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衡阳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政策,全市就业率逐年提高,从业人员收入稳步增长,2010年,全市城镇单位继续呈现从业人员增加、劳动报酬增长良好态势。
一、基本情况分析
(一)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稳增加,就业形势明显转好。
2010年,全市上下积极落实就业政策,开展了“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人才招聘活动”等一系列促就业的活动,扩大了就业面,与此同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带动下,企业增加了用工量。2010年末,城镇单位从业人员达51.69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63万人,增长3.26 %。其中在岗职工45.72万人,比上年增加1.51万人,增长3.42%,增速略快于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增速。
1、非公有制单位成为新增就业的重要力量。
从经济类型看,2010年末,国有单位拥有在岗职工24.19万人,同比增长1.71%,占城镇在岗职工的52.19%;集体单位在岗职工3.41万人,仅增长0.21%,占城镇年末在岗职工7.46%;非公有制单位年末在岗职工18.12万人,增长6.45%,占城镇年末在岗职工39.63%,比上年增加了1.10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新增人数的72.61%。非公有制单位已成为新增就业的重要渠道。
2、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不断加强。
2010年末,企业年末在岗职工25.66万人,同比增幅为4.31%,增加了1.06万人;事业单位年末在岗职工14.05万人,增幅为2.49%,增加了0.34万人;机关单位年末在岗职工5.53,增幅为2.40%,增加0.13万人,企业新增从业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从业人员的2.26倍。由此也可看出,企业用工需求弹性比机关事业单位大,就业空间更为广阔。
3、服务业成为就业的主力军。
近几年来,全市服务业发展越来越快,2009年衡阳市被国家评定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2010年又被评定为“中国现代服务业最佳投资城市”,服务业的就业空间将逐渐拓展开来。2010年末,服务业年末从业人员27.70万人,比上年增长3.61%,增加了0.97万人;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总数53.60%,比重较上年上升了0.18个百分点。
4、离岗离职人员继续减少。
2010年末,全市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为2.23万人,比去年末减少7188人,下降24.34%。可以看出,衡阳市离岗职工总量在持续减少,但下降幅度有所趋缓。从行业分布看,离岗职工主要集中制造业,为0.79万人,占离岗总人数的35.16%;其次为采矿业0.24万人,占离岗总人数的10.79%。主要因素是衡阳市加大了企业改制力度,对部分生产状况不佳、濒临倒闭关停的停产半停产企业进行了重组,企业下岗职工买断了工龄,进入社会统筹范围,进而使全市离岗职工持续减少。
5、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平衡。通过对城区和市本级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登记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衡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提供招聘各类人员约23.38万人次,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求职者约24.11万人次,求人倍率从一季度的86%上升至99%,说明随着政府配套的就业政策和就业活动的开展,就业压力逐季得到缓解,供求基本平衡。
(二)全市从业人员劳动者报酬稳步增长,行业收入差距扩大。
1、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保持良好势头。
2010年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为136.34亿元,较上年增加14.88亿元,增长12.25%;在岗职工劳资报酬总额为124.04亿元,比上年增加14.32亿元,增幅为13.05%,超过城镇单位从业人员0.8个百分点。其它从业人员劳资报酬总额为12.30亿元,较上年增加0.56亿元,增长4.80%。增速较快前三个行业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分别增长50.17%、22.68%、18.56%;从经济类型来看,国有、集体、其他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分别增长9.14%、15.10%、16.18%,均保持了较好的增势。
据分析,劳动报酬增加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一是今年全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五区为725元、七县市为650元,最低小时工资五区为7.5元,七县市为6.8元。同时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月补差上调至151元;二是全市开展了企业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了企业的工资水平;三是年初部份厂矿企业在针对招工难的情况下,采用了提高薪水的办法,来稳定用工的人数,工资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2、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上升。
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6703元,比上年增加2121元,增幅为8.63%;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由2009年25392元增加到27614元,净增2222元,增幅为8.75%,以上数据表明,从业人员与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水平均保持较好增势。一是机关、事业、企业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势基本保持一致,三者的增幅分别为7.83%、8.13%和9.20%。二是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依然居首,但增幅放缓。国有、集体、其他单位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幅分别为6.91%、17.08%、10.36%。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较高是由于金融保险、邮电通信、电力和烟草等高收入垄断行业大部分集中在国有单位,并且部分企业实行了经营者年薪制,也正是因其水平高而使其年平均工资增加的空间受限,增幅放缓。
3、行业之间工资水平的差距较大。
2010年末,在全市19个行业中,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较高的大多集中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等高科技、知识密集型、高附加值行业。年平均工资水平偏低的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这类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低附加值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最高和最低的相差38399元,比上年同期33653元增加4746元,行业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主要原因是高技术含量行业企业效益提升,职工工资增长较快,而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行业,效益提升慢,离岗职工多,平均工资增长较慢。
4、离岗离职人员生活费逐年提高。
全市2010年离岗职工生活费为1.52 亿元,年人平生活费6548元,比上年同期人平5869元增加679元,增幅为11.57%,增幅高于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82个百分点。这主要是财政和企业都增加了离岗离职人员的生活保障力度,提高了生活补贴标准。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在劳动就业方面,虽然衡阳市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劳动力市场,努力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劳动就业压力,但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等就业高峰叠加,加剧了市场上的供求矛盾。另一方面,结构性、行业性、地域性供求矛盾同时存在,使会计、计算机操作、营业员等岗位需求饱合,而车工、机械制造工、焊工等岗位人员缺口较大。
从业人员劳动者报酬方面,仍存在持续增长因素不可预期和企业经营效益不稳定,直接影响劳动者报酬的增减变化的问题。同时,也存在垄断行业和新兴产业的职工工资增长强劲,而传统产业和技术含量低的行业工资水平依然较低,高、低收入行业间差距扩大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各级政府一是需在再就业方面关注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问题,加强劳动就业培训,积极组织职业培训、技能培训,促进下岗、失业人员改善素质结构和提高素质水平,最终实现高质量再就业和稳定再就业的目的。二是对于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要统筹做好就业工作。把大学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完善落实各项扶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非公有制和中小企业就业,尤其是自主创业,使创业带动就业。对农民工就业门路要广开,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投身新农村建设,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发展,吸纳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同时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在缩小劳动者报酬行业差距方面,一是既要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管理与监督,适当控制垄断行业的工资收入,也要提高低收入行业的工资水平,比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而达到缩小行业间收入差距的目的。与此同时,还要重点关注离岗职工的生活费以及农民工、临时职工的收入状况。二是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特别是房价水平等的变化,制定和完善工资增长机制,全面提高职工整体工资水平。三是要加快企业改制步伐,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千方百计增加企业职工收入。四是大力发展服务业,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密不可分,也是容纳劳动力最多的行业。在发展传统服务业的同时,重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创造更多的财富和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大力发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服务行业,如金融、信息咨询、文化创意等;加大高端服务业的招商引资力度,以此带动全市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
[供稿:衡阳市统计局晋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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