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衡阳市经济社会实现大发展,衡阳人民也充分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人民生活水平大提高。据全市580户城镇居民生活调查显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34.81元,同比增长12.39%,与去年同期增幅高出0.39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59%;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11654.18元,同比增长13.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95%;
一、居民收入结构趋于合理
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634.81元,同比增加1724.10元,增长12.39%。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有四个方面:
1.工薪收入仍是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主体部分。全市550户城镇居民调查资料显示,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为10843.82元,比上年增长12.61%,人均工薪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9.36%,比重较上年高出0.12个百分点,仍是构成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的主体部分。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的正常晋升和调资;二是津补贴发放逐步落实到位;三是民营经济快速壮大和发展,职员工薪不断增长;四是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帮扶力度,下岗职工重新走上了工作岗位。
2.转移性收入增长较快。转移性收入是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来源的第二大渠道,2010年人均获得转移性收入3576.92元,同比增长13.1%,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2.88%,比重较上年增加0.14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的增长主要是上调了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离退休金发放标准。
3.经营性收入弱有增长。2010年人均获得经营性净收入1329.84元,同比增长5.78%,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5%,比重较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
4.财产性收入小幅上扬。2010年人均财产性收入389.49元,同比增长7.77%,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5%,比重较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其中利息收入为38.66元,同比增长8.9%;出租房屋收入为191.7元,同比增长6.63%;其它财产性收入63.73元,同比增长62.2%。
二、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位居全省各市州第二
2010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全省增幅前三名的是:娄底增长12.7%,衡阳、株洲并列增长12.4%,长沙增长11.7%。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较快,但绝对值仍然比较低,全年人均15634.81元的水平,低于全省人均可支配收入932元(16566元)、低于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3474元(19109元)。
[供稿:衡阳市统计局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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