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劳动就业与再就业工作现状、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

来源: 时间: 2009-01-09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最近,衡阳市城调队对衡阳市各县市区劳动就业与再就业工作进行了一次调查。衡阳市是一个农业大市,人口大市。全市城乡富余劳动力较多,就业与再就业工作问题较为突出。加之世界性经融危机,给全市就业与再就业工作造成较大冲击。现以对衡阳县的调查情况为例,谈谈衡阳市劳动就业与再就业工作的现状、问题,并提出几点对策建议,以供参考。

    一、就业与再就业工作现状与特点

    2007年末,衡阳县总人口为111.47万,占衡阳全市728.88万人的15.29%。其中,农业人口达80.38万,占全县人口的72.11%,占全市农业人口的18.76%。全县劳动从业人员64.34万,占全市的16.02%。其中,从事第一产业34.63万人,第二产业12.15万人,第三产业17.56万人。近年来,随着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的快速推进,特别是今年下半年以来的世界性经融危机影响,产生了一大批企业下岗人员,加上城镇失业人员、毕业学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全县就业形势十分严峻。该县委、县政府积极应对新形势,采取新措施,落实新政策,有效地促进了城乡劳动者就业与再就业。

    (一)就业帮扶力度大,成效显著。近几年来,衡阳市加大了对就业与再就业的帮扶力度,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至2008年,衡阳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共帮助12738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推荐8026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安置1371名高校毕业生上岗,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二)就业岗位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特别是近两年来,衡阳县民营企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劳动就业虽然仍是以自主择业为主,但“产业促进就业、政策扶持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正在逐步显现。如以衡利丰陶瓷为代表的一批大中型企业的相继落户,以富森超市为代表的第三产业较快发展,这些产业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全县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的就业岗位也由过去以社区服务性就业为主,发展到呈现为多样化、多行业、多领域的就业趋势。

    (三)政策到位好,百姓得到实惠多。2002年至2008年,衡阳县狠抓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落实,主要采取4条措施开展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一是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全县共为下岗职工发放再就业优惠证8123个,并为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减免费用18万余元。二是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几年来,个县共举办各种形式的劳务招聘会35场,为35620名劳动者提供了免费职业介绍与推荐。三是开展免费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免费培训劳动者达35121人次,为4513名劳动者发放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四是开发公益性岗位。为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共开发2900个公益性就业岗位。

    (四)就业与再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一是人力资源市场初具规模。衡阳县西渡镇已建成800平方米的职业介绍服务大厅。大厅内设施设备齐全,定期向社会发布职业指导、培训、劳动力供求信息。二是统筹城乡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初步形成。衡阳县已形成以职业高中、船山技校以及县内9所民办培训机构为基地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为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为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提高提供了培训场所与网络。三是就业服务机构日趋完善。衡阳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现有工作人员40人,专职从事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组织就业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四是失业保障机制已经建立。衡阳县早在2002年成立了失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全面推行,对稳定全县就业局势,保障全县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世界正处于经融危机时期,也是衡阳经济正处于接受危机考验的关键时期。其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不仅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生存问题,关系着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更关系着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推进。做好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促进全社会劳动者享有充分就业的基本权利,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课题,需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思想,坚持不断探索与实践。经过近几年的努力,衡阳市就业与再就业工作,虽然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仍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就业与再就业公共服务基础不牢。2006年衡阳县乡镇事业站所改革后,撤销了乡镇劳务站,乡镇、社区、村等基层没有配备专职就业机构和人员。目前,已形成县、乡、村三级就业与再就业,以及劳动力供求双方信息无法共享的现状。尤其是对当前农民工返乡信息的及时掌握与了解,并进行就业与再就业跟踪帮扶的困难突出。由此,反映出全县就业与再就业公共服务基础不牢状况。

    (二)劳动力供求市场矛盾较大。

    首先,劳动力市场供求总量矛盾非常突出。衡阳县是个农业大县,工业基础薄弱,第二、三产业正处于发展之中。近年来,由于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劳动力需求总量高速增长,全县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约2万人,而农村约有1万余名富余劳动力因种种原因不能实现就近就业。目前全县还有1万多名下岗失业人员需再就业。这部分劳动力就业,需求一方认为这部分劳动力文化素质、能力水平低,求职一方则认为待遇低、环境差。因此,无法实现就业与再就业。另外,还有一批大中专毕业生,累计有近2000名未实现稳定就业,这部分劳动力就业,高不成,低不就,就业难度逐年在加大,致使县内就业需求与有限的就业空间形成鲜明的对比,劳动力供求市场的矛盾有放大趋势。

