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国家和地区社会组织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十一五”时期,郴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加快“两城”建设的良好机遇,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努力打造综合承载力强、区域辐射带动广的城镇群,不断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和建制镇扩容提质步伐,全市城市化水平稳步提高。
一、郴州城市化进程的主要特点及成效
1、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城市化水平稳步提高。2010年,全市总人口(常住人口、下同)458.35万人, 其中城镇人口191.13万人,比2005年增加30.93万人,年均增长3.4%。全市城市化水平(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1.7%,比2005年提高4.9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近1个百分点。
2、城镇建设力度加大,城市扩容提质步伐加快。
“十一五”期间,郴州坚持规划引领,政策引导,加大县域经济建设力度,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环境明显改善。一是投资力度大。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811.3亿元(含省分配跨区高速公路项目66.9亿元),是2005年的4.2倍,年均增长33.0%。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664.2亿,是2005年4.5倍,年均增长35.0%。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中:城镇投资194.4亿元,是2005年的1.6倍,年均增长9.7%。其中交通大会战项目完成投资102.7亿元,高速公路87.9亿元。衡茶吉铁路和厦蓉、衡武、宜凤、岳汝等4条高速公路建设加快推进,临桂、资炎等5条干线公路建成通车。2010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达68.7亿元,是2005年的3.4倍,年均增长27.6 %。二是城市综合承载力进一步提升。“十一五”期间,尤其是近两年,郴州城市建设以“建设湖南最开放城市、湘粤赣省际区域中心城市”为总揽,以“南延东进、西扩北提、东进优先”为主战场,抢抓国家扩大内需和省委、省政府支持郴州先行先试的重大机遇,实施“百亿城建计划”,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市本级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多个,完成投资达140亿元,比2005年增加120亿元。市中心城区一大批城市道路、游园、生态、供水、环卫、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项目竣工。城市综合承载力进一步提升。2010年,郴州通过在市中心城区启动“绿城攻坚”活动,快速增加了城市绿量,为营造“山在城中、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的城市特色,打造宜居、利居、乐居的生态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开展“限摩规电”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维护了市城区正常交通秩序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居民生活环境良好。2010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33.2平方米,是2005年的1.54倍,年均增长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市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100%。城镇社区服务设施达2360个,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17780个,分别是2005年的1.34倍和1.25倍。
3、居民收入明显增加,消费能力不断增强。2010年,全市实现GDP总量达1081.76亿元,与2005年相比,年均增长11.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42元,是2005年的1.6倍,年均增长9.8 %。“十一五”期间,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能力进一步增强,消费结构趋于优化。电脑、液晶电视、家用小汽车等,逐步进入居民家庭。2010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8.41亿元,比2005年增长129.7%,年均增长18.1 %。其中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356.3亿元,5年间年平均增长22.4%。“十一五”期间,全市个人轿车拥有量由11967辆增加到43923辆,年均增长29.7%;发展固定和移动电话用户数由165.8万户增加到275.21万户,年均增长10.7%;国际互联网络用户由8.05万户增加到16.45万户,年均增长15.4 %;邮电业务总量由20.54亿元增加到51.59亿元,年均增长20.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由7083 元增加到10386元,年均增长8.0%。
4、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住房保障成效显著。2010年,全市建筑业完成总产值76.3亿元,比2005年增加47.8亿元,年均增长21.8%。建筑竣工面积400.5万平方米, 比2005年增加 84.9万平方米,年均增长4.9%。“十一五”期间,郴州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切实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通过惠泽园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建设,大力扶持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利用自有土地,集资兴建经济适用住房,着力改善住房条件。全市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已累计完成投资3.17亿元,累计施工面积41.5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达38.87万平方米。
二、郴州城市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化水平持续偏低,发展不平衡。到2010年底,郴州城市化率为41.70%,仍低于全国城市化水平8.0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差距进一步拉大。与长株谭城市化水平比,分别低26.0、13.8和8.4个百分点。从全市11县市区的情况看,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的城市化率较高,分别达到50%以上,城市化平均水平达64.8%,高出全市平均水平23.1个百分点;加禾、桂阳、永兴、宜章、安仁、临武等县的城市化率在30%-40%间,平均水平为35.2%,低于全市平均水平6.5个百分点;桂东、汝城县城市化率均在30%以下,平均水平仅为27.1%,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4.6个百分点。3个不同区域(高、中、低)城市化平均水平高低相差37.7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地理位置较为优势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化水平较高,而地理位置偏远和经济较为落后的贫穷地区的城市化水平明显偏低。
