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对湖南省衡阳市辖珠晖、雁峰、石鼓、蒸湘、南岳5区 “零就业”家庭就业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其中,被调查的南岳区“零就业”家庭177户、共361人。从其“零就业”家庭情况来看,“零就业”家庭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中,目前无人从事有收入的劳动(灵活就业人员年收入月平均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的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选择就业中,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失地农民不能适应角色转换。这些失地农民式的“零就业”家庭约占全部“零就业”家庭的50%左右。目前,失地农民式的“零就业”家庭面临着年龄偏大、技能缺乏、经济基础薄弱等困难,其生活主要靠房屋出租金维持基本生活。
二是“4050”人员就业压力大,就业期望值过高。这部分人员,大都是下岗职工。有的夫妻过去在同一工厂上班,工人阶级自豪感根深蒂固。就业高不成低不就。
三是游击式灵活性就业人员多。南岳有得天独厚的就业优势。有一句俗话说:南岳人“赶一个8月要吃上一年”。所以,南岳人注定有游击式灵活就业的传统。而灵活就业人员中,其年收入月平均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有60%左右。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主要还是靠在社区安排就业。
社区的基本含义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有特定生活方式,并且具有成员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共同体。社区就业即指相对于政府就业(如公务员)和传统的单位就业(如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而言的一种客观存在。社区就业是依托社区,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化服务,向社区要岗位,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和方便的活动。具有三个服务性特点:一是以社区居民为主体,与社区居民吃、穿、住、用、行、娱乐、健身等方面相关的便民、利民、乐民的活动和针对社区用工单位的后勤保障性就业,具有便民、利民、乐民综合服务性;二是随意性大、居民需求欠稳定,难以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带有一定的临时性,具有为社区大众服务,使社区大众受益为特点的非直接盈利性社区就业,具有公益事业辅助服务性;三是针对整个社区就业发展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如老有所养、幼有所托、残有所助、贫有所济、困有所帮等,具有一定盈利性的社区就业,具有后勤保障服务性。
社区就业容量到底有多大?依据目前下岗职工再就业趋势分析,我们可以大胆地估计,按每一社区10000人口计算,约每10人需1人提供社区服务,则每个社区可以安排1000人就业;按每20人需1人提供社区服务,则每个社区可以安排500人就业。由此可见,未来社区就业发展的空间和再就业工程潜力巨大。
众所周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其社区服务业和社区就业发展是相对落后的。据有关统计资料,2000年湖南省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只有17.2%左右。而一般发展中国家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约占35%至45%,发达国家的就业比重高达60%至80%。
显然,由于第三产业的落后,湖南省乃至全国的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存在严重不足。发达国家的社区就业份额为20%至30%,发展中国家的社区就业份额为12%至18%,而我国仅3.9%。即使按发展中国家平均最低水平计算,我国社区就业份额应由3.9%提高到12%。就衡阳市而言,目前,社区全部从业人员约5万余人。若按全市城镇居民190.7万人计算,要达到社区就业份额12%的指标,可得到20万个就业岗位。由此可见,社区就业,不仅近期发展潜力巨大。从长远来看,仍有充分的理由证明,社区就业发展前景较为乐观。
针对社区就业前景广阔、潜力大的特征与对“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援助,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帮助社区“零就业”家庭就业人员重新认识“新岗位”。社区“零就业”家庭就业人员因沿袭了计划经济时代对就业的惯性思维,认为自身在社区就业的岗位是“低等”工作,是“没办法的办法”,“咯算不得就业”,而只有在国有、集体单位就业才算就业。要转变这种观念,关键是要加强教育。政府有关部门应联合社区居委会,利用社会新闻舆论力量,宣传引导、深入社区,帮助他们树立起与时代发展相符合的就业新观念,形成鼓励和支持社区就业的社会氛围。
二是帮助尽快完善社区后勤保障服务体系。调查中发现,下岗或失业人员若一时找不着工作,相对较低的救济水平根本保障不了整个家庭的生活需要。如市工商银行一位40有余的女下岗职工,一家母子两口,仅靠过去一点积蓄维持生活。家庭生活费、儿子昂贵的学费,还要考虑自己养老问题,年年交纳养老保险金!而所在社区不管,原单位已经卖断。用她自己的话说:过得一天就算过一天,明天过不了,也没有办法!听起来,叫人不能不同情!可见,社区后勤保障服务迫在眉睫。
三是开发岗位、提供岗位援助。各县(市)区要依托街道、社区,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优先提供给“零就业”家庭成员。鼓励企业招用“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各县市区要确定并命名一批 “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基地。“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或在“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基地就业,同时,要让“零就业”家庭就业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企业,在所得税法允许的范围内,给予税前扣除优惠政策。
四是加强培训,提供免费培训援助。市及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培训机构,针对“零就业”家庭成员的特点和需求,向每一位要求接受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免费培训和鉴定。对“零就业”家庭中达到劳动年龄尚未就业的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培训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五是实行社会保险补贴援助。要确立一批“零就业”家庭中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如“零就业”家庭中失业人员无能就业,即有就业愿望又不可能就业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应给予一定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
六是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劳务输出。对“零就业”家庭中失业人员到市内或市外地区间流动就业的组织输出单位,按照输出人员数量从再就业扶持资金中给予一定的补贴,每输出一人,并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的,给予组织输出单位一定的职业介绍补贴。
[衡阳市统计局 张孝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