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苏仙区正处于探索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已经初步形成了“大型企业稳步发展,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的良好局面。中小微企业在创造社会财富、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提升居民收入、促进体制创新和技术进步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在当前国际经济复苏的曲折历程和国内经济下行的趋势下,苏仙区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何破除瓶颈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进一步支持和推动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迫在眉睫。为此,我们对全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展开全面调查和深入分析,提出了一些措施和建议,希望对苏仙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有所帮助。
一、中小微企业在苏仙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2011年,全区实现GDP179.1亿元,同比增长15.0%,其中,中小微企业实现增加值116.4亿元,对全区GDP的贡献达65%,拉动GDP增长9.75个百分点。全区13692个中小微企业,拥有资产506.5亿元,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90.5亿元,实现税收收入6.1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67%,完成外贸出口2.3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62%。中小微企业的飞速发展,为全区财政增收、企业增效、经济跨越式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是改善和服务民生的主要渠道。一方面,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形成了巨大劳动力需求,吸纳了绝大部分劳动力的增量和存量转移。在近五年累计新增2.7万城镇就业人口、1.6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口中,有近80%的就业于区内的中小微企业。另一方面,由于中小微企业组织成本低,佣工需求量大,为老百姓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2011年,全区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达10.2万人,占全部企业从业人员的86.8%,是大型企业的7.6倍。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中,大多数是农民工,有效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近年来,全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增长不断加快,2011年全区农民人均获得的工资性收入为3787元,比2008年增加1374元,增长56.9%,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41.5%。
(三)是企业创新的重要活力源。中小微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具有活力的因素,贴近市场,贴近用户,活跃在市场竞争最为激烈的领域,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和微观基础。相对大中型企业而言,中小微型企业改革成本低,机制引入快,因此,在深化改革进程中,中小微型企业往往是试验区,是突破口,是先行者。2011年,全区中小微型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值83.6亿元,占全区高新技术产值的60%。2008年到2011年四年的时间,全区中小微型企业取得各类科技成果66项,专利申请428件,其中 65%的发明专利、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微企业实现的,中小微企业成为了全区企业创新的活力源泉,充满了生命力。
(四)是企业成长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苏仙区中小微企业通过多年的摸索,充分发挥决策机制灵活的优势,成就了自身的快速发展,不断涌现出成功掌握领先技术的领军企业。同时,中小微企业也为锻炼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企业家提供了平台,先后涌现了高斯贝尔“功田陶瓷”发明者陈功田、邦尔泰油脂“油茶籽油物理低温冷榨技术新工艺”技术发明者黄睦国等一大批青年技术专人。可以说,小微企业的拼搏创新,在不断探索中求生存、求发展,为带动产业生产技术升级、创造优质企业、促进实体经济结构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苏仙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特点
(一)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近几年,苏仙区中小微企业数量在逐年增加,截至2011年底,全区的中小微企业数量有13692家,占到全区企业总数99.96%,比2008年净增加1755家。其中,中型企业18家,比2008年增长90%;小微型企业1737家,比2008年增长14.58%。从中小微企业数量构成看,2011年中型企业占0.28%,小微型企业占99.68%。
(二)经营收入逐步扩大。苏仙区中小微企业不仅在数量上逐年增加,企业经营规模也在逐步扩大。2011年,全区中小微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0.5亿元,占企业总收入的85.36%,是2008年的1.58倍。其中,中型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6.8亿元,是2008年1.83倍;小微型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3.7亿元,是2008年1.66倍。从中小微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构成看,2011年中型企业占14.6%,小微型企业占70.8%。
(三)资产规模日益壮大。截至2011年底,全区中小微型企业资产规模达到506.5亿元,比2008年净增加90.5亿元,增长幅度达21.8%;其中,中型企业资产规模为59.9亿元,比2008年净增加25.6亿元,增长幅度达74.6%;小微型企业资产规模为446.6亿元,比2008年净增加64.9亿元,增长幅度为17%。从中小微型企业总资产构成看,全区中小微企业资产总额占全部企业总资产的89.5%,其中,中型企业占10.6%,小微型企业占78.9%,而大型企业仅10.5%。
(四)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全区中小微企业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品牌意识不断增强,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产品。到2011年止,形成了以郴州邦尔泰苏仙油脂有限公司、郴州高山菊业有限公司、郴州仙鹿高科技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吴氏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5家农业龙头企业;形成了以有色金属、能源、电子信息、化工、建材、机械制造等六大支柱产业,成为世界最大的氧化铋生产基地、全省第二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全市最大水泥生产基地。
(五)聚集程度不断提高。近年来,全区按照“一区多园”的发展思路,科学编制园区规划,不断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中小微企业向园区聚集发展,入园中小微企业不断增多,贡献不断增强。2011年,园区有各类中小企业260多家,比2008年增加140家,实现增加值48亿元,占全区GDP的26.8 %,上交税金总额约6亿元。
三、苏仙区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抗风险能力弱。从整体看,规模小、实力弱、档次低,仍是苏仙区中小微企业的突出特点。具体看,全区中小微企业单位主要由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组成,主要靠数量的增加而达到总量上的扩张。2011年,中小微企业户均产值280万元,户均资产369万元,户均从业人员7.5人,分别是大型企业的0.26%、0.37%,0.33 %。俗话说“船小好掉头”规模小、经营机制灵活的特点,过去曾给中小微企业立足市场的法宝,但随着企业集团化、产业规模化趋势,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规模很小、实力弱的企业已经难以适应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在优胜劣汰的残酷竞争中,企业生命周期不长,可持续性发展较差,一旦受到宏观环境影响或碰到比较大的意外事故,企业很容易倒闭。
