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以来,中方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全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特别是中方镇境内新县城建设﹑市生态工业园﹑邵怀高速公路三大项目先后开工,征用土地的规模越来越大,失去土地的农民也逐渐增多,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势必影响社会稳定的大局,进而制约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此,中方县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赴中方镇对失地农民问题进行调研,笔者作为调查组成员带领一个小组到竹站村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就竹站村失地农民的基本状况做一个客观陈述,并对其社会保障问题做一些粗浅探讨。
一、征地的总体状况
竹站村位于中方县中方镇南部,320国道与怀黔高等级公路在这里纵横交汇,交通十分便利,经济发展在全镇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全村共有558户,14个村民小组,2138人。2004年末常用耕地面积1365亩,其中水田1207.07亩。全村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从事二﹑三产业的不足百人,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村。2003年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邵怀高速公路正式动工以来,在中方镇征用土地共计195.752亩(水田163.461亩),征地涉及到竹站﹑顺福﹑岩头元3个村18个村民小组,122户,420人,其中竹站村被征用耕地131.334亩,其中水田116.634亩,分别占全镇邵怀高速公路征地总数的67.1%和71.3%。
调查表显示:目前,竹站村无地少地农民87户,其中无地户31户,99人,少地户46户,217人。0.1亩以下少地户征地前人均面积有0.462亩,征地后人均面积只有0.012亩,下降幅度达97.4%;0.2亩以下少地户人均面积比征地前下降76.5%;0.3亩以下少地农户人均面积0.242亩,比征地前下降50.2% (见附表)。随着土地的大量征用,失地农民面临生活和生存的严峻挑战。
二、失地农民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上门走访了30户失地农民,他们反映了被征地后生活的疾苦、子女就学的负担、养老的担心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征地补偿标准过低。邵怀高速公路在竹站村征地标准是6000元/亩(包括青苗费),群众认为这个标准既没有全面考虑被征占土地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也没有考虑土地升值、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造成补偿标准偏低,失地农民利益严重受损。他们还反映全镇补偿标准不一,如生态工业园(毛田村)征地是2.6万元/亩,县城建设(铜锣、龙井村)征地是1.8万元/亩,就是我们竹站村低,心里很不平衡。这也是群众反映强烈、怨气很大的一个问题。
2、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普遍下降。“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耕地被征用后,失地农民的生活出现很大的困难。据调查,除个别有经营能力的农民以外,目前竹站村大部分失地农民生活水准比征地前下降不少,如月门坳组的潘仁满,被征地1.2亩,房屋拆迁,得征地、房屋补偿款1.8万元,由于补偿不多,家庭经济困难,现在自建房只建到一层就无力再修。家庭收入来源主要靠自己出外打工,加上老母亲曾秀珍(76岁)在家每天做一只斗笠,每月有50元左右的收入来补贴家用,目前每月家里超支200元。钟家湾组潘仁飞(又名潘长春)征地前家庭年收入有0.8万元,征地后家庭年收入只有0.4万元,且家庭刚性支出每年达0.8万元,支出远大于收入。
3、对失地农民的安置方式单一。目前失地农民的安置主要以货币安置为主,这种方式的主要弊端:大部分农民会把补偿金作为消费资金,坐吃山空,有的甚至打牌输光,失去生存保障之后,他们就伸手找政府解决,增加了新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4、失地农民如何安居乐业的问题日益凸现。部分失地农民种田无地、就业下岗、低保无份,基本上生活在城镇的边缘,在就业、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又享受不到有关政策,导致失地农民各种困难越来越多,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大。
5、失地农民就业难度大。失地农民中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劳动技能缺乏的状况,加上城镇本身就闲置了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的就业机率就更小了。
三、失地农民对社保的看法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改善和提高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而提供的社会服务及其措施,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目前,农村实行的是以群众互助和国家救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保障水平明显低于城市。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采取逐户上访与群众座谈的方式,以了解失地农民对参加社会保障的认识和看法,调查结果初步统计如下: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00%的农民愿意加入。
社会养老保险:80%的农民有意愿参加。
失业保险:30%的农民表示可以考虑。
医疗保障:20%的农民说在经济条件许可下愿意参保。
新型合作医疗:90%的农民很愿意参加。
储蓄型生活补助制度:90%以上的农民表示这种方式比较理想,愿意参加。
愿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失地农民对个人交纳部分只能接受人均每年200-300元的保费。
四、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对策建议
1、盘活存量土地。竹站村月门坳组与炉亭坳乡柑子元村接壤处有一片荒坡旱地面积约200亩,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社教”以来,当地干部群众曾多次计划将旱地改水田,由于资金匮乏而无法实现。在这次调查中,镇、村干部再次提出这一计划。他们设想修建一座长100米、宽1.5米、高2米的涵洞,从月门坳小溪引水至荒坡,把200亩旱地改造成水田。经测算,整个工程需资金200万元左右。资金来源: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持﹑高速公路建设单位援助施工﹑受益群众投工投劳或集资。这项工程好处显而易见:①符合国家耕地保护开发政策;②失地农民生活和生存得到保证,避免单一货币安置带来的弊端;③提高了土地利用的效率和集约化水平。因此建议县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考察认证,及早实施。
2、逐步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是失地农民获得最直接的经济利益,也是最容易引地征地矛盾的焦点。因此,如何使政府、征地主体、失地农民间的利益达到最佳平衡点,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关键。土地征用补偿应充分考虑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实际,以农民征地补偿费全部进入社保后能领到城市居民最低保障金为参照来提高补偿标准。
3、加快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明确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原则和比例,将70%的土地补偿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4、完善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议参照浙江、四川等地的做法,主要内容是:被征地农民(人均土地不足0.3亩以下)个人一次性缴纳0.6万元,以后不再缴纳,财政补贴每人1.2万元逐户进入个人养老帐户,确保男满60岁,女55岁后,每月按时领取120元。在此基础上,两年后随着县财政收入的增加,养老基金递增5-8%,发放至死亡为止,若死亡后个人的0.6万元未发放完,余额由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5、建立县级征地补偿安置调节基金,用于补贴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的来源:政府的财政拨款、用地单位缴纳的安置补偿金和征地补偿安置调节基金运营收入。
6、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教育职业和技术培训,提高失地农民就业能力。政府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就业培训体系,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和文化层次,有针对性地安排不同的培训内容。同时,还要强化失地农民的就业指导,加大第二、三产业安置失地农民的就业比重,对招用失地农民的企业给予鼓励和政策优惠。
7、制定失地农民就业的政策,从工商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相当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优惠政策,鼓励失地农民自谋职业。
[怀化市统计局 一产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