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07年怀化市农民收入增长的点评

来源: 时间: 200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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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党中央、国务院惠农、扶农政策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稳步地推进,各项有关民生民利的社会保障措施相继出台实施,农民外出务工和从业的环境不断趋好,全年农民纯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据统计,2007年怀化市农民纯收入为2479元,同比增长7.69%,为自1999年来的历史最高增幅。
 
    2007年怀化市农民收入增长的几个特点
 

    一、国家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在增加,政策性增收较多

    在往年退耕还林补贴、种粮补贴、良种补贴、沼气池建设补贴的基础上,2007年国家政策对怀化市农民直接的补贴新增的项目有:农村低保300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9600万元,能繁母猪补贴1421万元、贫困寄宿生补助598万元;另外,间接性影响农民减负的项目有:农村中小学杂费免除11111万元。以上直接性拉动农民增收的补贴13198万元以上,间接性减负的补贴11111万元,全市按400万农业人口计算,今年直接补贴可影响农民人均增收32.95元以上,增长1.3%以上;间接影响农民人均减负27.75元。

    二、工资性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对农民增收的贡献较大
  
    近几年来,国家政策从宏观上消除了对农民外出务工和从业的壁垒,取消了户籍的束缚,加强了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检查和监督,保障了农民工在子女就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农民外出务工和从业的环境不断得到改善。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完善服务、农民收益”的原则,充分利用全市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将劳务经济作为一项重要产业来抓,将农民素质培训与发展劳务经济作为新时期实现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定位,依托农民素质教育,大力开展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全市剩余劳动力有序流动,有效转移,取得一定的成效,劳务输出的规模在扩大,有组织的输出人员在增加,外出从业的时间增长,从业的地点的范围更广泛。据全市1020户抽样调查推算,怀化市农民外出务工总人数达到75万,从外出的方式看,政府和单位组织输出的占4%,中介组织介绍输出的占9.62%,亲属介绍输出的占48.59%,自发外出的占37.79%;从外出的时间看,外出从业时间在1个月以下的占0.59%,外出时间在1-3个月的占6.07%,外出时间在3-6个月的占8.44%,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达到了84.88%;从外出的地点看,外出人员中,东部地区的占86.51%,中部地区的占12%,西部地区的占1.48%;从外出的地点的类型看,在直辖市从业的占4.29%,在省会城市从业的占8.88%,在地级市从业的占42.07%,在县城从业的占23.7%,在建制镇从业的占17.48%,在其他地区从业的占3.55%。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工资性纯收入为835.84元,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拉动整个纯收入增长4.2个百分点。

    三、大宗农产品价格的上涨主导着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但农资价格同时上涨抵消了农民增收的成果
    
    据测算,2007年全市农户出售猪肉的综合平均价格为21.9元/公斤,较去年的15.26元/公斤增加了6.63元/公斤,增长43.48%;蔬菜出售全市综合平均价格为1.52元/公斤,较去年的1.34元公斤增加了0.18元/公斤;普通稻谷全市综合平均价格为1.55元/公斤,较去年的1.36元/公斤增加了0.19元/公斤;优质稻谷全市综合出售价格为1.78元/公斤,较去年的1.53元/公斤增加0.25元公斤。在价格的牵引下,2007年怀化市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总收入为2387.08元,增加194.70元,同比增长8.88%,其中:农业总收入为1271.71元,同比增长5.18%;牧林业总收入增长124.24元,同比增长2.41%;牧业总收入608.80元,同比增长17.94%;鱼业总收入15.79元,下降3.89%。但是,今年来,农资价格全面上涨,农民从事经营特别是农业经营的成本大幅度攀升。据国家统计局怀化调查队溆浦县调查点的观测,2007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综合指数为11.3%,其中:化学肥料价格指数19.4%,农用机油价格指数17.4%,其他农用生产资料13.2%,农业生产服务价格指数29.8%。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生产经营费用支出821.21元,同比增长14.66%,家庭经营纯收入的增长幅度明显低于家庭经营总收入的增长,农民增收的部分成果因生产成本的提高而被抵消。
 
    四、实物性纯收入的增长大大快于现金纯收入的增长
    
    按纯收入的物质形态分,2007年怀化市2479元纯收入中,现金纯收入为1620元,比去年增加43元,增长3.75%;实物性纯收入859元,增加134元,同比增长18.45%。农产品的价格的上涨是实物性纯收入快于现金纯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由于今年实物性纯收入的快速增长,怀化市农民纯收入构成中,实物性收入占整个纯收入的比重由2006年的31.51%提高到今年的34.65%。实物性纯收入的增长过快,所占的比重大,一方面说明怀化市农产品的商品转化率低,农民生产的劳动成果大多为自己所消费。另一方面,由于自产自消部分的比例过大,农民自身感受不到自己的收入在增加,农民增收的成果需大打折扣。
 
    五、与全省的平均水平和兄弟市州比较,7.69%增长幅度偏缓,绝对数的差距在进一步拉大
 
    2007年怀化市农民纯收入的增长明显慢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和其他市州。与全省的平均水平比较,
    
    2007年怀化市农民纯收入的增长幅度低于全省7.48个百分点,仅全省平均水平的强一半;各市州的横向比较中,全省14个市州有10个达到了两位数的增长,怀化市7.69%的增速在全省14个市州中列到数第二,仅排在郴州市之前。

    到2007年,怀化市农民纯收入的绝对值在全省的排位由2003年的10位后退到13位,仅列自治州之前。与最高的的长沙市比较,差距由2003年的1443元扩大到2007年的4135元,差距迅猛拉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列最后的自治州近几年来速度很快,2003年与怀化市的差距为631元,而到了2007年差距缩小到了224元,今后年份,如再按这一趋势发展下去,2009年自治州将会赶超怀化,怀化市在全省的排位将垫低。  

    绝对值与全省的平均水平比较差距也在进一步扩大。到2007年怀化市农民纯收入的绝对值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由2002年的457元扩大到1425元。从纯收入的项目构成看,差距主要体现在工资性收入,2007年怀化市农民纯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1425元中,工资性纯收入相差876.元,占总差距的61.63%。同时,家庭经营纯收入的差距近5年来开始抬头,2002年以前怀化市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与全省几乎相差无几,某些年份还略高于全省,2007年怀化市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已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56元。

[怀化市统计局 曾军  龙开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