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衡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的调查

来源: 时间: 201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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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是传统的农业大市,地处湘中南部,辖5县2市5区,184个乡镇,4879个行政村。2011年末全市农业人口578.65万人,实有耕地面积381.43千公顷。如何在有限的土地上提高农民收入,改变当前由“老弱妇孺”为主的农业经营主体,激活农业农村内部改革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进一步培育、盘大盘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显得尤为重要。早在2009年衡阳市就出台了《关于加快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衡办发[2009]11号)的文件。这个文件的出台,为近几年衡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与壮大奠定了基础。现就衡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存在问题作一探讨,并提出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容与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概念上定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定义,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近几年,衡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迅速,合作社组建形式多样化。据调查,  2011年衡阳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060个,新发展注册261个,增长约32.7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11.7万人,同比增长37%。全市共有农产品加工企业3969家,相比2008年增加了810家,增长25.6%; 国家及省级龙头企业30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3家,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0%、利税增长18.8%、利润增长19.8%。具体合作社组建形式大体有以下5种:

  一是村干部带头组建。如衡山县长江镇拓塘村整村统一作业分户管理模式。即推行的“大广模式”,就是以村委会牵头创办,动员全村社员加入的一种农机农技合作社形式。该村以村为单位成立农机合作社,对全村所有水田统一农机作业,种粮农户分户管理,全村双季稻比例由去年的50%上升到90%。

  二是专业大户牵头组建。如衡阳县西渡镇梅花村的种粮大户刘准,易商从农后流转水田5000余亩,全部种植双季稻;耒阳市洲陂乡,以组为单位,把水田分为“口粮区”、“集中育秧区”、“大户种植区”、“经济作物区”四个区,流转大户种植区的农田,使全乡双季稻率达90%以上。

  三是依靠技术牵头组建。如常宁市继2011年桐江烟叶生产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后,形成了成熟的管理模式与技术。该市相继在今年上半年内新成立了11家烟叶生产专业合作社,实现了烟叶主要种植区域合作社建设的全覆盖,为带动辖区烟叶发展,提质增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农村技术能手牵头组建。农民互助模式。如衡山县长青乡延兴村,以组为单位,成立粮食生产队,村委会以生产队为社员,成立衡山延兴粮食生产互助合作社,由农业技术能手集中为本组农民提供翻耕、育秧、收割及管理等服务。

  五是依托龙头企业组建。如衡阳县湖南安邦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企业为龙头,引领土地流转,实行“经营合作化、生产机械化、作业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四化管理,致力发展粮食产业。该公司年流转土地8万余亩,服务粮食生产100余万亩。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影响

  (一)推动了土地流转。在粮食生产合作组织中,由于有粮食生产合作组织的带动,全市种粮大户不断增多,土地流转不断加快,推动了粮食生产的规模经营。如衡南县28家农机专业合作社承租面积达到6.8万亩,开展的社会化服务达到21.3万亩,代管面积达到8万亩。衡阳县西渡镇梅花村富农优质稻种植合作社法人代表刘准2010年流转土地1000亩,2011年流转土地达到5019亩。

  据2012年初步统计,全市30亩以上粮食合作组织(大户)达21867户,比2011年的14313户增加7554户,增长52.8%。2012年,30亩以上的合作组织(大户)流转水田面积97.5万亩,占全市水田面积21.3%,比上年增加 35.3万亩,增56%。

  (二)拓宽了就业途径。全市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61个,涉及到农业、农村、农民“三农”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据不完全统计,将近有12万名普通农民群众摇身变成“产业工人”。相比离乡背井在外打工,数年难回一次老家等情况,近在自家门口的农民合作社组织,不仅可以使农民朋友靠“老本行”赚到钱,还能有更多的时间兼顾家庭、亲人,大大减少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出现,降低了农村犯罪率,推进了新农村建设及城镇化进程。

  (三)提高了效率与效益。由于专业合作组织实行生产统一管理、机械化操作,减轻了农户的劳动强度。拿种粮来说,人工种田,一天最多插秧1亩,收割0.7亩,而通过合作组织的规模经营,高速插秧机一天可作业40亩,大型收割机一天可作业40亩以上,极大地减轻了农户的劳动强度,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至二、三产业。据了解,通过全程机械化操作,每亩机耕、机种、机收、统防统治成本在320元左右,比人工作业成本减少达150-180元。