(二)创新动力不足。苏仙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和扩张主要靠廉价劳动力、低成本的经济资源供给。主要表现在:企业集中在科技含量低的行业,仍是粗放经营,沿用过去的旧厂房,设备简陋,产品技术含量低,导致产品相同、竞争过度,抗风险能力弱,只能进行简单再生产,附加值和经济效益低,缺乏发展后劲;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偏少,特色产业形成和培育慢。大多数企业没有科研开发部门,技术创新经费少,拥有技术发明少,工程技术人员少。调查显示,大多数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不足1%,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中,拥有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只有31家,占全部工业企业的0.42%。
(三)人员素质偏低。苏仙区绝大多数中小微企业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仍然沿用家族企业模式。由于以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作为纽带,企业是有一定的生命力,但在企业发展壮大到简单家族分工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时候,管理创新遇到了障碍,家族成员往往会成为改进管理、创新管理的障碍和阻力。具体体现在用人疑人、不按能力和贡献付酬、用人不培养人等问题,人才流动频繁,影响了企业发展的规模和质量。在未来的市场竞争和企业发展中,领导者素质和思路是极为关键的,而实际情况却令人担忧。调查显示,70%左右的业主不懂财务报表,不熟悉管理理论,对专业知识知之不多、知之不深。2011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从业人员3.3万人,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5344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6.7%;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1937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5.8%。这样的从业人员结构无疑对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极为不利。
(四)产业结构不优。大量中小微企业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传统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这些行业进入门槛低,技术含量少,竞争非常激烈。而从事高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明显不足。以2011年为例,全区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实现高新技术总产值83.6亿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22.5%。第三产业也以传统产业为主,仅交通仓储通讯、批发零售和餐饮行业的增加值就占全部第三产业增加值的45%左右,从业人员占到近70%,现代服务业企业、高端服务业企业比重不高,不到20%。
四、制约苏仙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因素分析
苏仙区中小微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收入不断增加,并在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现阶段中小微企业发展中仍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加快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一)企业融资相当困难,发展缺乏后劲。融资困难是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最为突出的问题,从调查的企业来看,80%企业资金短缺,40%的企业资金十分紧缺。中小微企业本小利薄,自有资金少,抵御风险的能力很弱,不能满足扩大再生产的需要,造成企业发展后劲不足。这也在客观上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使其难以在资本市场取得资金。由于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在抵押条件和经营透明度上的差别,以及单位贷款处理成本与贷款规模成反比,大型金融机构对新办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前景不确定,对贷款缺乏信心,因此,他们更愿意向大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融资困难,资金短缺十分严重,缺少生产研究开发经费和新产品的生产、销售费用,致使中小微企业难以形成规模竞争优势。
现有金融体制下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一是融资成本高。据调查,目前一般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比基准利率上浮20%以上,加上存款回报、担保、中介等其他费用,小微企业的银行融资成本包括各种显性、隐性费用,已经接近甚至超过基准利率的2倍。多数小微企业贷不到款,只能以民间自筹为主,年利息20%—30%不等,有的甚至更高。二是融资渠道有限。我国现行的金融体制中,金融资源主要集中在国有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由于贷款数额少、财务制度不健全、存在不确定风险等,从国有商业银行渠道获得资金非常少。此外,专门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普遍缺乏,地方资本市场和区域性金融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产权交易市场还不成熟,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处于试点阶段,都使得融资渠道明显不足。三是融资周期长。企业从申请到取得贷款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有的需要将近一年时间。四是担保体系建设滞后。地方政府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力度不大,或者建立后作用发挥不佳;商业性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积极性不高,管理还不规范,使得当前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能力不强。此外,中小微企业抵质押确权、评估存在一定难度,形成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需求与抵质押不足之间的矛盾,影响了中小微企业抵押担保。
(二)税收政策扶持不够,税负承担不公。目前,现行税收政策对企业扶持不够。一是增值税纳税人的划分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现行增值税将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并且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而中小微企业相当一部分是小规模纳税人,这显然加重了中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影响了中小微企业的持续发展。按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3%。表面上看,比增值税的法定税率17%、13%低得多。实际上按这一征收率征税,税负偏重,这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税负远远超过一般纳税人。二是对中小微企业再投资缺乏税收政策扶持。现行税法规定,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利润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中小企业股东为扩大生产规模,准备将未分配利润全部转为实收资本,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税收负担较高,严重影响了中小微企业再投资的积极性。三是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不平等。目前现行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税收优惠措施,虽然是以所有企业为受惠对象,但由于中小微企业本身的条件及所处的环境因素制约,往往难以全面、充分地享受到这些政策。能够充分享受优惠政策的只能是一些大企业。中小微企业由于资金周转、资金积累相对困难,不能及时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无法由企业单独自行组织投资开发新产品,因而新产品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就难以实现,不能享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四是出口退税率不断降低,而增值税税率不变。随着出口退税率大幅下降,好多出口企业得不到原有的退税优惠,在国际市场中缺乏竞争力。由于出口退税率降低,而征收环节的增值税率保持不变。再加上美元贬值,原材料上涨,企业亏损,生产经营便难以持续,这项旨在使企业以零税率加入国际市场竞争的税收政策失去了原有的光环。
