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调查与思考

来源: 时间: 200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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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地处湘中,是一个农业大市,农村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80%,如何使农民致富?如何才能有效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走访了5个县市近200个农户。在调查时发现:我市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对农民来说几分薄地度日尚难,更谈何致富?现在“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模式仍未形成气候,于是离开土地外出务工便成了本地大多数农民目前增加收入的重要出路。

    一、 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

    1、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

    我市属于丘陵地区,山地多、耕作机械化程度低,农民普遍认为在目前的生产力条件下,一个农村劳动力大致能耕种或管理2-3亩水田,1。5-2亩旱土。全市207。36万亩田地按人均能耕作4亩来算,只需劳动力51.85万个,这意味着全市农村劳动力195。96万人,将有144。12万名劳动力剩余,需要转移。

    2、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

    根据统计,到6月10日止,我市外出打工人员57。9万人,比上年增长5。9%,外出打工人员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9。5%。其中,出省的32。3万人,省内县外的10。4万人,县内乡外的3。9万人,在本乡从事非农产业的11。3万人。

    我市农村劳动力,除去外出打工人员和农业生产实际需要的人员,目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为86。22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4%。

    从他们从事的行业与工作看,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我市省外务工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绝大多数在工厂一线做简单的手工活或体力活,他们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工资却只有400-600元,待遇很差;一些文化程度较高,则大多在从事中、基层生产管理工作或某些技术活,他们的工作相对轻松、自由些,待遇也好些,工作也相对高些,大约每月800-1500元,二是在乡镇或民营企业中做工的,大多是从事采矿、铸造、冶炼及机械加工,也有从事农产品加工行业的。三是有10%左右是联合在外承揽工程或从事某个行业,如新化县洋溪的农民在外做修理、买卖打印机生意,。四是另外10%的农村劳动力是城镇郊区的农民,他们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农民特点,他们少量的田土,多用于种些蔬菜。由于占据有利的地理位置,他们中的青壮年很少在家种田的,而是在城里经商、服务行业、承包建筑工程等行当,住在郊区农舎却不干农活,有的干脆在城里买或租门面,一家人全住进了城里。

    二、剩余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民外出打工难,找个好的工作更难。据调查,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由于种田的收入不高,有相当一部分农田已不再种双季稻,农民的责任田实际上大多由老、少、妇在耕作,人们称现代农民为“三八、六一、九九”大组合。据调查的一部分农民说:现在种田的农民穷,种田本来没什么收入,遇上天气不好种田还要亏本。这几年搞产业结构调整,双峰种很多西瓜,又大又红的无籽西瓜,运到娄底市才卖0。6-0。8元/公斤,还要交这费那费不划算。我们  愿在外打工,辛苦点也不愿在家种田。送孩子读书、搞家庭建设都需要钱,不出来打工不行啊。我们村的责任田没有人愿意种了,有些人已申请不要责任田了,可是镇里没有批,我们想,要是可以不要责任田,我们就能安心在外做其它事。

    1、 政府部门关系关心农民的少了

    据调查:我市绝大多数农民外出务工或在本地从事二、三产业都是自发的,或是由熟人、亲戚、朋友们提供信息、介绍工作,一些外出农民一时找不到工作常露宿街头,甚至沦为乞丐,一些女青年被迫到色情场所服务。  2002年由劳动部门组织并培训后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占外出务工总人数不到9%。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劳动力转移面临三大困难:

    一是老劳动力市场发育不成熟,农民求职仍带有一定盲目性。我市劳动力市场出于起步发育阶段,五个县市区尚未形成专业劳动力市场。2002年全市5个县市通过政府及有关部门等组织方式转移的劳动力约4。84万人,占外出劳动力总数的8。8%,双峰劳动部门劳务输出算是搞得较好的,1984年开始组织输出劳动力共计输出10万左右。而由外地亲戚、朋友及本村村民带出的劳动力占80%左右,自发方式转移的占10%。造成了如新化等县农民由于信息不灵,仍有许多剩余劳动力欲出无门。而且相当一部分农民由于缺乏就业信息,劳动力转移仍处于“盲流”状态。

    二缺乏职业技能使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和全国全省一样,娄底市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基本没有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随着城市失业人口的增加,在与城市下岗工人的竞争中农民工往往出于不利地位,大多只能从事那些城里人不愿干的粗重体力活,例如建筑施工、道路、桥梁建设、搬迁装卸及餐饮、娱乐等服务生的简单工作。这些工作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资待遇低、劳动医疗保障差、安全系数小、社会地位低。农民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为他们提供免费的上岗前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以便他们能适应更多的工作。

