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使之成为新的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为此,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了文化强市建设力度,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基本情况
“十一五”以来,全市文化产业经济活动单位与经济总量同步增长,文化领域的就业规模迅速扩大,文化产业活力增强,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运行质量逐步优化,整体水平提高较快。
(一)规模不断扩大,占GDP的比重不断提高。2011年,全市文化产业年末从业人员4.56万人,与2006年比,年均增长6.4%;资产总计95.4亿元,年均增长15.8%;增加值57.4亿元,年均增长24.2%。随着文化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全市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不断提高。2011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3.3%,比2006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
(二)发展势头强劲,成为经济增长新亮点。随着文化产业发展步伐的加快,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明显。2011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34.8%,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出了20.5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2.1%,比2006年提高0.6个百分点,成为衡阳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三)结构不断优化,文化产业发展迅速。从文化产业的三大层次[1]看,2011年以新闻、出版、广电和文化艺术为主体的“核心层”实现增加值15.4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26.8%,与2006年相比,增加值占比提高6.3个百分点;以网络、娱乐、旅游、广告及会展等新兴文化为主的“外围层”实现增加值25.8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44.9%,占比下降2.5个百分点;以从事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层”实现增加值16.22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28.2%,占比下降3.8个百分点。三大层次增加值结构由20.5:47.4:32.1调整为26.8:44.9:28.3,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值得注意的是,“核心层”所占比例明显提高,“外围层”、 “相关层”比重下降,说明全市文化产业的核心力量正在加强,文化产业迅速发展。
(四)产业链衔接紧密,生产销售服务各环节全面发展。从全市文化产业服务、生产、销售各环节看,呈现以文化服务业主导的文化产业发展态势。文化服务业快速发展。2011年,全市文化服务业实现增加值41.2亿元,比2006年增长了近9倍,年均增长58.2%,其中其他文化服务业、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业、文化艺术服务业等4类文化服务业发展最快,年均增长在35.4%以上。文化产业物质产品生产规模扩大。2011年全市文化产业物质生产实现增加值13.13亿元,比2006年增长2.05倍,年均增长20.5%。文化物质产品销售持续增长。2011年全市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实现增加值3.09亿元,比2006年增长47.6%,年均增长8%。
(五)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文化底蕴日渐深厚。近年来,全市文化产业投资力度不断加大,石鼓书院、抗战纪念城、湖湘文化馆、爱莲阁、回雁阁、市博物馆、湘南学联、彭公馆、市群众艺术馆、市文艺接待站、衡阳书市、红旗大剧院、红色电影院、雁峰影剧院、进步电影超市和王船山故居、罗帅故居、农耕文化博物馆、夏明翰烈士故居、毛泽建烈士墓、康王庙、湘江东岸文化走廊等一批文化设施相继新建、改建成功。全市217个乡镇(街道)文化站设施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提升,村村建立了党员网络教育中心和农家书屋。被誉为宋代四大书院之一的石鼓书院总投资1200多万元,使千年学府的文脉得以延续;投资100余万元的湖湘文化馆的建成开放,奠定了衡阳在湖湘文化中的特殊地位。2011年,全市文化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城镇)14.1亿元,比2006年增加了7.14亿元,增长102.6%,年均增长47.4%。
(六)企业融资以内资为主,非公有制发展较快。从融资渠道看,内资企业占绝对优势。据统计,2011年全市拥有文化产业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1122家,其中99.6%是内资企业,内资单位的从业人员、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计分别占全市文化产业的98.7%、94.2%、64.8%。从所有制看,非公有制企业是主导因素。2011年全市文化产业单位中的非公有制企业占89.6%,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占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74.0%;主营业务收入和资产总计分别占93.6%和88.7%。这些非公有制文化产业单位主要集中于书报刊发行、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发行、娱乐文化服务、文化产品出租、相关文化产品生产、销售和文化用品销售等行业。
二、发展前景
