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构想,《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个规划的建议》中也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提到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面前。可见,建设和谐社会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我国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件头等大事。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历程显示,人均GDP从1000~3000美元这一时期是一个多事之秋,顺利度过这一临界点,经济社会将会步入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的轨道;否则,便有可能出现“拉美化”的局面。目前我国社会转型正面临着这一关键临界点,进入了社会发展的矛盾凸显期。在这一大的环境背景之下,娄底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与时俱进,后发赶超”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更需要有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因此,我们必须从娄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全面科学地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刻内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既要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来加快经济发展,又要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力打造和谐娄底。
然而,当前在娄底市加速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和谐的因素,在这些因素中,既有政治体制方面的,又有社会治安方面的,还有民生建设方面的,等等,本文试图就娄底市民生建设上存在的一些不和谐因素作一探索性研究,并据此提出一些肤浅性的对策建议。
问题及原由
问题之一: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发展不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教育公平是重要的一环,公平的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娄底市各级政府对发展教育事业、保障教育公平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现阶段教育体制上存在的某些弊端,使教育不公问题仍屡见不鲜。表现在基础教育领域,一是办学条件上的分配不公。由于城乡之间经济状况的不同,带来了办学条件上的较大差异,由此造成了城乡学生享受到的教育资源上的差别。据市教育部门统计,2005年娄底市普通小学中,平均每所城市小学拥有校舍3303㎡、体育场馆2010㎡、计算机19台、图书9531册、固定资产238万元,而每所农村小学仅拥有校舍1661㎡、体育场馆1080㎡、计算机4台、图书2745册、固定资产38万元,城市小学分别为农村小学的1.99倍、1.86倍、4.75倍、3.47倍和2.98倍。二是教师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也使得学生接受到的教育存在较大差距。2005年,娄底市普通中学教师队伍中具有“中学高级”以上职称的,城市占18.6%,县镇占14.8%,而农村仅占3.6%,且农村教师队伍学历达标率低,年龄老化,教育观念陈旧,教学方法落后,教学手段单一,知识缺乏更新;同时,农村教师缺编、优秀教师外流和不合格教师充斥校园的问题也相当突出。据统计,2005年娄底市城镇中、小学专任教师分别比上年增长2.5%和3.5%,而农村中、小学专任教师反而下降3.4%和0.3%。加之,受学校分散,交通不便,经费困难等影响,农村中小学教师参与再培训的人极少,以致于面临突如其来的新课改而不知所措,陷入困境,许多农村教师只好“穿新鞋,走老路”,消极被动地应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难以达到新课改的预期目的。三是随着娄底市经济建设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工进城,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成了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是“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即义务教育阶段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负担,流动人口子女因为没有流入地的户口,无法享受当地的教育经费,造成入学难问题越来越严重,相当一部分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
由于教育资源分配上的不公,导致了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所引发的“择校热”愈演愈烈。不少家长都存有这样的观点:“上不了好小学就上不了好中学,上不了好中学就上不了好大学,找不到好工作”,因此宁肯花重金,也要让子女挤进重点学校。在这种利益驱动之下,一些学校巧立名目设立分校(即,名校办民校),名正言顺地收取择校费,导致了校中校、校外校的产生,为教育腐败提供了温床。然而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的择校费,却让许多家长“望学兴叹”。公民享有的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在很大程度上沦为了家长间权力和金钱的竞争手段,一位母亲愤愤地说:“这么做,实际上就是让没有门路家庭的孩子上不了好学校!”……这些教育资源配置上存在的种种不公也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的不公,进而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当前,导致娄底市教育不公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经费的投入不足。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参照国际惯例,把公共教育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作为衡量政府教育投入水平的一个主要指标,并于1993年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百分之四”的目标。据资料显示,目前发达国家教育经费支出占本国GDP比值约为6.2%,发展中国家约为4.0%,世界平均水平约为4.4%。我国2001~2004年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分别为3.19%、3.41%、3.28%、2.79%,处于低收入国家水平,而娄底市2004年和2005年该项指标值仅分别为1.74%和1.7%,说明娄底市政府公共教育支出比例与国际、国内水平相比均有很大差距。
(二)县市之间、城乡之间教育经费投入失衡。2001年,娄底市城区(含市直、娄星区、开发区)与其他四县市小学生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之比为1.93:1,普通中学生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之比为1.82:1;到2005年这一差距虽有所缩小,但小学还有1.78:1,中学还有1.79:1。教育经费投入的失衡造成了办学条件的失衡,继而导致教育观念、教师素质、科研能力等软资源的失衡。