    其次,不同劳动力供求关系呈结构性失调。一方面,劳动者就业期望值过高。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就业与再就业的期望值也相应提高。如对在社区环境卫生、餐饮等服务业行业就业存在偏见,认为工资收入低、工作环境差。对制造业等劳动强度较大的行业,又认为苦和累、吃不消,不感兴趣。有的受过去大锅饭影响,就业观念落后,“等、靠、要”思想严重,认为如今私营企业主就是过去的资本家,“我是工人阶级,才不给资本家干活”。另一方面,一些私营企业主用工要求过高。随着社会科技发展,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复合型人才十分渴求。但衡阳县内富余农民工及下岗失业者的文化素质与劳动技能普遍偏低,加之年龄大等等种种原因,接受新知识、新技能慢,一时难以达到企业的要求。同时,由于少数企业片面追求高文凭、高素质,招工条件限制过死,宁愿花高成本,舍近求远到外地招工,也不愿就地取材,将高成本招工转化为职工的一定福利待遇。两方面矛盾带来的结果是有人没事做或是有事没人做,严重制约了劳动就业与再就业工作的发展。

    (三)大多私营企业用工行为不规范。据统计,衡阳县有30%以上的企业没有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个体私营业主基本上没有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50%以上的民营、私营企业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养老、工伤等各类社会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得不到及时援助;10%以上的企业没有明确的工资薪酬制度,在员工录用、劳动时间、工资支付上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拖欠和扣发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承受超时工作、过负荷工作现象严重。同时,变相收取押金等问题比较突出,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据了解,如衡阳县乃至全市个体与私营幼儿园大都存在有与聘请的幼儿园老师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不给办理养老、工伤等各类社会保险现象。另外,据了解,全市咖啡厅类较高档消费场所用工也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务工人员盼望相关部门重视百姓的合法利益,下狠决心、下大力气去管一管!  

    (四)劳动者就业技能偏低。

    首先,劳动者自身素质偏低。由于劳动者主要期望的是向沿海发达城市实现就业。而这部分劳动力是衡阳县主要劳动力,年龄大都在16-45周岁之间,且文化程度相对较高。而留在本地的多数劳动力年龄在40岁以上,且学历低下、技能缺乏。其中农村劳动力约占30%,初中以下文件程度占40%,无任何职业技能的占15%。这部分劳动者从事体力和低技能工种较普遍,缺乏专业技术,在人力资源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

    其次,劳动培训质量不高。由于县内各种劳动培训机构各自为政、缺乏统筹管理,师资力量薄弱,培训项目和设施少、实用性和针对性不强;加之片面追求一时经济效益,培训与经济发展大环境脱节,与劳动力市场实际需求脱节;还有一些培训机构打着100%就业的幌子,实际培训与推荐的就业岗位并不对口,造成大量学员最终还是只能选择从事体力和低技能工作。

    三、对策建议

    就业与再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工程。当前,政府要加强对就业与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大力配合与协调,要坚持以发展经济为根本,健全机制为保障,强化措施为手段,全面促进全社会劳动者实现充分就业。

    (一)优化经济结构,拓宽人口就业渠道。

    一是要以大力发展新型工业为切入点,带动就业。在抓住机遇大力推进衡阳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应突出抓好全市加工制造工业的发展。特别是高精加工制造业的发展。这是立足全市农产品、矿产品资源优势这个基础的。只有进一步发展有市场、有效益的劳动密集型的产业,鼓励发展集体、个体和私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才能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如衡阳县要充分利用“一区一园四基地”的产业基地,立足县内瓷泥等矿产资源优势,引进投资项目,开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打造产业集群,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二是要着力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就近就业。要采取有力的政策扶持措施,积极发展城乡中小型多种服务型企业,不断开辟新的就业领域。如衡阳县农村人口占全县总人口70%以上,在全县二、三产业尚不发达、城镇就业压力不断增大的形势下,仅依靠城镇就地转移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是不现实的,必须把着眼点放在农村,立足农业内部消化劳动力。因此,要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将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转化为农民的就业机会。要积极扶持农村专业大户,发展生态农业、高附加值农产品等特色农业,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组建各种合作组织和农业专业服务队,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应鼓励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进城农民工和城市“零就业”家庭的到农村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和自动组织起来办实体、办农产品加工厂。

