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地同权;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近几年来,衡阳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做大规模、做优品质、做强品牌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坚持把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主导产业规模经营作为推进“三农”工作的有力抓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当前衡阳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主要特点
据初步调查统计,截至2014年3月底,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480.5万亩,比上年同期增加60.8万亩,占全市农村土地面积的28.1%。其中耕地流转面积为236.84万亩;林地流转面积188.08万亩;养殖水面流转面积23.47万亩;四荒地流转面积为19.52万亩。
(一)流转面积逐年递增。以近3年为例,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呈逐年增加趋势,而且增幅逐年加大。2011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384.54万亩,其中耕地流转面积158.55万亩;2012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411.06万亩,其中耕地流转面积181.79万亩;2013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440.95万亩,其中耕地流转面积218.53万亩。
(二)流转规模不断扩大。规模经营50亩以下的流转主体74916个,涉及流转面积164.4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4.22%;50-100亩流转主体4487个,涉及流转面积83.4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7.37%;规模经营100-500亩的流转主体2142个,涉及流转面积84.02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7.49%;规模经营500亩以上的流转主体495个,涉及流转面积148.59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0.92%。
(三)流转形式灵活多样。从调查总体情况看,衡阳土地流转形式主要包括转包、租赁、转让,又有股份合作和互换、托管等形式;土地流转经营模式有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或合作社加公司加农户的规模经营,也有小散户分散经营;流转土地主要用于油茶、果蔬、畜禽、粮食、烤烟等规模种养。从具体情况看,转包面积162.1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3.7%;出租面积213.26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4.4%;转让面积28.8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0%;互换面积为13.7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9%;入股面积41.3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8.6%;其它方式流转面积21.2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4%。转包和出租占总流转面积的78.1%。
(四)流转去向趋于合理。随着土地流转机制不断完善,流转市场的逐步形成,一大批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成为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力军。截至3月底,流入农户、专业大户的土地面积212.88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4.3%;流入农民合作社的土地面积134.6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8.02%;流入农业企业的土地面积103.36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1.51%;流入家庭农场等其它主体的土地面积29.61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16%。
二、主要成效
1、有效提高了种植的综合效益。据初步调查,目前全市流转的耕地有近30%以上原是都是种植一季稻,产出效益单一,经流转后,绝大部分都种了双季稻,有的甚至是“稻稻油”,大大提高了耕地复种指数,扩大了种植面积,增加了粮食产量。衡南县东冠农技农机合作社, 2013年通过租赁流转耕地2000亩,实现机耕、机插、机收全程机械化作业面积达22000余亩(其中早稻6000亩,中、晚稻和冬季作物16000亩),涉及冠市镇30个村及周边乡镇众多农户。
2、大力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由于土地流转,降低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大大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2011年至2013年全市外出务工劳动力分别为156.26万人、164.68万人、168.08万人,外出务工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比例均超过40%以上。
3、加快推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湖南安邦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衡阳落地,经过3年的实践,已经探索出来一整套的成功经验和作法,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示范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得到了农业部、省市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为衡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土地流转创造了一个好的示范典型,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探索出了新的发展路径。
4、直接带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近几年来,全市各地针对本地优势特色产业,通过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做大做强了优质稻、茶叶、油茶、烤烟、优质瓜果、花卉苗木等优势产业,有效地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农业产业和产品优势产区和产业带,如常宁市、耒阳市的百里油茶产业带,衡阳县西渡台源岘山石市的10万亩优质双季稻示范片,珠晖、雁峰、石鼓的蔬菜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流转不规范,存在纠纷隐患。主要表现在:1、合同签订率低。全市除了一些烤烟基地、蔬菜基地或规模经营业主集中开发项目流转的土地签订了规范的流转合同外,大部分零星农户间土地流转多数是口头协议;2、合同内容不规范。有的虽然签订了流转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存在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表述不清、利益分配不规范等情况。
(二)综合服务能力跟不上发展需要。虽然各县市区都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所,但目前各项工作还刚刚起步,在办公场地、办公经费、办公人员、办公设备等方面,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由于农经队伍不健全,人员不稳定,素质参差不齐,工作经费少,职能弱,严重制约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
(三)存在改变农业用途现象。由于农业效益比较低,部分农民爱惜和保护耕地的观念淡薄,有的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业主,在其承租的土地上不搞高效农业,而是用于办厂房、开挖渔塘等,造成耕地毁坏,对国家粮食安全留下隐患。部分休闲农庄、农家乐等旅游休闲农业,片面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而忽视了对流转土地基本农田的保护,偏离了土地流转的正确方向。
(四)发展环境还有待于加强。主要表现在:1、政府扶持力度不大。虽出台了扶持政策,但具体落实困难,有的县市区只有工作措施而无具体的资金奖扶政策;2、农业基础设施薄弱。主要是农业基础设施不配套,水利设施严重老化,土地不够平整,道路交通不畅,农业机械化条件不完善等;3、发展资金短缺融资难。各级银信部门虽然对“三农”工作融资给予了一定支持,但仍远不能满足农村的实际需要,对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主体金融支持政策不明确,贷款难,缺乏有效抵押物;4、少数农户素质不高。由于农民小农意识和恋土情结的影响,对土地流转人为设置障碍;5、农业风险较大。农业保险面不大、品种不多、理赔率低,理赔难到位、宣传不够等导致农业保险意识低,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等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农村土地的顺畅流转。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一是进一步提升、扩大和规范土地流转示范片。按照产业布局区域化、经营集约化、生产专业化、管理规范化的要求逐步扩大或新增规范土地流转示范片。二是进一步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各县市区要在经管局挂牌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要依托经管站成立土地流转服务所,村级要确定土地流转信息员,明确专门办公人员和详细的岗位工作制度、规章制度、办事流程等。三是建立规范工作制度。各地要建立健全五个方面制度:土地流转合同制度、土地流转申报备案制度、土地流转程序制度、土地流转资料归档制度、风险防范制度。
(二)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主要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在硬件方面要搞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和投资环境,完善相关的配套设施;软件方面要在税收、工商注册、用地、项目支持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加大政策和成功经验的宣传力度等。同时要建立推动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从财政补贴、服务平台、社会保障、用土审批等各方面制定行之有效的扶持政策体系,解除农户和产业化企业的后顾之忧,消除流转障碍。
(三)加强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服务工作。一是切实抓好相关法律的宣传贯彻。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仲裁人员和广大基层干部学法、懂法并严格依法办事,广大老百姓学法、懂法并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已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配备调解仲裁人员,保障仲裁工作经费,依法开展调解仲裁工作。三是妥善处理征用征收或占用农用地及征地补偿问题。控制和化解相应土地承包纠纷。
[供稿:衡阳市统计局李喜]
[审核:刘雁]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