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衡阳市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统计监测报告

来源: 时间: 201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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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儿童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尺度。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伴随着和谐社会的发展而全面推进。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值得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妇女儿童发展状况

  2011年,全市经济实力日益增强,实现生产总值1734.3亿元,同比增长14.2%;人均生产总值24231元,增长11.0%;完成财政收入153.93亿元,增长35.8%。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持续增长拉动,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2011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66元,同比增长14.0%;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8563元,增长18.6%。同时,全市常住人口不断增加,人口素质逐步提高。201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达716.6万人,居全省第一,其中女性344.91万人,占总量的48.1%;据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测算,全市成人识字率达98.0%,其中,青壮年识字率99.5%。具体从卫生保健、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妇女参政议政、法律保护、社会和生活环境七个领域来看:

  (一)妇女儿童保健水平稳步提升

  妇女保健服务功能增强。2011年,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78.32%,同比提高4.46个百分点;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41%,提高0.3个百分点。医疗服务规范科学,医护技术提高,妇女生育有更好保障。2011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18.04/10万,比上年的28.95/10万下降10.91/10万。

  儿童健康管理不断规范和完善。2011年,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为79.46%,较上年大幅上升。全市婴儿死亡率6.82‰,比上年下降0.2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91‰,下降0.47个千分点;全市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70.97%,同比提高9.57个百分点。婴幼儿出生后普遍接受了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接种管理,接种率均在99.7%以上。

  (二)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提高

  学前及义务教育全面覆盖。2011年,全市在园幼儿16.65万人,其中女童占45.9%;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56.81%,保持较高水平。义务教育阶段实施高标准。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100%,小学五年巩固率达99.9%,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00%,初中三年巩固率94.8%;特殊教育在校学生为1521人,其中女生574人,占37.7%。

  高等教育持续增长,女性受教育程度提高。2011年,全市高等教育继续稳步增长。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70.2%,各类普通高校在校学生11.81万人,同比增加0.46万人;其中女生3.81万人,占总数的32.2%;全市有女性专任教师1975人,占总数的40.9%。

  职业技能教育稳步推进。2011年,职业中学在校学生3.55万人,其中女性1.6万人,占45.1%;技工学校在校学生2.05万人,其中女性0.82万人,占40%;全年培训职能技能人员10.6万人,其中女性占41%。

  (三)女性就业保障扎实推进

  女性就业基本稳定,失业状况有所控制。2011年,全市从业人员466.39万人,女性从业人员接近45%。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55.36万人,女性从业人员17.52万人,占到总数的31.7%,且女性就业比例基本稳定。2011年,城镇登记失业的女性为1.31万人,占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总数的33.4%,同比下降4.8个百分点,女性失业情况有所好转。

  女性社会保障不断推进。2011年,全市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女性所占比例均在45%以上;全市生育保险覆盖率达76%;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3.18万人,其中38.2%为女性。城市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的同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也全面铺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0.85万人,比上年增长30.5%,其中,女性参保人数为54.81万人,占总数的45.4%;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99.2%,基本覆盖农村妇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8.18万人,女性占33.4%。

  (四)福利事业稳步向前

  2011年,全市有社会福利院12个,收养女童566人;拥有儿童福利机构2个,收养孤儿106人,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6个,救助儿童680人,其中女童399人。全市农村老年五保供养制度已覆盖所有乡镇,供养老年人5.82万人,其中女性1.31万人,占22.5%。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方便了居民生活。2011年,全市共有社区服务中心53个,城镇社区服务设施1153个,有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4111个。

  (五)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程度加深

  2011年公务员中女干部比例上升,由上年的17.4%提高到18.6%;市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100%,县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也达到了100%,县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未达100%,是因工作岗位调整所致;同时,市级政府工作部门中女干部配备率达65.63%,县处级后备干部中女性占21.6%,社会团体负责人中10.5%也是女性。

  从基层组织看,居委会中女性比例高于村委会中女性比例,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已达到40.6%,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25.0%。

  (六)妇女儿童权益受到保护

  随着全市平安社区建设的加快推进,社会治安力度加大,有效地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11年,全市公安机关破获强奸案件,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多起,有效地打击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活动。在刑事犯罪受害人中,女性占30%,儿童占0.41%,分别比上年下降3.5和0.03个百分点,社会风气逐步好转。为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查处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案件2起,保护女职工213人,查处违反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案件数起,有效地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七)妇女儿童生存环境趋更好

  2011年,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为65%,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连续数年达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6%,提高2.5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9.56平方米,同比增加0.35平方米,城市环境更趋优化。2011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50.23%,农村累计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86.4%;农村安全饮用水普查率69.1%,集中供水收益人口达68.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42.5%,农村环境不断改善。

  二、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尽管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在卫生保健、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妇女参政议政、法律保护、社会和生活环境等领域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同时,也有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是政府对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的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强。2011年财政支出中这三项的投入合计比上年只增长16.3%,比一般预算支出增幅低6.27个百分点。

  二是新出生人口中男性比例还是比较高。2011年,全市新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8.8(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尽管这一比例比上年下降了1.3个百分点,但仍高于全国水平,说明传统观念中歧视女婴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

  三是男女受教育的差异还未从根本上消除。从小学五年巩固率、初中三年巩固率来看,男生均比女生高,在普通高校中,女生占比例也有所下降,这都说明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维护,女生比男生更易辍学。

  四是城乡妇幼保健服务有差异。由于城乡经济发展不均衡,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基础也不一样,全市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等保健指标都表现出城乡差异,城市保健水平明显好于农村。

  在妇女儿童纲要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已成为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制肘,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确保新一轮妇儿规划目标的顺利实施。为此我们建议:

  (一)拓宽4050女性再就业渠道,提高就业率。“4050”是就业比较困难的群体,其女性又大多是下岗女工。要拓宽下岗女工再就业渠道,一是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开发出更多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岗位,提高女性就业人口比重;二是要提高女工自身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加强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下岗女工的培训率,增强竞争能力;三是加大政府投入,通过购买工作岗位等形式,为下岗女工提供更多的合适的保洁、保绿等工作岗位,扩大下岗女工就业范围。

  (二)重视发展中、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提高人口素质。加快教育结构调整的步伐,在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中、高等阶段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普及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农村地区教育普及。要通过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来培养和稳定城乡师资队伍,严格控制初中学生流失率,提高中、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学生入学率,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不断提升人口文化素质,提高就业率。

  (三)增强妇女儿童法律意识,保护合法权益。近年来,伴随全市和谐社会进程的加快,社会风气、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妇女儿童权益更需要合法保护。一是要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造有利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要增强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三是鼓励妇女儿童加强法律知识和文化科技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抵制不良现象的免疫能力;四是公安部门要继续严厉打击社会丑恶现象,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加强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密切配合,针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不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保障女性的就业权利,加快推行生育、工伤保险进度;二是针对农村教育女性落后于男性的问题,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努力缩小教育的性别差距;三是进一步健全三级医疗保健网,完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提高乡、村两级卫生保健和服务水平,健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三级预防机制,有效减少出生缺陷率;四是继续改善儿童生存环境需要,逐步消除城市与农村、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不断为贫困地区儿童创造比较公平的成长环境。

 

[供稿:衡阳市统计局张敏]
[审核:刘雁]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