7.7%。从文化产业相关层看,与核心层和外围层同步发展,以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和销售等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17.6亿元,比上年增长39.7%,是2005年的3.7倍,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6.1%。郴州的文化产业结构说明新兴文化行业规模已远超传统文化行业,“外围层”增加值比作为传统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多8.2亿元,比重高21.5个百分点,全市文化产业正处于现代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产业蓬勃兴起的新阶段。

  3、就业拉动逐步增强。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已成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从一些发达国家来看,文化产业是一个就业面很广的产业。在英国,文化创意产业是吸纳就业人口最多的第一大产业;在美国,版权产业每年创造就业岗位800万个,接近全国总就业人数的6%。从全市的情况来看,这几年文化产业提供的就业岗位不断增多,吸纳就业能力也逐渐增强。2010年,全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5.1万人,比2005年增长50.1%,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1.7%,比2005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

  4、文化品牌化快速发展。近年来,郴州围绕“两城建设”,着力整合本土文化和旅游资源,主打“文化旅游”牌,弘扬郴州悠久深厚的历史,展现郴州开放包容的精神,推出以“林邑讲坛”为龙头的各类人文、社科、廉政、健康、区域经济发展等百家争鸣的讲坛活动,形成充满生机的文化氛围;同时,抢抓武广高铁建设和营运的历史良机,大力实施旅游文化发展战略,推进旅游与文化的深度融合,着力开发红色旅游资源,强力打造“生态休闲、林地福城、漂流探险、温泉健身、红色摇篮”旅游品牌,旅游业已成为郴州经济新的支柱产业和新的增长点。

  5、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近年来,特别是省直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各市州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若干意见》后,郴州致力于打基础、管长远、增活力,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文化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有利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环境初步形成,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三、郴州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郴州虽然拥有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但文化体制改革起步晚、进展慢,产业化水平相对较低,与全市迅猛发展的经济实力很不相称,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1、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偏低。同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其他市州相比,郴州文化产业基础较弱,差距明显。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3.7%,低于长沙、岳阳、常德、衡阳、株洲,排在全省第六位,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个百分点。产业化程度较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较小,自我发展能力也比较弱。

  2、骨干企业、重大项目及知名品牌的支撑力度较弱。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文化产业单位数量虽然不少,但在全国乃至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产品都很少或没有。从全国文化产业行业分布来看,新涌现出的文化服务企业多为文化休闲娱乐业。而在全市文化产业中,资产超亿元和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企业寥寥无几。 这些企业主要集中于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的领域,如销售文化用品和办公用品的商户、小广告公司、小印刷厂等,从事文化创意、文化演出、文化经纪、网络科技等方面的企业很少。近几年,全市无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无文化产业园区,没有形成辐射全省乃至影响全国的标志性文化产业基地,因而在文化产业行业没有形成拉动效应。

  3、资金投入力度不大。随着国家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的加强,各级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也不断增加,但由于长期以来文化建设经费基数低、底子薄、基础条件差,财政投入的增长与文化发展的需求之间仍有不小的差距,对文化投入总量仍显不足。2010年,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的支出为2.0 亿元,占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 1.26%,比2005年下降 0.03个百分点,资金投入力度不大。

  4、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一是文化产业缺乏规划的问题。表现为有些地方缺乏长远打算和战略规划,导致在开发和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不少困难。二是文化开发急功近利的问题。一方面表现为过度利用和浪费资源,文化资源开发和保护的矛盾日益凸显;另一方面表现为,无论是文化产品的生产还是市场的开拓,都存在短期行为的问题。三是文化产品缺乏内涵。突出表现为一些文化产品片面追求受众率和经济效益,品味不高,格调低下。特别是一些报刊、图书、电视、网络、手机短信、音像制品等。四是文化资源粗放经营。许多地方真正的文化附加值没有开发出来,表现为散、弱、滥、同。“散”:即资源利用的封闭性突出,缺乏有机联系和真正的合作。“弱”:即缺乏现代企业的基础和素质,缺乏核心竞争力。“滥”:即制造了大量的文化废品和精神垃圾。“同”:即市场秩序混乱,许多文化产品,重表面形式轻内容内涵,重沿袭模仿轻特色创造,重追逐潮流轻独辟蹊径等,由此造成市场混乱甚至恶性竞争。

