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林牧渔中小企业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科技推广、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农林牧渔中小企业作用,推动郴州现代农业发展,根据2012年农林牧渔中小企业年报表、相关部门资料及对部分农林牧渔中小企业调研等情况综合分析,特提出加快发展农林牧渔企业的对策建议,供参考。
一、郴州市农林牧渔中小企业运行的主要特点
据统计,2012年郴州市农林牧渔中小企业243家,其中种植业122家、林业29家、畜牧业81家、渔业11家。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4607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33945万元,从业人员1.27万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5%、6%、13%,农林牧渔中小企业运行呈以下四个特点。
(一)种植和畜牧企业是主体。从企业数量、固定资产、营业收入、从业人数等数据看,种植业与畜牧业比重均很大。从企业数量看,种植业122家,占全部企业的50.2%,畜牧业81家,占33.3%;从固定资产原价看,种植业为71450万元,畜牧业为53195万元,分别占全部企业固定资产原价的53.2%、39.8%;从营业收入看,种植业为94553万元,畜牧业为66295万元,分别占全部企业营业收入的54.1%、37.8%;从从业人员看,种植业从业人员为0.83万人,畜牧业从业人员为0.27万人,分别占全部企业从人员的63.34%、21.45%。
(二)非公有制企业是主力。2012年郴州市243家企业中非公有制企业为232家,占全部企业的95.5%,其中股份合作企业37家、联营企业4家、有限责任公司55家、股份有限公司8家、私营企业92家、其他企业34家、港澳台外投资企业2家。非公有制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171483万元,占全部企业的98.2%;非公有制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原价129958万元,占全部企业的97%;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为11691人,占全部企业从业人员的92.1%。
(三)中型企业经营份额占主导。根据201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最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确定的标准,农林牧渔企业营业收入大于500万小于200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按此标准,全市243家农林牧渔中小企业,中型企业为65家,仅占26.75%,但中型企业实现营业收入为154959万元,拥有固定资产76520万元,从业人员6324人,分别占全部农林牧渔中小企业的88.8%、53.1%、49.8%。
(四)周边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主渠道。2012年全市农林牧渔中小企业从业人员数为12693人,增长13%。尽管企业直接吸纳人数不是很多,但绝大部分企业都与当地农民建立了“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合作经营模式,农民为企业提供原材料和各种服务,间接带动周边农民就业超过30万人,为农民年均增收超千元。
二、郴州市农林牧渔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是现代经营管理薄弱。农林牧渔中小企业与农业息息相关,受农业政策影响较大。有的部门对农林牧渔中小企业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服务意识淡薄,甚至存在一定的偏见,企业受重视程度低,发展氛围差,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企业发展;有的农林牧渔中小企业过多强调外部因素,过多看重各种惠农政策,忽略内部管理,忽视企业经营,现代经营管理意识淡薄,缺乏长远的发展目标和规划,没有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等。
二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农林牧渔中小企业生产效益相对较低,待遇不高,大学毕业生一般不愿意来这些企业就业,导致企业整体素质不高。从业人员以本地农民为主,缺乏技能、思想保守,影响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三是企业融资困难。农林牧渔中小企业一般生产周期较长,有的需要2-3年甚至10多年才能产生效益,银行等金融机构放贷较谨慎,企业融资困难很大,能够获取银行贷款的企业不足10%。加上企业规模小,本身资金不多,机构也不健全,抗风险能力差,一旦遭遇市场波动起伏,经营很容易陷入困境,发展壮大困难重重。
四是总体发展不均衡。从企业类型来看,以小微型企业为主,达178家,占全部企业的73.2%;从所属地来看,县市区之间差异很大,永兴县有59家,桂东县仅4家,临武、安仁县均不足10家;从所属行业来看,种植业与畜牧业共203家,占全部企业的83.2%,林业企业29家,占全部企业的11.9%,且有多家企业2012年还没有营业收入,渔业11家,占全部企业的4.5%。
三、加快发展农林牧渔中小企业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宣传。针对有的部门对农林牧渔中小企业的作用认识不到位,甚至存在偏见等问题,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教育,促使其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同时,充分利用全市主流新闻媒介、网站以及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农林牧渔中小企业重要性及《郴州市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宣传力度,在全市营造关注、关心、支持农林牧渔中小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规范经营。有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全市农林牧渔企业经营活动清查,规范其经营行为,促使企业树立现代企业管理意识,走上现代企业经营轨道。对未办证照或未办齐的企业督促其按照相关程序办好证照,对证照齐全但经营混乱的企业要合理引导,促使其走上正规,对证照齐全但经营难以维持,发展前景不明的企业要引导其退出,对证照齐全但实际未进行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仅仅为获取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企业要严厉打击,吊销相关证照,对违法违纪者要追究相应责任。
(三)分类培训。对全市农林牧渔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低、经营乱等问题,有关部门要对企业所有者、管理者及从业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分类培训。组织企业所有者到外地考察交流,认识到企业发展潜力,转变理念,树立现代企业理念;对企业管理者采取举办讲座、召开座谈会、举行推介会等形式,提高企业管理者水平,使其运用现代企业管理方法管理企业,提高企业效益;对从业人员可以邀请农技员开展技能讲座,利用现代农村远程教育平台开展网络远程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提高劳动效率,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四)创新机制。农林牧渔企业对国家政策、市场变化较敏感,同时企业对政策信息的获取渠道窄、及时性差,也不知如何发布自身信息,影响了企业发展。为此,有关部门要创新服务机制,建立信息平台。一是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包括工商、税务、农业、林业等部门与企业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帮助其获取相关政策信息及行政审批流程指导,同时帮助有关部门了解农林牧渔中小企业发展运行状况、困难和问题,为其排忧解难。二是建立涉农大中专院校、农科所、农技站与企业间的信息交流及合作平台。帮助农林牧渔中小企业进行科技创新、人才交流、员工培训等,从而促进企业加快发展。三是建立企业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全市同行业的企业交流平台,积极交流政策、市场信息等,为企业创造协同合作、有序竞争的行业内发展环境,提高行业凝聚力与整体竞争力。积极推进与外省农林牧渔中小企业交流合作,鼓励支持我市农林牧渔中小企业参与国内同行业间的研讨会、博览会、展销会等,拓宽视野,加强合作,促进发展。
(五)引导扶持。根据全市农林牧渔中小企业规模小、分布散、资金紧缺、发展不均衡等情况,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省市有关政策措施,尽可能为郴州农林牧渔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如设立农林牧渔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或小额贷款公司多向农林牧渔中小企业倾斜等。有关部门要分行业进行帮扶,帮助企业做好科学规划,确定长期发展方向与对策。各县市区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一乡一品”等活动,因地制宜,鼓励支持农林牧渔企业发展壮大。如林业企业在我市推进三年绿化攻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及建设美丽郴州担任重要角色,但其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为此,政府相关部门要在财税、金融、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积极开展林业保险,消除企业担忧,促进发展壮大,推进美丽郴州建设步伐。
[供稿:郴州市统计局 邓伶山]
[审核:刘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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