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一化两城三创四大”战略,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城乡面貌变化巨大,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但是,城乡居民消费差距仍然较大的问题成为制约我市城乡协调发展的瓶颈。本文拟从城乡居民消费现状、差异变化、产生原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一、郴州市城乡居民消费差异及变化趋势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全市城乡居民消费观念由注重“吃饱、穿暖、够用、能住”逐步向“吃得营养、穿得漂亮、用得方便、住得舒服”转变,消费心理逐步由“将就”向“讲究”转变,消费形式从简单向复杂、从单一向多样、从追求数量到追求质量转变。与2005年比,城乡居民各项消费比重均发生了的变化(见图1、2),城乡居民消费差距逐渐缩小。
图1:2005年和2011年郴州市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图

图2:2005年和2011年郴州市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图

(一)消费现状
1、食品结构不断优化。2005~2011年,全市城乡居民食品消费支出中主食消费增幅低于肉、禽、蛋、水产品等副食消费支出的增幅,食品消费逐步向营养、科学、多样化发展。2011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用于食品支出4458元,比2005年增加1706元。其中主食消费281元,副食支出2199元。农民人均食品消费2154元,比2005年增加885元。其中主食消费380元,副食支出1004元。
2、衣着消费形式不断丰富。2005~2011年,全市城乡居民衣着消费呈现成衣化、品牌化趋势。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消费1413元,比2005年增加562元。其中,成衣、鞋类消费1357元,服装加工支出13元。农民人均衣着消费286元,比2005年增加119元。其中成衣、鞋类消费278元,服装加工支出1元。
3、居住条件逐渐改善。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愿意花费更多的资金改善居住条件,全市城乡居民住房配套设施更趋完备,居住条件明显改善。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消费1118元,比2005年减少269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35.1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13.6平方米。农民人均用于居住消费618元,比2005年增加309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39.2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2.8平方米,23.5%的农村居民住房有水冲式厕所,比2005年提高9.3百分点,52.7%农村居民拥有自来水,比2005年提高10.2百分点。
4、医疗保险程度提高。随着医疗保险的推广,全市城乡居民保健意识得到增强,用于购买药品和看病的费用不断减少,滋补品、保健品成为居民日常维护健康的必需品。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费用714元,比2005年增加192元。其中,人均购买药品的费用285元,人均医疗保健的服务性支出336元。农民人均用于医疗保健费用217元,比2005年增加22元。其中人均医疗保健的服务性支出128元。
5、交通通讯更加便捷。随着交通通讯设施的不断完善和增加,全市城乡居民信息交流更畅通,出行更快捷。2011年,共有公路17002公里,比2005年增长1.5倍,境内开通武广高铁90公里;民用轿车56700台,比2005年增长3.7倍。邮政局所总数634处,比2005年增长2倍,移动基站数1912个,比2005年增长78.0%;移动电话用户285万户,比2005年增长2.1倍,固定电话用户61万户,比2005年减少18.7%;国际互联网用户28万户,比2005年增长2.5倍。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交通通讯的费用为1645元,比2005年增加814元;农村居民人均用于交通通讯的费用为441元,比2005年增加201元。
6、学前教育倍受重视。随着社会竞争日益加剧,父母“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观念更加强烈,学前教育成为父母教育投资的首选。2011年,全市拥有学前教育(幼儿园)617所,比2005年增加1.3倍;城镇居民托幼费人均67元,比2005年增加17元,增长67.5%;农民学前教育费用人均14元,比2005年增加12元,增长6倍。
(二)消费差异。由于长期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城乡居民消费差异依然存在。
1、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大于农村居民。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农村居民高7527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只相当于城镇居民的36.5%。分项看,城镇居民用于教育文化娱乐服务、衣着、交通和通讯、其他商品和服务、医疗保险、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食品消费支出分别是农村居民的5.5倍、4.9倍、3.7倍、3.5倍、3.3倍、3.2倍、2.1倍(见图3) 。
图3:2011年郴州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对比图 单位:元/人
2、城镇居民生活质量好于农村居民。从拥有的主要耐用品数量看,城镇居民多于农村居民。除摩托车外,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的主要耐用品均多于农村居民,其中相差最多的是摄像机,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摄像机数8台,农村居民基本为0。城镇居民接入网的电视、电脑、移动电话等信息接收产品数量多于农村居民。
3、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优于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是反映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是指食品消费支出占整个消费支出的比例,指标越低代表生活水平越高。按照国际惯例,恩格尔系数大于60%为贫穷;50%-60%为温饱;40%-50%为小康;30%-40%属于相对富裕;20%-30%为富裕;20%以下为极其富裕。2011年,全市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6%,已达到相对富裕阶段,而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9.9%,刚刚步入小康水平,比城镇居民高12.2个百分点。从食品消费结构来看,城镇居民食品消费中,人均主食消费282元,占食品消费的6.3%,比农村居民低11.3个百分点;人均外出就餐费用760元,占食品消费的17.1%,比农村居民高7.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副食消费质量低于城镇居民。