(三)发展要素制约加剧,扩张空间有限。目前,影响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要素不断增多。一是生产资料要素制约。国际国内市场上石油、铁矿石、有色金属、木材等基础产品和原材料价格正不断攀升,增加了企业特别是加工制造企业的成本,大大挤压了中小企业盈利空间。二是土地要素制约。随着土地资源的日趋紧张,各地在土地供应上均设置了较高的门槛,往往在安排土地指标时,把大部分指标留在开发区、工业园区用于招商引资项目及较大规模企业用地,对中小微企业很少安排用地指标,使得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微小企业很难拿到土地。发展空间的限制严重制约了中小微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三是劳动力要素制约。近几年来,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特别是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以来,中小微企业不仅是普工短缺,技工、高端人才均处在短缺状态。据调查,企业用工缺口普遍在15%以上,有的甚至更高,企业增加20%—30%工资后仍很难招到工人。主是原因有:企业生产经营不稳定,多是订单生产模式,受资金、原材料、产品销路等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个别企业经常出现生产不连续甚至停产现象,致使工人对企业信心不足;企业工资水平普遍比沿海地区要低,提供发展平台有限;许多“80 后”、“90 后”人员不愿从事基层基础工作,高校毕业生择业时不愿到小企业就业;职工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不强,流动性加大。
五、促进苏仙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政策执行力度。近年来,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省、市、区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小企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2〕18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郴政办发〔2012〕24号)、《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郴办发[ 2012]14号)、《中共苏仙区委办公室、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苏办发[ 2012]34号)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意见。然而,各部门在认识上还存在偏差,个别政策本身缺乏针对性,没有及时出台配套措施等因素,使得各种优惠政策仅仅停留在纸上,存在执行力度不到位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实施。建议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政策检查督促专项行动,确保已有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充实有关政策,深化、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工作。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加大金融机构对中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着力解决融资难题。一是金融机构要提高对小微型企业担保贷款的比例,增速不能低于贷款总额的平均增速,增量应高于上年同期。禁止商业银行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除利息外的其它费用。二是可成立专门的中小微企业信贷担保机构,制定支持中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制度,为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开发、产品研制、设备更新等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融资担保。三是建立以中小银行为核心的多元融资体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加大专项项目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对中小微企业的各种专项资金;对中小微企业为大企业产品配套的技术改造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等,在资金安排上给予补助,以支持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大对小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郴州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用足用好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小微型企业发展。对代表性强、科技含量高,又符合苏仙区产业发展要求的小微型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对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以扣除。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法定最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退税要求的,要严格按要求主动退税。三是加大技术研发扶持力度。中小微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技术研发费用以及用于研发的仪器和设备,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在税收和固定资产折旧等方面适用相关政策。
(四)推进产业适度集中。应因地制宜通过政策支持和引导,鼓励中小微企业适度集中。一方面,中小微企业适度集中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获得外部经济,增加创新功能,也有利于吸引资金,促进当地中小微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引导和扶持中小微企业布局的适度集中和空间上的集聚发展,形成一批新型的小城镇,使之成为农村地区的经济增长点。
(五)创造和谐用工环境。完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改善工作环境,增强中小微企业就业吸引力。建立劳动用工信用档案,并在用工环节运用,改善部分职工随意解除用工合同的现象,优化企业用工环境。探索建立培训经费直接补贴到企业的做法,分层分类对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技术工人、普通职工开展培训服务,提高职工素质。要结合实际,制定引进、使用高层次人才和高级技工的办法,帮助解决他们住房、就医、子女就学等难题。
(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企业要抓住当前较宽松的宏观政策和支持中心企业发展的良好机遇,积极转变经营方式,提高自身竞争力。一是加强科技投入,加快新产品开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抢占产品价值制高点,实现产品结构由低层次产品为主向中高档和高附加价值产品转变。二是放弃买土地、盖厂房、添置过去同样生产设备的外延扩张投资方式,加强技术改造投入,引进先进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努力抢占技术最高点,实现增长动力由低成本、劳动力支持为主向技术进步支撑为主转变。三是放弃家族制经济管理模式,导入现代理念,提高企业内部运作效率,努力抢占管理最高点,实现由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的转变。
注:本文所研究的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根据201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四部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供稿:苏仙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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