    三是要加快城镇建设,积极引导就业。加快城镇开发和建设,吸引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集聚。要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旅游、餐饮等第三产业,繁荣集镇贸易,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创造条件。应以城镇社区就业为主要载体,努力拓宽再就业渠道。据有关调查发现,衡阳市城镇社区就业潜力很大。据有关资料显示,发展中国家的社区就业份额为12%至18%。而我国仅3.9%。若按发展中国家最低平均水平计算,我国社区就业份额应由3.9%提高到12%。若要达到社区就业份额的12%,衡阳市现有城镇居民300.43万人,则应可得到30万个就业岗位。由此,全市各级领导机关及部门,必须把开发和利用社区就业资源作为拓宽再就业渠道的突破口,努力解决下岗职工和进城农民工,及城市“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

    (二)加速户籍制度改革步伐,努力实行城乡户口一体化管理。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主要障碍是不合时宜的户籍管理制度和城乡劳动市场的分割。前者导致进城民工只能以暂住人口或“三无人口”的身份在城里作边缘人口。这样,不但加大了人口转移的成本,也增加了铁路、公路运输负担,还会加大城市管理难度,引发一系列与城市人口有关的社会问题(诸如子女就学、婚姻、计划生育、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社会治安等等问题);后者导致城乡信息不对称,造成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盲目性,致使劳动力价格扭曲。从而,大大降低了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因此,要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必须以改革城镇户籍管理制度为前提,降低农村人口入城的户籍门槛,逐步调整城市户口政策,保障农村公民拥有正常迁移户口和自由择业的权利,促进农村人口在城乡、区域间合理流动。

    (三)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挖掘和开发就业潜力。

    一是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如要在全市乡镇设立就业服务站,每个村设立联络员,承担辖区村民求职登记、就业培训、特困帮扶、签约参保、社会保障等服务工作,实现就业服务向最基层延伸。要不断完善县、乡、村(社区)三级培训网络,推动劳动力转移由自发型、体能型向有序型、技能型转变。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转,促进就业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资源市场,彻底打破城乡二元化的就业格局。要按照平等竞争就业的原则,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在有条件的、偏远的乡镇集市设立劳动力市场,辐射周边乡镇,为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信息。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劳动保障监察维权。要从源头上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要进一步规范就业信息服务市场,避免发生虚假信息欺骗求职者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力维权服务体系,对劳动者培训、就业开展全程跟踪服务,设立举报电话和维权窗口,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便利。

    (四)加强就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首先,要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观念决定行动,观念一转天地宽。要通过培训会、报告会、动员会、大讨论等多种形式,加强职业道德、择业技巧、组织纪律、岗位要求等方面的职业指导培训,引导劳动者正确评估自己的能力,明确自己的择业定位,摒弃只有正规行业或端“铁饭碗”才算是就业的传统观念,树立从事非全日制工、钟点工、临时工、季节工等灵活形式工作也是就业的观念,树立竞争就业、职业平等、劳动光荣的观念。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结合县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分类研究促进就业政策,引导劳动者到各个领域、各个岗位就业,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到县外就业,鼓励城镇人员到农村创业、农村人员参与小城镇建设。同时,对有能力就业的人员不愿就业的,要从政策享受时间上予以限制,促其就业。

    其次,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整合县内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建立全县就业培训中心,借助各类人才、技术、师资和信息等方面优势,围绕产业需求科学设置专业,建立人才供求对接机制, 开展校企联合办学和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培养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技能型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

    (五)落实就业优惠政策,使就业与再就业者享有充分的政策优惠。

    一是要用足用活现有就业优惠政策。如用好落实再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要加快小额担保贷款推进速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要加强街道(社区)、乡镇就业援助服务,确保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时刻注意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转移就业,最大限度地让百姓得到各项就业与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实惠。

    二是要不断自主创新和完善就业与再就业具体措施。要在税费减免、资金信贷、场地安排、教育、住房、人口管理等各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鼓励外出致富能人返乡创业,要鼓励在外务工者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带经验返乡创业,使其逐步形成全民创业的局面。在具体措施上,如对自谋职业、集体创业和开展生产自救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实行注册资本为零,并在一定期限内全部免除各项税费;对安置下岗和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数额的企业,实行税率优惠和优先给予信贷支持;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小额信贷,帮助下岗和失业人员发展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对特别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由政府购买一些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就业安置等。

    三是要形成城乡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一体化。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培训的同时,要让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险优惠政策。要突出解决农民工养老等长远问题,确保农民工享有公平的社会保障权利。特别在当前,要要法律化、规范化做好民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用工,积极维护劳动法律权威。如与劳动者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统一纳入参保,做到“应保尽保”,才能充分调动劳动者到民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就业的积极性。

[供稿:衡阳市统计局 张孝鹏]
[责编: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