4、城镇居民需求层次高于农村居民。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由低到高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五个层次,前两个层次属于物质性价值需求,后三个层次属于精神性价值需求,只有低级需求满足了,高级需求才会出现。从图1、图2对比可以看出,城镇居民的教育文化娱乐服务、交通通讯消费、医疗保险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比农村居民分别高5、4、1个百分点。而食品、居住、衣着消费三项中,除衣着消费农村居民低于城镇居民外,食品、居住消费比城镇居民分别高13、5个百分点。可见,城镇居民在满足了基本的生存需求基础上已向更高的精神性价值需求发展,而农民仍然将改善食宿条件作为第一要务,还处在物质性价值需求的层面。
(三)消费趋势。近几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差距缩小,城镇消费倾向下降快于农村,农村消费支出增速快于城镇等方面的消费变迁都与郴州社会经济变化紧密相连,体现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增长的趋势。
1、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差距缩小。全市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比由2005年的3.0:1调整为2011年的2.7:1,人均消费支出差距缩小。
2、农村消费支出增速快于城镇。表5数据显示,2005~2011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从2761元提高到4318元,增长56.4%,年均增长7.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从8349元提高到11845元,增长41.9%,年均增长6.0%。
3、城镇消费倾向下降快于农村。平均消费倾向,又称消费倾向,是指消费在收入中所占的比例,由于收入增加,消费也增加,但消费增长幅度要小于收入增长幅度,并且越来越小,消费倾向递减是凯恩斯解释有效需求不足的三大规律之一。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城乡居民消费倾向均趋于下降,2011年,城镇居民消费倾向67.3%,比2005年下降19.7个百分点;农民消费倾向69.3%,比2005年下降9.4个百分点。近几年,郴州经济快速增长,农民收入大大增加,惠农政策实施,农产品价格上调,特别是2007年以后新农合、新农保的实施,农民对于未来收入的预期看好,有效需求增幅大于城镇居民。从图4可以看出,城镇居民消费倾向比农村居民下降快,2007年开始,农村居民消费倾向总体高于城镇居民。
图4:2005年~2011年郴州城乡居民消费倾向趋势图 单位:%
二、全市城乡居民消费差异的形成原因
形成城乡居民消费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居民收入、制度因素、消费观念、消费环境等四方面。
(一)收入差距大。收入是影响消费的决定因素。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主要分为四大块: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城镇居民收入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农村居民收入以家庭经营性收入为主。造成差距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远高于农村居民。2011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167元,占可支配收入的69.1%。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686元,占纯收入的43.1%,比城镇居民少9481元。农村劳动力素质较低,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歧视,只能在低端劳动市场就业,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工资标准低,经常被拖欠克扣和就业不稳定导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远低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差距是造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首要原因。二是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中农业收入比重过大。2011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经营性纯收入3123元,占人均纯收入的50.1%,其中农业收入2122元,占经营性纯收入的68.0%。目前,在“工业反哺农业”的带动下,农业产业化已初具规模,但是农业资源有限、科技投入不足、农民素质不高、基础设施较差阻碍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抑制了农业收入增长,降低了农村居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民收入长期大幅低于城镇居民收入,严重影响农民的有效需求。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0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229元,城镇居民收入是农民收入的182.6%。
(二)保障差额大。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户籍制度由此建立,整体构成了一个利益向城市人口倾斜、包含社会生活多个领域、措施配套、组织严密的体系,形成了一个以户籍制度为中心,以社会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分割体制。户籍本来只是表明人们在地域意义上的差异,可是随着二元结构的不断深化,附着在户籍上的权利、待遇差别逐渐显现,尤其是城乡不同户籍之间所享受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有着天壤之别。2011年,全市农村居民由政府支付的离退休金、养老金、扶贫款以及其他各类补贴收入人均为167元,占人均纯收入的2.7%,而城镇居民由政府支付的养老金、社会救济、赔偿收入、保险收入人均为2175元,比农村居民高12倍,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4%,高出农村居民9.7个百分点。2011年,全市农村居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080元提高到1200元,年均提高20元,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60元,年均提高480元,比农村居民高24倍。新农保最低养老保险金由每人每月55元上调到60元,提高5元;2012年年初,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20~250元不等,比农村居民至少高24倍。农村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增加了农村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制约了农民消费的积极性。
