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人占人口总数的7%,而同时14岁及以下人口比重低于30%并逐渐缩小,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根据这个标准计算,郴州在2000年就已经进入老年型社会,到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标准时间),全市60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1.7%、8.2%,比2000年提高1.4、1.3个百分点,超过老年型社会标准1.7和1.2个百分点,14岁及以下人口100.43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仅为21.9%,比2000年下降1.1个百分点,这表明全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已明显加快。
一、老年人口的突出特点
(一)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同)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53.77万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下同)增加9.47万人,增长21.4%;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7.38万人,比2000年增加6.23万人,增长20.0%。从2000年到2010年这10年间,全市总人口增长6.0%,老年人口的增长大大高于总人口的增长幅度。
(二)高龄老人增速明显加快。国际上常用低龄(60-69岁)、中龄(70-79)、高龄(80岁以上)老人比重三个指标反映老年人口的年龄结构状况。2010年全市低龄、中龄、高龄老人占老年人口比重分别为52.2 %、35.2%、12.6%。虽然低龄老人的比重仍然最高,但与2000年相比,低龄老人所占比重在不断下降,中龄、高龄老人比重在逐步上升,呈现出老年人口向高龄化趋势发展。其年龄结构变化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高龄老人增速明显快于低龄老人。全市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由2000年的3.76万人上升到2010年的6.77万人,10年间增加3.01万人,增长80.3%。而同期低龄、中龄老人分别增长6.2 %和34.1%。其中高龄老人中的百岁老人增幅最大,由2000年的39人增加到2010年的117人,增长2倍。从2000年到2010年,高龄老人的增长速度是低龄老人增长速度的12.8倍。二是低龄老人占老年人口的比重下降,中龄和高龄老人所占比重上升。低龄老人占老年人口比重由2000年的59.6%下降到2010年的52.2 %,下降7.4百分点,而中龄老人的比重由2000年的31.9%上升为35.2%,高龄老人比重由2000年的8.5%上升为12.6%,分别提高3.3和4.1个百分点。
(三)女性老人多于男性老人。2010年,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女性27.50万人,男性26.27万人,老年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95.5,比2000年的96.5下降1个百分点。其中低龄、中龄、高龄老人的性别比分别为103.9、92.4和73.9。可见,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其性别比呈下降趋势,在低龄老人中男性多于女性,中龄和高龄老人中则女性多于男性,特别是进入80岁以上高龄老人阶段,性别比下降速度加快,女性老人明显多于男性老人。究其原因,主要是女性平均预期寿命比男性长,到2010年,全市女性平均预期寿命为78.36岁,比男性平均预期寿命长5.88岁。但从高龄老人的性别比看,与2000年的62.5相比,提高11.4个百分点。高龄男性老年人口比重的明显提高,说明男性老年人口寿命在不断延长。
(四)老年人口分布差异较大。2010年,全市11个县市区已有10个进入老年型社会,但程度不等,北湖区离老年型社会也仅有一步之遥。在11个县市区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较多的是桂阳、永兴、宜章县均在6万人以上,较少的是桂东和临武县,均在4万人以下,其他地方分别介于4-5万人之间。与2000年相比,11个县市区的老年人口数量均有不同程度增加。其中增长速度较快的是北湖区和桂东县,分别为44.7%和39.8%,其次是苏仙区、临武县、资兴市、宜章县,分别为28.3%、22.8%、20.6%和20.2%,其他5个县增速均介于13-19%之间。老化系数(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存在明显差异。其中老化系数较高的是资兴市达14.3%,其次是汝城、嘉禾县均为13.2%;较低的是北湖区9.9%。全市老化系数高低相差4.4个百分点,老化系数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有资兴市、汝城县、嘉禾县、永兴县、桂阳县。老化系数增长较快的是资兴市,比2000年上升2.9个百分点,其次是汝城县、嘉禾县均上升2.5个百分点。
(五)空巢老人上升趋势明显。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空巢老人越来越多,独立居住的老年人口比重随之上升,一个老人和两个老人单独居住的纯老人户明显增多。2010年,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家庭户达28.70万户,比2000年增加5.01万户,增长21.1%。其中大部分属于有一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达到20.58万户,占有老人家庭的71.69%。在65岁以上老人家庭户中,单身老人户达6.16万户,比2000年增加2.46万户,增长66.62%,占65岁以上老人家庭户比重由2000年的15.60%上升为21.46%,提高5.86个百分点;只有一对老夫妇户为4.47万户,比2000年增加1.5万户,增长20.50%,占65岁以上老人家庭户比重由2000年的12.54%上升为15.58%,提高3.04个百分点。
二、人口老龄化加快的主要成因
造成人口老龄化加速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积极推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长期保持较低的生育率。郴州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提倡节制生育、60年代提倡计划生育、70年代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和80年代后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以来,全市人口生产从无计划逐步走上有计划发展的轨道,由此大大降低了全社会的生育水平,人口出生率由建国初期(1949年)的32.87‰下降到2012年12.72‰。人口出生率的下降虽然不影响老年人口的数量,但影响总人口的变动,致使少儿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大幅度下降,老年人口的比重则相对上升。二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人口寿命大大延长。到2012年,全市人口死亡率为7.09‰,比1949年下降12.47个千分点。随着人口死亡率的大幅降低,人们生存环境的逐步改善及其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相应提高。据郴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测算,2012年全市人口预期寿命为75.85岁,比1949年延长30年以上。
三、人口老龄化加快带来的主要影响
(一)老年人口抚养比提高。老年抚养比(老龄人口抚养系数)是指总人口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中老年部分对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用以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快,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上升,被抚养的老年人数增加,直接导致抚养系数的提高和劳动年龄人口的负担加重。2010年,全市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为320.6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7.38万人,老年抚养比为11.64%,比2000年提高1.70个百分点。