(三)财政对强校的投入高于对弱校的投入。当前,一些县乡热衷于对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的建设,把有限的财力、物力都投入到重点、示范学校中,“抓重点、树窗口、增政绩”,而对普通学校,特别是一些弱校的经费投入则严重不足。有限的教育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导致了同一区域内校际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同时,重点、示范学校在生源、信息等方面,也占有其他学校难以相比的优势,如高分学生由重点学校先录、教研项目优先考虑重点学校等。
(四)重普教轻职教的观念,严重影响了娄底市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进而影响教育体系的健全和完善。目前,娄底市职业教育无论在层次结构、学校布局、专业设置,还是在办学形式等方面都不能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存在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办学机制不灵活,教育设施、设备亟待改善等问题,人才培养的数量、结构和质量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些都是由于社会上重普教轻职教观念导致的。
(五)缺乏有效的管理、经费不足、师资力量薄弱,使民办教育举步维艰。目前,娄底市尚没有一个具有权威性的民办教育管理机构,政府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沟通,对民办教育的管理缺乏权威性的规划、统筹与协调。此外,民办学校内部管理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学校在招生时夸大承诺,再者就是乱收费、高收费,严重影响了民办学校的形象和生源。民办教育的经费主要来自学生学费、个人财产投入、社会捐资等,这部分资金毕竟很有限,使之经常面临办学经费不足的问题,但民办学校在申请贷款、得到政府资金扶持方面却相当艰难。民办学校聘请的老师以离退休老教师和兼职教师为主,存在知识老化、稳定性差、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教学质量。
问题之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日渐突出
医疗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的具有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历年来,卫生工作的目标具有“双重性”,即不仅要注重卫生事业本身的发展,让卫生系统的员工满意,而且更重要的是要促进人民群众的健康,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近10多年来,一方面,娄底市卫生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医务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有了大幅度增加,卫生系统内部特别是市中心城区大医院职工的满意度比较高;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就医的状况却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康保障水平相对滞后,对卫生工作存在许多不满意的地方,“看病难、看病贵和看病不放心”的问题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成为社会极不和谐的音符。但究其原因却比较复杂,既有政府的责任,也有卫生部门的问题,还有社会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卫生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从全国来看,我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22%,但卫生费用仅占世界卫生总费用的2%。而娄底市卫生资源总量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则差距更大。2005年末,娄底市乡(镇)以上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185个,病床7362张,卫生技术人员11268人,其中,执业医师3718人,执业助理医师1478人,注册护士2619人。全市每千人口平均拥有病床位1.81张、卫技人员2.76人、医生0.91人、注册护士0.64人,与2004年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对比,每千人口平均拥有床位分别少0.59张和0.4张,卫生技术人员分别少0.7人和0.1人,医生分别少0.59人和0.28人,注册护士分别少0.34人和0.16人。
(二)医疗卫生结构布局不合理。一是城乡卫生资源分布不均。就全国而言,80%的医疗服务资源集中在城市,只有20%在农村,也就是说占总人口80%的农村只拥有20%的卫生资源,并且都是些低水平的医疗服务,农民缺医少药状况不能得到真正改变。而在娄底市,绝大部分农村是山地,人居分散,山高路远,交通不便,农民需长途跋涉,异地就医,增加了就医困难,加大了经济负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十分突出。二是预防资源与医疗资源失衡。长期以来,预防为主的方针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重治轻防,政府对公共卫生投入不足,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比较薄弱,服务能力有限,预防资源没有发挥应有的防病效益,一些地方病、职业病没有得到有效预防。三是乡村卫生队伍逐年萎缩,人才匮乏。近10年来,由于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很少有毕业生分配或应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据统计,到2005年底,娄底市共有112所乡镇卫生院、2969个村级卫生室,村级卫生室比2000年减少11.4%。在乡村两级卫生机构中,具有医学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本来就屈指可数,加之经济补偿机制不健全,相当一部分乡镇卫生院入不敷出,职工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导致乡镇卫生院专业人才进不去、留不住,卫生队伍逐年减少。2005年底,全市乡镇卫生院有卫生技术人员仅3855人,与2000年相比减少33.4%,其中,已取得执业医师和助理医师资格的仅107人,可见人才匮乏已相当突出,远不能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
(三)政府卫生经费投入不够。2005年,娄底市政府卫生经费支出(7145万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2.5%,比20世纪90年代初的4%下降了1.5个百分点,在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投入只占17%,企业和社会承担27%,余下的56%则由居民个人承担。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其成员国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进行了综合评估排序,中国位居第188位,居倒数第四位。该项调查显示,中国有约48.9%的居民有病不去医院就诊,29.6%的患者有病应住院而不住院,而娄底市在此方面的情况也极不乐观。