(三)观念差别大。在人们逐渐由传统生活方式向现代生活方式转型过程中,由于城乡居民生活条件、文化水平、居住环境等不同,城镇居民的消费观念较之农村居民更新快,具体表现在:一是城镇居民享乐主义更为明显,消费行为显现“孩童化”趋势。随着经济大发展,消费者社会逐渐替代生产者社会,物质极大丰富,尤其是城市,产品更新换代快,广告宣传力度大,消费者不再直接参与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因此,城市居民消费观念由“物尽其用”转变为“喜新厌旧”,消费准则由“合算”转变为“合意”,消费模式由“温饱型”转变为“小康型”。“月光族”逐渐成为城市消费中坚力量,超前消费、网络消费普遍被接受。二是城镇居民从追求物质消费为主向追求精神消费和服务消费为主转变。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居民的精神生活也变得丰富多彩,文化娱乐和其他各种服务性活动向多样化、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消费支出不断扩大。三是城镇居民从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向追求人的全面发展转变。人们开始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花钱买健康、买知识、买休闲等逐渐成为消费新潮。而农村居民受传统文化和传统消费习俗的影响较大,在消费观念转变上滞后于城镇居民,建房、教育、养老依然是农村居民的消费热点。
(四)环境差异大。城镇的建设基础好,交通条件便利,公共设施发达,市场体系发育良好,居民的消费环境舒适方便,消费条件明显优于农村居民。农村大多处于地域条件偏僻的地方,交通不够发达,公共设施不健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镇公共交通比农村发达。据郴州市公交公司统计,目前郴州城区有公交线路67条。据郴汽集团提供,目前该公司下属5个县市分公司中,拥有公交路线最多的是资兴,共9条,其余县拥有公交路线1-8条不等,基本只限于县城和周边较近的乡镇。二是村基础设施落后。突出表现在水、电、路等问题上,一些地区供水、用电、道路、信号等基本硬件欠缺,制约了商品流通。随着消费模式的转变,网络成为新的消费平台,但是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限制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目前,郴州有快递公司十多家,除邮政EMS外,其他公司均未延伸到乡镇。三是农村消费市场不健全。据不完全统计,郴州城区内年收入500万以上的大型商场和超市11家,年收入500万以上的教育机构31家,设施齐全的影院6家,还有多家休闲会所等设施齐全的休闲娱乐场所。相比城区,农村的大型消费场所较少,假冒伪劣产品相对较多,大宗耐用品的售后服务跟不上,不仅维修困难,而且维修费用高,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严重挫伤了农民消费的积极性。
三、缩小全市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的对策建议
从全市城乡消费现状来看,居民整体消费水平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潜力还未充分发挥,消费增长乏力,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必须把扩大消费需求,特别是扩大农村居民消费增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有效化解制约消费率提高的各种不利因素。
(一)大力实施惠农政策,增加农民农业收入。一是增加对农业的一般转移性支付。优先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和农业综合开发条件,逐步增加对农业灾害保险的补贴;二是建立和健全主要农副产品风险基金制度和储备调节制度。以避免农产品价格随农业产量的变化而大起大落,将农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三是完善和强化农村信贷制度。扶助一些市场看好、风险较小、见效较快的产业,重点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核心技术科研工作信贷支持,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
(二)切实抓好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非农收入。一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以承接产业大转移为契机,以新农村建设为依托,合理调整乡镇企业布局,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促进乡镇企业向“精细、专业、互补”发展,将农副产品加工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业,从城市转移到农村;二是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大力发展中介组织和培训机构,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信息服务和技能培训;三是完善劳动力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四是优化农民工生存和发展环境。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使城乡居民在户口管理、就业机会等方面真正平等和公平竞争,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提高农民工对城市的融入度。重点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
(三)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解决农民后顾之忧。一是加大各级财政对新农合、新农保的补贴。提高最低保障标准,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二是提高农村福利机构的服务意识。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救助性民间组织,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使救助资金来源形成“乡镇政府统筹+上级民政部门拨款+社会捐赠+院办经济补贴”的良性运行局面。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福利事业收入去向的公开透明度。四是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逐步将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纳入保障范围,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衡新农合的待遇水平,使更多的农村居民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加强农村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基础医疗机构的资金投入,解决农村医疗机构生存发展和乡村医生劳务报酬问题。加强药品生产与流通领域监管,控制药价不合理上涨。
(四)着力改善外部消费环境,更新农民消费观念。一是要扩大民间投资。在政府加大投资的同时,动员社会力量扩大民间投资,把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做成各级政府的“民心工程”,如电网改造、电视广播、邮政通讯、信息网络网点建设等等,积极为农村居民提高生活消费质量创造条件。二是要改善消费观念。积极引导农村居民树立科学的消费习惯,改善农民消费观念,对广大农民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传授有关的消费经济理论知识,如消费知识、信贷知识、法律知识、商品知识和保险知识等,培养科学文明的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自身素质。
[供稿:郴州市统计局荣海燕 成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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