  (四)促进了生产方式转变。有利于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促进农业增产。新品种的引进、生产技术的改良、市场的对接等等,对单个农户来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而专业合作社有能力组织市场调查、搞新品种试验示范、开展技术辅导、组织产品统一包装,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根据市场需求,有计划地按订单或合同生产。这种通过资源共享、利益均沾、风险同担、共同发展的模式,能够有效衔接市场,把城市与农村、生产与销售相互对接起来,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分割状态,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从粮食生产合作化的发展实践来看,凡是有粮食生产合作社的地方,粮食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就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就高,双季稻生产面积就大。如衡南县三塘镇大广村的双季稻种植面积达88%,机械化率达92%,全村合作农户率达95%。同时,由于合作社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机械统防统治,不仅转变了粮食生产方式,还减少了化肥用量,降低了农田有毒物质。

  (五)在产业布局上形成了具有明显特色的产业带、产业区域。如耒阳至常宁的百里油茶产业带;大兴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雨母鱼”牌商标,通过了国家工商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该社也被农业部定为健康水产养殖基地,所产“雨母”牌鲶鱼远销湖北、江西等地;耒阳市太平绿色粮油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绿海”牌有机米,畅销全国各地,成为上海世博会湖南馆唯一指定礼品米;衡阳县三香农林专业合作社的山苍子拥有全国最大的山苍子种植基地,使5个乡镇6万亩荒山变成绿色银行,周边村镇7000余名农民在基地打工,每年为农民增收8000多万元;永兴肉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无公害产品“永兴王鸽”远销广东、湖北等地,带动162个养鸽专业户致富等等。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几点问题

  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发展有益于现代农业的发展。但依然存在组织形式单一,组织间缺乏有机的链接与组合,组织带动能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强,农民收益难以保障,治理机制缺乏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广泛和深入。首先,由于宣传引导不够,造成一些组织者及参与者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登记管理条例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国家赋予农民经济合作社组织以法人资格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一些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政策理解上有偏差,对合作社的性质和运行机制不够了解,有种种疑问和顾虑;偏远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民的市场意识不够强,合作经营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其次,正面宣传不足,反面影响过大。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较短,经验不足。成功经验宣传缺乏力度,造成正面示范引导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步伐。

  (二)资金缺乏,品牌打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资金问题仍是制约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因素。合作社自有资金十分有限,社员的会费数额很少,要做大做强难度大。聘请专家、技术人员讲课费、集体采购农资费、认定基地、认证产品、注册商标费、农产品初、深加工、包装销售诸多费用,如果得不到有效保障,将制约合作社的发展。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但这样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难以操作和实现。据调查,衡阳市加快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文件出台多年,但落实仍不够到位。仅管该市对专业合作社在税收优惠、用地用电、产业发展、项目倾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但全市市级财政仅2010年拿出了20万元用于扶持5个城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在合作社的发展迅速的情况下,现有的扶持资金显然远远不够。

  (三)民主管理意识比较淡薄。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有些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不够规范,农民成员的权利和利益需要保障。一些合作社成员不了解合作社章程内容与自已的利益关系;有的合作社制定的章程规定与实际运作相距甚远;内设机构不完整、规章制度不建全、管理层次不规范等情况都影响到农民成员行使民主权利和切身的经济利益。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欠缺。合作社的参与者80%以上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经营管理理念不够创新,难以适应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的需要。

  (五)农业科技产品优势不明显。主要表现在目前多数合作社所生产的农产品大多是初级产品,没有经过深加工,附加值较低;因科技投入不够,加之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产品深加工技术等投入资金少,农业科技产品优势欠缺。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广泛宣传,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壮大合作社。建议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服务设施全、带动农户多、社会效果好、产权关系明、分配机制好的专业合作社给予财政奖励,从而激发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同时,应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鼓励社会有志之士参与合作社融资,为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

  (二)建品牌发展合作社。品牌化建设是专业合作社应对市场挑战、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提高自身效益的重要途径。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树立现代农产品品牌战略意识,实施品牌化经营战略。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和申请注册产品商标,提升产品价值,以信誉和品牌赢得市场。要以农民合作示范社为标尺,推行品牌化建设、标准化建设。从该市现有成功合作社的例子看,此举应当是努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能力核心作用力。

  (三)利用科技提升合作社。一是信息到家。要及时编印农村科技、市场销售等信息,结合科技下乡等活动,进行信息指导,确保农民第一时间掌握市场需求信息。二是打造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站,利用互联网收集农业科技信息,特别是产、供、销等环节的市场信息。为专业合作社会员和农民提供致富信息、市场行情、政策法规服务。三是通过网站、电子平台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与国内外超市、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建立销售网络,参加有关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展示展销会,通过订单形式建立契约关系。

  (四)加强培训,引进人才规范合作社。一是要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理事、监事人员的培训。重点培训合作社基本理论、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知识,提升他们的经营管理、市场开拓能力。二是要培训财务人员。按照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办法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培育出一批懂核算、业务熟的财会人员。三是要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社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合作意识,提升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

[供稿:衡阳市统计局李尔平 张孝鹏 段乐]
[审核:刘雁]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