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半年衡阳市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总收入迅速提高,居民收入明显增加。据对城镇550户居民生活调查资料显示:2007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236.77元,同比增长11.06%。
一、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特点
1、工薪收入持续增长。 2007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为3709.84元,同比增长18.40%;占可支配收入的70.84%。可见工薪收入仍是衡阳市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07年上半年是衡阳市城镇居民工薪收入增幅较快的时期。
2、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2007年上半年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271.2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92%,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4.27%。其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人均为1077.14元,同比增长22.54%。
二、与湖南省“一点一线”城市比较情况
与“一点一线”的城市比,衡阳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偏低。2007年上半年,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8367.45元、 7178.89元、 6253.39元、 6205.51元、 5832.85元;分别比衡阳市高出3130.68元、1942.12元、1016.62元、968.74元、596.08元;衡阳市城镇居民的收入偏低,有它的历史原因。虽然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数在全省排第九位,并实现了两位数增长,但其增长幅度仍排在全省各市州的后面。
三、衡阳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上半年增幅相对“偏低”的主要原因
一是人均经营性净收入421.03元,同比下降12.31%。主要是由于物价的上涨,导致个体户经营效益欠佳,收益减少。
二是各城区样本户结构老化。目前衡阳市四个城区城镇居民调查记帐户是2004年大样本框调查时所确定的。几年来,由于原定样本中的高收入户调动、迁移、长年外出等原因,相当一部分住户己脱离样本范围,而补充进来的只能从大样本框中的中等收入户中抽选。结果记帐户中各种收入水平样本的比例存在不合理现象。
三是下岗再就业工资收入偏低。目前,衡阳市下岗再就业人员多为临时工,一般月工薪450元左右。使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相对缓慢,甚至绝对水平下降。
四是城市低保标准也相对偏低。虽然市政府逐年提高了低保标准,但这部分人,年收入的增幅不可能与经济增长同步,从而直接影响到人均收入的整体提高。
五是调查户存在漏记收支现象。由于城镇居民住户调查必须做到每天记帐,十分烦琐。加之部分调查户责任心不强,收支账目时有发生漏记漏登现象。此外,调查经费不足,对调查户记帐补贴偏低,导致相当一部分的调查户不愿意配合调查,不按要求记帐。
四、几点建议
1、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近几年来,衡阳市在改善低收入群体生存条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如下岗人员再就业、“4050”人员再就业、零就业家庭优先就业、低保户应保尽保等民心工程实施以来,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后还应该在再就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落实、零就业家庭人员适合就业者的长效机制、低保人员补助标准的逐年提高等方面推出新的举措,以保障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的稳步提高。
2、以国家统计局实施城镇居民大样本调查轮换为契机,确定好未来三年抽样调查的样本框。按国家调查制度规定,今年衡阳市所确定的大样本框的样本数量为5800户,其中中心城区为2000户,相当于一次小型普查,其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希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宣传发动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今后取得准确的常年调查资料打下坚实的基础。
3、建议提高常年记帐户记账补贴标准。目前,衡阳市城镇居民住户调查经费十分有限,每户每月记帐补贴仅为15元。对比我省“一点一线”地市标准,衡阳市也是严重滞后。因此,建议中心城区记帐补贴提高到50元/月户,其他县市记帐补贴提高到30元/月户。提高常年记帐户记账补贴标准,以便调动记帐户的积极性,把收支帐目记好记全。
[衡阳市统计局 周文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