(一)政策潜力大。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文化建设,出台一系列促进文化发展的优惠政策,提出了推进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新思路、新举措,在政策、资金、机构等方面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对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文化建设的大环境越来越好,为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二)需求潜力大。2011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734.30亿元,增长14.2%,经济总量、增长速度都在全省排第四位,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为文化产业发展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同时,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1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86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563元,分别比2006年多出8701元和4298元,收入的增加,带动了文化消费观念的改变,城乡居民用于教育、休闲、文化产品消费的支出逐年增加。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伴随而来的是大众文化的繁荣,以“茶楼文化”、“酒吧文化”、“影视文化”等为代表的通俗文化正渐渐成为现代生活的休闲方式。此外,以“农家乐”为代表的市民休闲文化和以群众自娱自乐、自发形成的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有着庞大和稳定的参与群体,也体现了全市大众文化的独特风采。
(三)品牌潜力大。衡阳历史渊远流长,文化底蕴深厚。有集佛、道于一起的南岳衡山宗教文化;有绵延数百里,首峰回雁峰,尾峰岳麓山的七十二峰自然文化;有揭开文化艺术新篇章,推动人类文明前进的纸文化;还有著名的书院文化,有始建于宋代的石鼓书院、建于唐代中期的南岳邺侯书院、湖湘文化发源地的衡山文定书院、以王夫之命名的船山书院等,无论数量还是质量,衡阳的书院文化在湖南乃至全国均居前列。衡阳更是中国古代学术史上具有特殊地位的理学派别——湖湘学派的重要发源地之一。近年来,寿文化、火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等在我市汇聚,构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衡阳文化,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独一无二的地域特色使衡阳文化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有优良的品牌价值。尤其是衡阳市举办的一系列南岳寿文化节暨衡阳湖湘文化旅游节,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衡阳文化的辐射力和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潜在优势。
(四)区位潜力大。发展文化产业的首要条件就是交通便利。衡阳作为全国45个交通枢纽城市,处于长株潭地区、沿海发达地区各类生产要素向内地流动的交通要道,为衡阳市成为湘南地区的文化产业中心,并为承接文化产业转移,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
三、存在问题
(一)产业整体实力不强,对GDP贡献有待提高。从增加值总量看,2011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为57.43亿元,仅为长沙的11.7%、岳阳的68.3%、株洲的70.9%、常德的80.7%,增加值总量居全省第5位,且赶超压力不小。从各市州增加值占全省的比重看,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仅占全省增加值总量的5.6%,远远小于长沙比重(47.8%)。从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看,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仅占GDP的3.3%,低于全省水平1.9个百分点。总量偏少,规模偏小,使得文化产业对GDP贡献不大,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仍然较低。
(二)行业发展不均衡,发展缺乏原创性。2011年,全市文化产业的九大行业中,实现增加值最多的行业是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完成增加值18.55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32.3%;其次是文化用品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完成增加值13.13亿元,占22.9%;两大行业之和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55%以上,其他七大行业增加值占比不到45%,其中占比最低新闻服务仅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0.02%,全市文化产业的行业发展仍然严重不均衡,特别是文化艺术服务行业不活跃(6.37%),文化产业发展缺乏原创性。
(三)规模化程度低,核心竞争力不强。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目前较多地处于自发性状态,市场化和集约化程度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文化产业基本上是以传统文化资源、传统工艺技术为主,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高素质人才短缺,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对外开放程度不高,招商引资规模不大,“散、小、滥、同”情况突出。二是全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多数为小微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缺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文化产业空间集聚现象还不明显,产业基地和园区的发育、规划、建设相对长沙还比较滞后,在鼓励文化产业规模化经营和专业化协作方面,政策保障措施还有待加强。这些都已成为制约全市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四)文化产业基础设施落后,专业人才缺乏。目前,全市文化基础设施普遍处于落后、老化的现状,湘剧、祁剧、渔鼓、花鼓戏等民间文艺尚待恢复与传承,民俗文化有待挖掘与复兴,非物质文化遗产急需保护与抢修。由于文化基础设施的滞后,文化产业发展硬件建设的落后,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时,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从事经济效益低的文化文艺工作,全市本土文化专业人才出现断层,文化人才队伍总量与质量亟待加强。培养一批精、深、优、博的文化继承人,塑造一支善经营、懂科技、会管理的人才队伍,是发展文化产业的当务之急。
