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创意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是国际公认的21世纪最具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已列入《郴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发展文化和创意产业是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市域竞争力的重要途径。郴州文化积淀丰厚,旅游资源丰富,发展文化和创意产业潜力巨大,前景广阔。本文围绕如何发挥全市文化资源优势,推进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这一问题,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供各级领导参考。
一、全市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现状及主要特点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郴州文化和创意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逐年提高,在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呈现出发展势头强劲、结构进一步优化和经济贡献率显著提高的良好势头。2012年,全市文化和创意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4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75%、占城镇从业人员的7.56%),实现增加值72.68亿元。文化和创意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2%,比2011年提高0.4个百分点。
(二)主要特点
1.产业发展势头强劲。2012年,全市文化和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73.68亿元,比上年增加18.7亿元,增长34%。在全市文化和创意产业10个大行业中,文化休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等行业的就业人数增长最快,分别增长25%、8.6%和47%。全市“文化服务”就业人员占城镇就业人员比重为7.5%,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2.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从文化和创意产业的行业构成看,2012年,全市直接从事文化活动的“文化服务”各行业从业人员28355人,占城镇从业人员比重3.93%;实现增加值41亿元,占全部文化和创意产业增加值56.0%。由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和文化艺术服务构成的“核心层”从业人员13300人,实现增加值11.57亿元,分别占文化和创意产业比重24%、16%。由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和其他文化服务构成的“外围层”从业人员15055人,实现增加值29.43亿元,分别占文化和创意产业比重的28%、40%。提供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的“相关层”从业人员26046人,实现增加值31.68亿元,分别占文化和创意产业的48%、44%。“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的从业人员之比为24:28:48,实现增加值之比为16:40:44。可见,全市“传统文化和创意产业比重大,现代新兴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滞后”的局面得到改善,以文化休闲娱乐、网络文化服务为代表的“外围层”异军突起,并成为支撑全市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3.产业品牌建设不断加快。一是加大投入。近几年来,全市先后投入10余亿元建成一大批文化和创意产业项目。以项目作引导,不断推进文化和创意产业品牌建设。如市文化中心、会展中心、演艺中心;桂东县叮噹动漫科技园;永兴县安陵书院等建设。二是打造品牌。充分挖掘全市文化特色,打造民俗文化亮点,着力加强文化品牌塑造。如安仁赶分社、瑶族盘山节、嘉禾伴嫁歌、临武傩戏,都已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是服务群众。多个喜闻乐见的文化和创意产业平台融入普通大众的生活。如《市民大舞台》、《林邑讲坛》、《南国·丽都会》等。
二、全市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文化和创意产业品牌偏少。郴州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华民族农耕文化的发源地之一,自古被誉为“九仙二佛之地”、“天下第十八福地”、著名风景区苏仙岭已成为“城市名片”,昆曲艺术蜚声中外,民族文化异彩纷呈,广场文化独树一帜。同时,郴州是湖南对接粤港澳,走向世界的“南大门”,有着独特的区位优势。但是郴州的文化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挖掘整理和开发利用,缺乏叫得响的文化品牌,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化生态尚未形成。现有的文化产品多处于粗放型经营,缺乏文化产品的宣传推广和后续配套经营。大多数文化产品缺乏创意和创新,缺少能够体现郴州市地域特色和人文风情的文化精品。
(二)文化和创意产业规模不大。2012年,全市文化和创意产业增加值为72.68亿元,占GDP比重4.2%。从占GDP的比重看,全市文化和创意产业处于全省靠前位置,但就产业规模而言,则处于全省中游、全国下游水平。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产品生产企业仅157家,实现增加值43.84亿元,占文化和创意产业增加值总额59.5%,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总额不足10%。
