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快速提高农民收入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农林牧渔业企业对拉动当前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发挥重要作用。有资料证明,发达国家的农林牧渔业企业引领着本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作为农业大市,郴州如何引导农林牧渔业企业加快发展并做大做强,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一、发展农林牧渔业企业的意义必须充分认识
一是有利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林牧渔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优化生产要素的配置,带动农户调整区域种植结构。企业根据当地土地水肥等区域优势,将传统的、千篇一律的以粮食作物为主的种植结构向因地制宜的“粮食-经济作物”或者“粮食-经济作物-饲料作物”等多元结构转变,促进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产业结构向以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业服务业为主的方向转变。
二是有利于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新技术推广。农林牧渔业企业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只有通过不断加大对科技投入和引进推广,才能在改进和保持农产品品质的同时,达到提高生产效率、节约生产成本的目的。这有利于促进农业科技的进步和新技术的推广更加迅速广泛,实现农业向“高质、高效、高产”的现代方式转变。
三是有利于引导现代农业发展。农林牧渔企业的发展壮大,必然要求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单位投入成本;农产品大规模市场销售必然要求标准化经营,农产品品质统一、稳定;提高生产效率必然要求集约化经营,加大对科技、人才和土地等要素的投入。规模化、标准化和集约化正体现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从这方面来看,农林牧渔企业引导着整个农业现代化发展方向。
四是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按照经济学的乘数效应理论,农林牧渔企业对农村地区的投资将带动几倍于自身规模的资金在本地流动,激活农村地区三项产业的发展。农林牧渔企业通过对农村地区的要素投入必然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同时,由于农林牧渔企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科技推广和生产观念的改变,订单农业和基地农业等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民增收渠道将进一步拓宽。
二、郴州发展农林牧渔业企业的特点必须切实把握
截止2011年底,郴州市核实登记注册农林牧渔业企业238家,其中处于新建投资阶段的企业7家。2011年全市农林牧渔业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171256万元,共计拥有固定资产投资128865万元,从业人员1.1万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9%,42%和31%。
一是企业个数增加较多。2010年,郴州市核实登记注册农林牧渔企业145家,按营业收入划分,大型企业2家,中型企业30家,小微型企业109家,处于新建投资阶段的企业4家。2011年国家统计局调整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郴州市重新核实登记注册农林牧渔企业共238家,其中中型企业60家,小微型企业171家,处于新建投资阶段企业7家。农林牧渔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农村地区经济日趋活跃,企业数同比增加93个,增长64.1%。
二是非公企业成为主力。2011年郴州市农林牧渔企业中非公有制企业共有227家,占全部运营企业的95.4%,成为行业主力军。227家非公有制企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7360万元,占全部企业营业收入的97.6%,拥有固定值产原值125570万元,占全部企业的97.4%,吸纳从业人员10290人,占全部企业的91.2%。从经营方式看,227家非公企业中,私营企业87家,占非公企业的38.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63家,占27.8%;股份合作企业37家,占16.3%;其他企业34家,占15%;联营企业、三资企业6家,占2.6%。
三是农业和畜牧业占比八成。2011年郴州市登记注册运营的238家农林牧渔企业中,农业、畜牧业企业居多,其中农业企业120家,占全部运营企业的50.4%;畜牧业企业76家,占全部运营企业的31.9%,两者合计占到全部运营企业的82.3%。从农业企业来看,主要从事茶业、香菇、香芋、红提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销售和休闲农业开发,畜牧业则以生猪养殖企业为主;从营业收入来看,农业、畜牧业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156248万元,占全部企业营业收入的91.2%,拥有固定资产120554万元,占全部企业固定资产93.6%。
四是从业人员大幅增加。2011年全市农林牧渔企业从业人员达11266人,比上年增加75.3%,增长31%。同时部分农林牧渔企业拥有种养基地或者种养合同,带动附近周边乡镇农户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
三、郴州发展农林牧渔业企业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分析
一是现代企业意识淡薄。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很多农林牧渔业企业缺乏现代企业意识,表现为经营管理粗放,组织管理制度不全,经营证照不齐,缺乏品牌意识和质量控制意识等。证照不全导致统计人员无法完成对该企业的调查,有的经过调查核实压根儿就是皮包公司,找不到企业所在地和企业的任何人员;管理制度不全导致数据可靠性受到质疑;经营管理方式简单粗放,只满足于短期效益,缺乏品牌意识。比如一些特色农产品很多企业都在做,但质量参差不齐,只能以“县名+农产品名”的形式对外销售,没有过硬的品牌。
二是部分企业存续时间不长。从调查走访核实情况看,部分农林牧渔企业的存续时间短。2010年郴州市145家运营农林牧渔企业中,就有22家企业停止上报报表,占全部企业的15.6%。这些停止上报企业大多数属于经营不善亏损或者其他原因倒闭解散,有极小部分企业则是改头换面更换了法人和公司名称。而2011年农林牧渔企业个数与2010年相比又增加93家。如何让他们持续生存、健康发展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三是小微型企业居多。从经营情况看,全市实现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的农林牧渔企业60家,只占全部运营的农林牧渔企业的25.2%;从单个企业平均水平看,全市农林牧渔企业平均实现营业收入719.6万元,扣除7家尚在新建投资企业,231家有营业收入的企业平均实现营业收入741.4万元。大部分正在运营企业收入低于500万元,属于小微型企业;从从业人数看,60家中型企业平均从业人员77人,人均营业收入26.4万元,138家小微型企业平均从业人员37人,人均营业收入7.4万元。
四是生存环境欠优。虽然全市农林牧渔业企业发展较快,符合现代农业资本化集约化的运行方式。但农林牧渔企业面临较多的困难。首先融资困难。因为投资周期较长,部分企业需要2-3年甚至10余年才能有收益,风险较大,短期贷款违约率高,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谨慎;其次实力不强。由于规模很小,组织机构不健全,致使抗风险能力差。很多企业仅仅是挂着企业的名,实际上还是小作坊那一套经营模式,一旦遭遇市场波动起伏,很容易陷入困境,难以做大做强做精。
四、加快郴州农林牧渔企业发展的措施必须着力强化
一是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对农林牧渔企业,政府相关部门要给予税费减免的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和投资者进入农产品市场,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提高生产者积极性;要在开展农产品生产技术上给予支持,建立农产品指导机制,提升农林牧渔企业产品品质;要建立农产品质量评价标准,规范农产品品质分级,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建立农产品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提供相关农产品供求信息,建立农产品绿色通道,为农林牧渔企业销售农产品提供信息支持。
二是大力提升品牌意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制度,规范运营管理,为企业长期稳定运营奠定良好基础。树立农林牧渔企业品牌意识,改变以“县名+农产品名”为产品名称的落后状况,整合分散资源,打造拳头产品,着力打造一批如“舜华临武鸭”,“安仁坪上食用菌”的知名农产品品牌,为开拓市场树立标杆。
三是努力提供金融保障。信贷规模和时间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林牧渔业企业的生死存亡,农林牧渔企业由于生产特殊性,生产周期长,见效慢,并且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很容易出现资金周转不灵,贷款无门的现象,严重限制了农林牧渔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甚至将导致企业破产倒闭。因此需要各级金融部门在政策上加大对农林牧渔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尤其是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尤其是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业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互助金融组织的积极作用,为中小农林牧渔企业生存发展并做大做强提供金融保障。
[供稿:郴州市统计局成晶晶]
[审核:刘雁]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