(二)社会负担日益加重。老龄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高龄老人,因为大多数低龄和中龄老年人尚有生活自理能力,而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需要照料,他们带病生存甚至卧床不起的概率较高。郴州高龄老人的增长速度比低龄老人快,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由2000年的3.76万人上升到2010年的6.77万人,10年间增加3.01万人。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需要由社会赡养的老年人越来越多,退休费、福利费、养老保险费随之增加,社会负担日益加重,同时也给当地财政带来很大的压力。
(三)传统养老模式受到挑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断推行,人们家庭传统观念发生了变化,家庭结构小型化发展迅速,小家庭观念占据主导地位,全市单身老人户与有一对老夫妇户显著增加, “四二一”模式(老人4个、夫妻2个、小孩1个的家庭结构)的家庭比重越来越大,使得现行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冲击。一方面需要赡养的老年人口不断增加,另一方面赡养他们的子女及后代日益减少,家庭养老负担日趋加重。而单身老人户与有一对老夫妇户,尤其是空巢老人户的增加,对社会养老体系的建立完善提出更高的要求。
四、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经济供养体系,确保老年人生活水平随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高。一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建立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老年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范畴,做到应保尽保。二是进一步强化老年基本医疗保障。要完善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根据职工、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建立基本医疗筹资、支付调整机制,提高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三是进一步加大老年人社会救助力度。要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继续扩大城乡困难老人纳入最低保障的范围,适时提高城乡困难老人的保障标准。同时要把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的纯老年家庭户优先纳入廉租保障范围,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老年人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向弱势群体倾斜。
(二)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要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要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全市有条件的村和社区逐步建设标准化养老服务站,从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服务、心理咨询、权益维护、紧急救援、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多个方面,提供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养老服务,满足贫困老人、“空巢老人”等居家养老需求,让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安度晚年。二是要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要加快推进社会福利服务事业的发展,如建立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化养老机构,使之成为家庭养老模式的有益补充。三是要培训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依托政府职能部门,加大与职业学校联合培训力度,建立一支素质过硬、技能娴熟的专业化队伍。
(三)大力发展老龄产业。郴州老龄产业处于起步阶段,大力发展老龄产业不但有利于缓解老龄化带来的经济、社会压力,还将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建立政府引导、部门推动、行业管理、社会参与、市场竞争的老年产业发展机制,将老龄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快制定落实引导和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信贷、投资等优惠政策。采取政府适当投入,引导与鼓励社会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相结合的办法发展老龄产业,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培育壮大老年用品消费市场。要制定老年用品和服务产品的质量、规格认证标准。扶持老年人家庭服务、健身休养、旅游休闲、金融理财等特色服务项目。培育行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加强行业服务和监管,打造一批老龄产业知名品牌。
(四)完善老年公共文体服务体系。要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心的老年大学办学机制,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年教育。大力推动基层老年学校建设,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不断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推动老年人受教育率不断上升。加大老年文化活动设施投入,改善老年文化活动的基础条件。要继续加大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力度,积极提供适合于老年人的文化服务。加大农村和城市社区老年人体育设施建设,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开放的优惠力度。
(五)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大对《老年法》的宣传力度,大力开展不同层次的普法宣传教育和尊老敬老创建表彰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公德意识,形成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良好机制,增强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尊老、爱老、助老的社会环境。要把高龄、孤寡、失能、空巢老年人等老年群体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把涉及老年人医疗、保险、救助、赡养、住房、婚姻等维权事项作为重点内容,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惩处严重侵害老年人权益的不法行为。
[供稿:郴州市统计局刘爱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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