(三)文化和创意产业层次较低。目前,全市已初步形成以传统文化和创意产业为基础、新兴文化服务业为主导的文化和创意产业结构。以旅游、休闲娱乐、网络、经纪代理、广告会展为主的新兴文化和创意产业占全市文化和创意产业增加值的35%,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为主的传统文化和创意产业占全市文化和创意产业增加值的16%。但作为郴州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优势的文化休闲服务业,仅仅停留在初级层次,处于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水平,技术含量、文化含量较低。如旅游业吃、住、行、游、购、娱六大产业要素还不完备。文化旅游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但自身发展明显不足,主要问题在于和其他产业的协作不够,难以形成文化与旅游的互动。受体制束缚,文化和创意产业内部的广电、文化、工艺美术、旅游等相对独立,相互之间协作少;文化和创意产业缺乏来自信息、制造、教育、商业等相关行业的支持;文化和创意产业内部行业与省内、国内相关地区同类行业缺乏合作。这样导致全市文化和创意产业的行业内部资源、行业与相关行业的资源以及地区间资源难以有效整合,产业链难以延伸,产业层次难以提高,产业规模难以扩大。
(四)文化和创意产业消费水平不高。目前,全市文化市场和文化消费正处于快速发育的初期,增长较快、总量较低,消费总支出占比较小,结构尚不合理。具体表现为“三快三滞后”,即高档消费发展较快,大众消费相对滞后;城市消费发展较快,农村消费相对滞后;群众消费需求增长较快,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设施和产品的增长相对滞后。根据国际经验,当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时,文化消费将快速增长,文化消费需求将占个人消费性支出的23%左右。从2012年全市文化消费状况看,全市人均GDP为32848元,折合美元约5214美元,城市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仅1465.1元,占城市家庭人均消费支出13110.6元的11.0%。与城市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13.39%、衣着11.7%、交通和通讯13.54%相比,有一定差距。由此可见,郴州文化消费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与经济发展不相匹配,有待培育文化和创意产业消费市场,增强人们文化消费意识。
三、促进全市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提高文化产品附加值。文化品牌是包含深刻文化内涵与特色服务的名牌产品,它既是一种有形的产品,又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可以反复转化为物质财富。从欧美跨国公司发展实例中,可观察到品牌在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的核心作用,由于创立了自有品牌,即使该公司自己不直接从事生产,也能获得丰厚的利益。郴州历史悠久,可继承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提高研究能力和设计能力,以产品和服务中的文化价值提升经济价值,以坚守质量第一、保护品牌声誉为宗旨,从而实现郴州文化价值链升级。深挖文化资源,拓展文化发展空间。根据郴州文化资源分布的实际,整合各种文化资源,将文化资源与经济相融合,充分挖掘、收集整理和开发利用现有各类文化资源所蕴含的科学文化内涵,以文化为魂,以各行业文化和创意产业为载体,促进文化与各行业文化和创意产业的联姻,为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注入新鲜元素。深度挖掘岭南文化内涵,不断提高岭南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层次挖掘有色金属文化,形成融历史文化、地质文化、休闲文化和工业旅游为一体的有色金属文化旅游圈,打造特色餐饮服务、旅游服务、会展服务等多种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模式。
(二)培育龙头骨干,做大做强文化企业。近年来,全市为了提高城市品位,加快文化事业发展,建设了市文化中心、市体育中心和市演艺中心。然而文化和创意产业要成为支柱产业,既要有铺天盖地的中小企业,又要有顶天立地的大型企业。建议市政府对郴州各类文化企业有重点、有阶段、有针对性的予以扶持。一是对特色鲜明、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文化企业,通过出台土地、税收、规划、金融等相关优惠政策,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加快有条件的企业上市步伐,形成一批有实力、有影响的文化企业。二是对一些正在进行体制改革、竞争乏力的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如文艺演出团体、电影院、新闻传媒等,应尽快转变机制,通过产权交易、共同投资、公司化运作等形式,挂大靠强,实施重组,做优做强,使其成为文化领域的排头兵。
(三)积极引领文化消费,提升文化消费水平。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依赖于文化消费需求。文化消费是文化和创意产业生产和再生产的终极环节,积极培育、引领文化消费有利于促进文化和创意产业的发展。一是着力提升文化消费观念。可通过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提升人们消费的审美水平和精神境界,培养人们健康高品位的文化消费观念。二是切实加强文化消费市场的制度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市场化,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体制和政策环境,维护文化消费市场的正常秩序。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文化消费基础设施的投入。发挥社区的力量,在社区增添公共文化设施,使更多人能够有时间参与文化消费。
[供稿:郴州市统计局邝定贤]
[审核:邓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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