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衡阳市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迅速

来源: 时间: 200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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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一新表述成为目前社会关注的热点。

    现在统计中常用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般包括工资性收入(工资及其它劳动收入)、转移性收入(养老金等)、经营性收入(商业买卖收入等)、和财产性收入。按照《中国城镇住户调查手册》中解释: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一、五年来衡阳市财产性收入呈快速提升趋势

    回顾从党的十六大召开以来,衡阳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经济迅猛增长,城区居民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收入结构也相应发生了变化,据城调队调查资料显示:十六大以来衡阳市城区居民财产性收入大幅度提高。2006年城区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207.72元,比2002年增长4.91倍,年均增长98.15%。

    2006年,衡阳市城区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07.72元。虽然基数小,在“人均可支配收入”只占2.20%。 但增幅相当大,以后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人们的投资渠道拓宽,理财意识增强,财产性收入将呈现出增长较快的趋势,其来源将会多元化,财产性收入的快速增长将使其成为居民收入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二、拥有财产性收入是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手段

    让大多数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尤其是让普通老百姓获取财产性收益是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老百姓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资料显示:2006年财产性收入比2002年有大幅度上涨趋势,但是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还是太少,根据国外经验,财产性收入占国民收入比例,是衡量一个国家公民富裕程度的重要标准。离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有一定差距,应当要鼓励广大群众,充分利用和发挥所拥有的财产、资源,提高效益性,避免无谓的闲置。可以使社会更加具备活力和提升财产、资源利用效率。

    三、几点建议

    一是政府引导,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并得到保护。这几年来衡阳市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主要是集中在工资性收入及转移性收入方面,如果要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就必须抓住提升群众的财产性收入着手。让更多的普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就必须具备一个重要前提:居民要拥有财产而且其财产能得到保护。从而加大力度保护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财产是最应该被“创造”的基本条件之一。

    二是激励缩小贫富差距的机制。目前,衡阳市低收入者还占有一定比重,资料显示:这几年来贫富差距仍然在拉大,若要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保障普通群众财富增长,政府必须出台有利政策,培育和扶持低收入家庭成为中等收入者,使其能快速脱贫致富。

    三是政府要提高公共保障覆盖面和力度。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投入,尽快使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覆盖到每个城镇居民,从而让老百姓将储蓄等资产变“活”,增加其财产性收入。

    四是完善就业保障机制。积极就业是民富之本,今年来,政府在解决零就业家庭工作上花了功夫,下了大力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高度赞扬,这项政策应当作为政府的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真正做到人人有工作,个个有收入,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五是尽快取消银行利息税,根据今年全国1-9月CPI上涨4.1%的情况看,储蓄所得利息不及市场物价上涨,即出现负利率的状况,负利率的出现在短期内居民还能承受,但长期的负利率状况于国家、于民都不利。

 

[衡阳市统计局 肖立冬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