四、对策建议
(一)优化整合存量,努力引进增量。通过整合现有的文化资源,有目的、有重点地在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广播影视、艺术品经营、动漫制作和网络服务等领域培育出若干大型文化企业,特别是亿元以上企业,形成行业龙头,带动整个行业快速发展。
1、深入挖掘南岳寿文化、宗教文化、火文化、生态休闲文化资源,不断加深对产业资源价值的认识,加大挖掘、整理和开发的力度,形成以寿文化为中心的,辐射周边地区的文化高地。
2、有效地优化县与县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各种分散的文化资源,进行分类整合,创造条件,组建大型文化产业集团,以城区为中心,沿“一小时经济圈”,打造衡阳文化航母。
3、做好文化产业区域布局的规划,做大做强市区文化中心。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上要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竞争,特别是在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上,要强调产业集聚效应,通过打造市区文化中心板块,增强市区文化辐射力、带动力和竞争力。利用全市交通区位优势,举办各类会展、演艺活动,结合市区文化底蕴,构建艺术品集散区,建立连接内地与沿海的文化中心。
4、依托衡阳的资源优势,瞄准国际国内的大市场,将文化领域企业作为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尽快形成具有衡阳特点的文化产业格局,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最好是尽快“请进来一批” 规模大、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文化企业。这对于扩大全市文化产业整体规模,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提升园区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引进民营资本
1、加大政府投入。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已规划并兴办的文化产业园的信贷、土地、人才等要素的投入力度,加大行政审批、市场准入、市场管理、税收优惠等优惠政策支持力度,有选择地重点吸引、扶持一批文化产业企业入园,促使文化产业规划中的重点项目尽早落地。同时鼓励具有鲜明特点的文化产业企业采用BOT模式入园,企业在项目建成后 ,只规定的期限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经营 , 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2、加大资本投入。可以适当允许企业资本、民间资本、境外资金进入文化产业市场,解决文化产业市场资金运行中的“瓶颈“问题,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扩大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促进文化产业多元化、多层次发展。
3、加大创新投入。借鉴省内外“科技+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建立健全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深度挖掘、整合相关产业资源,使全市的文化产业具有强大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同时以主题公园、文化创意园和文化产业基地为依托,构建“文化+科技+旅游”模式延伸文化产业链。
(三)重视人才的储备,建设文化人才培养机制。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则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产品的技术含量越高,其附加值也就越高,而要开发生产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就要有相应专业技术知识人才。
1、政府要发挥好主导作用,建立、建全文化人才的培养机制。围绕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等环节,编制文化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制定引进和激励人才的优惠政策,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
2、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运用签约制度,绩效分配制度等市场机制,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律保护人才,充分发挥文化人才从事文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优化文化产业结构。针对全市文化产业结构以传统文化产业为主的特征,要加快对传统优势文化产业的数字化、信息化改造,实现产业升级,更要以“衡阳云谷”为依托,依靠现代科技进步来创造新的文化资源,突破传统运作模式,推动诸如网络文化、文化创意、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文化领域融入更多的科技元素,使文化产业规模不断发展、结构不断改善、效益不断提高。
(五)构建湖湘文化“一体二翼”,打造文化中心城市。湖湘文化是湖南人的忧国忧民、实事求是、通变求新、兼容并蓄、敢为人先等为主要内涵的优秀精神传统,凝聚了古往今来广大优秀的湖南人和在湖南优秀的人的心血,主要是依托于湘江流域文化,不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形成的。当前,湖南省以长沙为中心的文化产业已初具规模,但“一枝独秀”难以支撑湖湘文化的全面发展,要弘扬湖湘文化,除要借力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机遇,还要通过打造“一体两翼”(即以长沙为湘湖文化主体,湘南、湘北文化为翼)孵化器,建设“湖湘文化高地”。衡阳以其特有的文化氛围、自然资源、交通位置完全可以与长沙遥相呼应,并完全可以承接省内外新兴文化产业的转移,高密度、立体式发展文化产业,成为湘南文化的排头兵,引领湘南文化与湖湘文化共同腾飞。
[1]今年7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最新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调整了部分类别,取消了三大层次的划分。为便于与往年对比,我们仍使用三大层次进行分析。
[供稿:衡阳市统计局何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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