2、城镇规模偏小,聚集能力较弱。一是县级城区规模偏小。到2010底,全市11个县市区中,除北湖和苏仙区(市中心城区)外,其余9个市、县城区人口规模均在15万人以下,其中未达到10万的有6个县,占66.6%。据有关资料表明,城市人口小于20万属小型规模城市。郴州大部分县的城区人口未达到10人口,其中还有4个地方的城区人口仅在5万左右,规模明显偏小。二是小城镇规模普遍偏小。据有关专家研究表明,小城镇人口为5万人以上,镇区人口应达到50%左右才能产生一定的聚集效应。2010年,全市共有建制镇86个,总人口为211.96万人,平均每镇人口仅为2.46万。其中5万以上的只有5个,占建制镇5.7%;3-5万仅为15个,占17.2%;3万以下达66个,占76.7%,2万以下有42个,占48.8%。尤其是地理位置较偏僻,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的区域其城镇化水平明显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城镇化率很低。
3、城镇功能不完善,综合承载能力弱。郴州小城镇虽经多年建设,城镇功能有所提高,但与经济发展的需求相差甚远。一是城镇功能分区不够合理。部分城镇没有相对集中的建成区,主要依托过境公路发展,城镇房屋沿国道、省道等建设,生产与生活功能混杂。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部分城镇排水、污水设施未成体系,小城镇污水处理不到位,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严重不足,目前,小城镇垃圾基本采取简易填埋处理;镇区内停车场地及交通信号标志、道路指示标志等十分短缺;消防、防震等综合防灾配套设施缺乏。三是服务设施不够健全。居民休闲娱乐、文化生活等设施有的没配套,有的配套不足,大多数小城镇无大型商贸或专业大市场等。
三、对郴州加速推进新型城市化的建议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既包括水土资源、环境容量等物质层面的自然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也包括城市吸纳就业能力、辐射力、带动力等非物质层面的城市功能承载能力,它是资源承载力、环境承载力、经济承载力和社会承载力的有机结合体。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除了需要强化产业支撑外,还要根据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要着力解决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社会事业发展不足等民生问题。二是要切实加强城市生态园林和环境建设,切实保护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营造城市绿色文明,突出城市文化特色,提升城市品位,建设宜居城市。三是要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体制,保持合理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
2、大力发展城镇经济,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步伐。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需要强劲的产业支撑,强劲的产业支撑来源于新型工业化与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一是在城市产业布局上,要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工业园区作为城市建设和产业集聚互动的连接点,是承载城市工业布局调整,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实现产业集聚的重要载体。要有规划、有步骤地实施城区企业向工业园区搬迁改造,形成城区以第三产业为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以第二产业为主,城市外围以为城区服务的城郊农业为主的合理布局。二是在发展方式上,要以推进信息化为依托,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并把握信息化发展趋势,推进信息化城市建设。三是各地要根据城镇的区位、交通和资源条件,结合城镇的功能定位和性质,科学合理确定城镇优先发展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配套产业和服务产业,选择有资源特色、有开发潜力、有市场前景的生产经营性项目,作为产业发展重点。通过特色产业的发展,把资源、交通、区位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撑。
3、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促进小城镇加速发展。 各级政府应在管理方面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导向、符合小城镇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的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对小城镇发展项目提供绿色审批通道;在财税方面逐步采取对小城镇新增地方收入实行全留。在小城镇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享受税收优惠;对新入驻的大型商贸企业、金融保险企业的部分税费给予一定的优惠或拨补;在土地方面应允许转让、出租集体建设用地,对小城镇建设用地予以优先保障,在规模限制上适当放宽;在房地产方面应开展农民和农民工住房贷款业务,保障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支持商品住房消费,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减免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建设相关规费,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对山区小城镇可降低项目资本金比例,完善住房按揭和抵押贷款的各项配套政策,开展农民和农民工住房贷款业务,方便农民转移就业。
4、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在加快城镇建设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城镇管理。积极探索完善现代城镇管理体制,改进城镇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完善城镇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建立城镇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城镇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城镇预防、抵御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单位的市场化改革,不断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创建卫生城镇、园林城镇、文明城镇活动,以创建工作为载体,大力提高市民素质,不断提高城镇文明程度,建设和谐新城镇。
[供稿:郴州市统计局刘爱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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