  5、精英人才缺乏。一是缺乏文化创意人才。文化创意人才是文化产业最核心的生产要素,是夺取文化产业发展制高点的决胜因素。文化产业需要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尤其需要既通晓文化产业内容、又具有自主创作能力的本土人才,既懂产品研发又懂艺术创作的实用专业人才,以及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高层次文化领军人才,而现有的人才储备远远不够;二是缺乏文化经营人才。文化经营人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军人物,他们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了文化产业发展的规模和质量,全市的文化经营人才屈指可数。

  四、“十二五”郴州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构想

  (一)战略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任务,紧紧围绕《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当前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坚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提升文化创新能力;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快推进重大工程项目,扩大产业规模,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坚持内外并举,积极开拓国内国际文化市场,增强郴州文化产业在全省的影响力。

  (二)战略规划

  1、重点引导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引导扶持文化旅游、融入文化元素,促进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把生态观光旅游与红色文化旅游、民俗文化旅游、体育健身旅游、工矿旅游、爱情旅游等有机结合,扶持、培育一批旅游文化龙头企业。引导文化创意、文化中介、广告会展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层次。

  2、突出扶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建立全市文化产业项目数据库,对确定为市级以上重点文化工程的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一定的项目经费,金融部门在信贷方面予以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立项、报建、用地手续及配套建设、服务等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并依法保护项目业主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布局。以郴资桂为核心文化增长极,带动全市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建成一批各具特色、集成发展的文化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发挥规模效应。以鑫达银业的银都博物馆为主体,建设“中国银都文化产业园”;以爱莲湖景区为中心,建设以演艺、休闲为主要内容的演艺文化产业园;以永兴安陵书院为平台,建立以高端论坛、培训、休闲为主要内容的安陵文化产业园;以小埠村生态园为主体,建立生态健身文化产业园;以高斯贝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为龙头,建立电子信息文化产业园;以裕后街改造提质为契机,建立民俗美食文化展示中心;以创意为主题,建立林邑文化创意产业园。

  4、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兴办文化企业。凡列入全市服务业发展范围的各类文化企业,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给予扶持。支持、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事业。对社会力量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兴办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项目的,在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对民营文化企业从事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给予资助。

  5、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对投资兴办文化企业,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后,可用原单位名称(去掉主管部门),或用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其他名称,注册为企业法人,注销原事业法人。允许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企业。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文化人才独资或与他人共同开办企业特别是工作室、博物馆、美术馆的,可以以个人名字作为企业名称办理登记注册。

  6、调整文化产业结构。以内容创新为核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文化旅游、演艺娱乐、文化传媒、印刷复制、文化会展等为重点,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充分挖掘以湘南起义为代表的红色文化,以古祠堂、古民居为代表的民俗文化,以中国女排训练基地为代表的体育文化。以市演艺中心为平台,融入郴州历史文化、地域文化等湘南文化元素,打造一台群众喜爱、市场认可的大型文艺节目。鼓励支持市歌舞剧团逐步整合相关演艺资源,走向市场,壮大演艺产业。不断完善传媒体系建设,把办报办刊结合起来,把办台、办节目与媒体广告、创意、策划结合起来,做大做强传媒产业。努力培育体育健身、艺术培训等文化服务业。

  (三)战略目标

  “十二五”期末,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高于全市GDP的增长速度,力争保持年平均增长35%以上,力争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全省目标为6%以上),使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把郴州初步建设成为文化产业发达、文化产业布局合理、文化产业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文化设施配套齐全、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的文化产业强市。

[供稿:郴州市统计局欧阳丽  荣海燕]
[审核:张映欣]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