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洪江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工业经济得到快速恢复与发展,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经济运行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的良好发展态势。城镇单位从业人数、劳动报酬稳步增长,为促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升,构建和谐洪江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从业人员情况
2006年末,全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为12066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4%;其中,在岗职工人数为11637人,同比增长0.6%。
(一)按经济类型分组。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为5016人,下降1.8%;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2133人,增长20.4%;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在岗职工6488人,增长3.1%。
(二)按单位性质分组。企业单位在岗职工为7986人,增长0.3%;事业单位在岗职工2263人,增长3.2%;机关单位在岗职工1388人,下降1.8%。
(三)按国民经济行业大类分组。制造业在岗职工为5680人,增长3.7%;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在岗职工为396人,下降0.8%。两大行业共有在岗职工6076人,占在岗职工总数的52.2%,即超过一半的职工供职于工业部门。随着近年来,洪江区工业经济的复苏、发展与壮大,原先由于企业破产、减员增效等原因造成的企业职工人数下滑局面已得到有效遏止,制造业在岗职工比上年增加201人,同比增长3.7%。工业单位仍是洪江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此外建筑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也是职工人数居前的行业。
洪江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构成以表一中的五大行业为主,占据全部在岗职工人数的88.2%。表中的后三大行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上是国有的机关、事业单位组成,职工人数相对固定,变化小。制造业和建筑业都是属于自负盈亏的企业经营单位,受生产形势和季节影响大,用工就业方式灵活,在岗职工人数起伏变动大,两者职工人数占全部职工的60.3%,此两大行业决定了洪江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人数的增减变化走势。
二、劳动报酬情况
2006年,洪江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为143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12万元,增长17.3%;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39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08万元,增长16.8%,较2000年增加4163万元,增长42.5%。
(一)据经济类型构成比较。2006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8053万元,同比增长16%;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88万元,同比下降9.9%;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5713万元,同比增长19.2%。
(二)从单位性质来看。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7563万元,同比增长12.7%,占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54.2%;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4020万元,同比增长29.9%;机关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2371万元,同比增长10.8%。
从2006年元月起,洪江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活补贴、误餐费全部由区财政统分到工资中,消除了该两项补贴过来发放中存在的单位有钱就发、无钱不发的“苦乐不均”现象,一定程度上拉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增长。同时,经过多年的励精图治和真抓实干,洪江区工业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企业效益稳步提高,生产经营不断扩大,用工人数普遍增加,工资标准有所提高,如制造业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48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58万元,增幅达31.3%,从而带动了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的增长。
(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较
2006年,洪江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206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95元,增长6.1%;其中,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16045元,同比增加2435元,增长17.9%;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13904元,同比增加1425元,增长11.4%;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8911元,同比减少241元,下降2.6%。
1、从单位性质来看。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551元,同比下降2.6%;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7898元,增长27%;机关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926元,增长11.8%。
2、按国民经济行业划分来看。除建筑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大幅回落以外,大部分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处于洪江区国民经济支柱地位的制造业,其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538元,同比增长5.8%。
上述分组中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和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同比下降的原因在于建筑业年平均工资的下降,建筑业工资水平受工程结算年度影响,具有较大的机遇性和随机性,上年度,洪江区部分建筑企业因工程完工,兑现发放了项目目标奖,抬高了当年工资基数,造成建筑行业年平均工资同比下降29.5%。
3、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处于较低水平。2006年,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001元,月均工资为1750元;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7850元,月均工资为1488元;怀化市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15423元,月均工资为1285元;洪江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2065元,月均工资为1005元,仅相当于全国水平的57.4%、全省水平的67.5%和全市水平的78.2%,处于低工资层次。全年洪江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速度仅为6.1%,低于全区GDP增速(14.8%),相差8.7个百分点。
4、行业差距过大。有7个行业的平均工资低于全区1005元的平均线,占平均职工总数62.8%的职工其收入整体处于平均线以下,在表二的职工平均工资排名中,第一位的批发零售业平均工资为末位住宿餐饮业平均工资的10.1倍。
全年,洪江区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保持了平稳增长,但工资增长远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人均工资总体上处于低水平低速度增长;不同行业、不同性质部门、不同经济类型单位之间的收入存在相当的差距。洪江区7.43万常住人口中,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占了15.7%,其工资报酬状况关系到数千个家庭的生活幸福,对这些统计数据中透析出的问题应给予高度重视。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之一,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规范收入分配制度,理清收入分配关系,建立行业收入和谐机制,提高制造业等低收入行业工资水准,缩小收入差距;同时必须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努力实现强区富民,切实提高职工收入,使全区人民更多地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为创建和谐洪江夯实坚固基础。
[洪江区统计局 蒋晖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