    三是体制障碍使农民工在城市落户难。自50年代开始,我国实行城乡不同的户籍管理制度和就业制度,制约着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自由流动。从2001年开始的城市户籍制度改革,但与户籍管理制度相配套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及社会保障制度尚未给进城农民以平等待遇,依然给农民进城落户设置了较高门坎,传统大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这就使农民进城后不愿交出承包土地,因为他们缺乏失去土地后能获得长期稳定生活的机制,这从根本上阻碍着农民落户城镇。农民期待着政府能在社区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上取得进展,割断进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让农民安心落户城市。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政府的职责是农民富裕,我市人口中80%是农民,农民要富裕就先要减少农民。目前将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出去已是当务之急。因此政府部门应该采取的措施是:

    1、加快我市工业化进程,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制造更多的就业空间。

    (一)是要做大做强国有大中型企业。娄底一直是湖南的能源、原材料基地。据调查,仅涟钢一家就吸纳了附近2万多农民工,目前全市工矿企业共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约12万多人。当前,涟钢超薄板工程已启动,金竹山电厂异地改扩建工程也将上马,这些企业都将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市委、市政府要为这些企业的发展创造好的经济环境,提供良好的服务,让更多的劳动力离开田地。

    (二)要做好做精乡镇企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比起外乡务工,农民最愿意到乡镇企业务工,他们可以获利最多。娄底市现有乡镇企业数量并不少,但普遍存在规模小、技术含量低、开工不足的问题。

    2、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增强农村内部吸纳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我市农副产品加工业和高新农业的发展转移了部分劳动力。如新化坝镇的食用菌直销长沙,洋溪镇的玉兰片则远销省内外,从事销售的农民好几百人。涟源牛业开发有限公司带动茅塘光阳村草业公司都是本地农民自愿组合投资建成,这两个公司养殖牛、羊数千头,安排近2000名劳动力或半劳动力就业。但是如新化一农户养殖肉牛几十头,催肥后重达每头1千公斤,苦于找不到销路本该出栏的肉牛一直养着,亏本也不敢催肥。因此政府对有前景的农业产业一要给予政府支持,二要动员银信部门给予贷款支持,并建议政府设立农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引导这些加工企业发展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公司,形成“公司+基地”的产业链条,既可以吸纳相当数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又可以带动城镇化发展。

    3、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现行土地制度的费流动性,影响乡镇企业的相对集中、城镇的合理布局及其规模的扩大,制约着劳动力的转移。一方面,无法保证城镇建设的必要用地;另一方面,由于土地制度的福利性,大多数农民视土地为“活命田”、保险田“,尽管已有不少人转移到小城镇或大中城市,仍不愿与土地”绝交“,又不愿对农田投资,往往造成土地   荒,影响了农业生产,限制了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因此改革现行土地制度的非流动性,畅通土地流转已势在必行。对那些长年在外申请不要责任田的农民给予奖励,对从事农业生产并具有一定规模大农业大户进行鼓励性补贴,减免农业税。改革现行的城镇建设用地由省批,资金由省管的城镇建设用地管理模式,支持小城镇建设。使更多的农民变为市民和居民。

    4、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管理,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一是要加快实现劳动力由低技能向高素质转变,以适应城镇工业化对劳动力的要求。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是劳动力转移的首要工作。必须化大力气加强和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为此首先要增加对农村教育的投资,提高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普及率,将新一代农民文化程度上升到一个新水平,并通过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扫盲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其次要大力加强职业技术培训,根据就业需要开展各种就业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专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二是要健全劳动力市场,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有序性和组织化程度。目前,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以自发性大民间形式为主。要采取措施增加收入,加强城乡沟通的劳动力市场硬件、远件建设,要建立一套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市场管理与调控体系、就业者权益的管理制度体系,构造政府和社会多方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技术培训、咨询、中介和合法权益保护的网络。完善和规范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使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保障。总之,要把劳务输出作为娄底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兴产业来抓,在规范化、集团化、产业化上探索路子,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的要求,以集团化的形式参与全国劳务市场竞争,以专业化、系列化服务促进劳务输出与市场经济尽快接轨。

    5、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特别是中小城市户籍管理制度。当务之急是要把已在城市工作多年的农民转为市民。在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均可根据本人的愿意转为城镇户口,并在子女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重新修订原有的一些歧视性政策。要以主要吸纳农村人口为目标,开展城市与人口管理制度、土地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娄底市统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