(四)药品和医用器材流通秩序比较混乱。由于医药市场监管力度不够,无序竞争时有发生,一些企业违规操作,搞虚高定价,致使药品和医用器材定价高于成本几十倍,甚至上百倍。销售利润大多通过回扣、提成流向批发商、代理商、医药代表等中间环节,医务人员拿回扣、提成的现象也比较严重。加之我国多年实行医疗服务低收费政策,允许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成15%—20%作为补偿,也诱导了医院买卖贵重药品、医生开大处方。同时,由于国家采取鼓励开发新药的政策,一些企业将常见药品改头换面申报新药,替代老药和降价药品,以此提高药价获得较高收益,成为滋生腐败的源头。
(五)医院管理不规范、医护人员自律意识不强,医疗腐败屡禁不止。由于目前公立医院仍隶属于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和企业,条块分割,难以真正实现卫生事业的全行业管理。有的医院内部管理松懈,医疗服务环节多、效率低,基础服务质量差,尤其是财务管理比较混乱,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的现象比较严重,医疗腐败屡禁不止。在医疗腐败中,最为突出的是,医生收取患者的“红包”已经成为见怪不怪的事情,而病人向医生“奉献”红包则成了惯例。患者的普遍心态是:“我不送红包心里就不踏实,因为别人都送”。医生的普遍心态是:“不是我要索取红包,是患者家属非要塞给我红包,着实有些却之不恭”。而且多大的手术送多大的红包,已经是约定俗成的“秘密”了。此外,收入与绩效挂钩,导致了医生胡乱开药。有些医院给各科室的医生下达处方额,然后把处方收入与科室和个人收入直接挂钩,让许多医生不得不尽最大能力给病人多开药、开好药。这样一来,治个小感冒花上几百上千元就成了见怪不怪的事情。如此,直接导致了广大群众怕看病、不敢看病、看不起病的现象发生。
问题之三:人口就业矛盾突出,社会保障缺口多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业工作任重而道远。谓其任重,一是就其重要性而言,“就业乃民生之本,安邦之策”,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和重要的价值取向;二是就其繁重性而言,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娄底市将长期面临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突出矛盾,这种矛盾不仅表现为劳动力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总量矛盾,同时也表现为劳动力素质与就业需求不相适应、新生劳动力就业问题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同时出现、城市失业问题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压力同时并存的结构性矛盾,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错综复杂,就业任务十分繁重。谓其道远,是指就业问题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更是一个长期的重大战略问题。就业矛盾的长期性,决定了解决矛盾过程的长期性,必须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战略思想。就目前而言,娄底市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矛盾突出表现在:
(一)就业总量大,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目前娄底市正经历着人口生育高峰带来的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据人口普查资料,1982~1991年,娄底市每年出生的人口都在5.5-6万人之间。因此,16年后的1998~2007年是娄底市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又一高峰期,而且劳动年龄人口将持续增加较长一段时间,加之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职工、退役军人的安置……种种因素使刚性的就业矛盾越来越突出,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长期内难以改变,而且矛盾将更加突出。根据有关资料预测,2007~2010年,娄底市每年进入劳动年龄的人口都在5万人以上。与此同时,就业需求削弱。按照发展效益农业、实现现代农业的要求,农村大量劳动力需要陆续转移。另一方面由于产业的资本和技术有机构成提高,GDP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就业增长弹性系数是明显降低的。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调查,1991年,GDP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就业弹性系数为0.18;2004年,GDP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就业弹性系数为0.081。这一趋势表明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功能削弱,就业问题十分突出。
(二)就业结构滞后于产值结构,调整任务艰巨。从就业结构来看,娄底市劳动力产业分布仍不合理。2005年,娄底市三大产业增加值之比为18.5:48.3:33.2,而全社会就业人数之比为54.9:16.4:28.7。显然,第一产业就业比重过高,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偏低,而作为娄底市最大产业的工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极为有限。目前,发达国家第一产业就业比已低于10%,第二产业就业比下降至20%~40%,第三产业就业比达50%~70%,一些发展中国家第三产业就业比也有40%~50%。这说明娄底市劳动力就业的总量构成中,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农业就业结构转换滞后,劳动力就业结构变动与三次产业结构变动不协调,第一产业投入劳动多、产出少、效率低。劳动力就业结构的调整任重道远。
(三)农村劳动力素质低,就业竞争力弱。当前,娄底市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普遍不高,文化程度低,到2000年底,娄底市农民平均受教育的年限仅为7.3年,其中,初中和初中以下的农民占91.7%;高中占6.6%;中专和大专以上的仅占1.7%左右。且大多数人技能单一,只掌握常规的、传统的种植、养殖技术,缺乏从事二、三产业的职业技能,无法胜任复杂的技术工作,从而限制了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力度,甚至农业本身的发展需要。据调查,当前在娄底市农村就业人员中,无技术等级或职称的约占80%,且大多数就业人员没有接受过就业培训,农民就业主要是通过自身创业或亲戚朋友介绍的途径寻求工作,通过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和其他政府公共部门介绍的较少,政府的作用发挥不够。
(四)现行就业机制存在不少弊端。主要是城乡人力资源管理上的二元分割,目前,城镇居民和农民仍实行不同的就业政策,对农民进城务工在身份、户籍等方面存在种种限制,使其不能较好地从农业转移到二、三产业。具体来说,一是人力资源失业登记制度上的城乡二元分割。非农户口才能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证,统计为失业人员。二是人力资源就业登记制度上的城乡二元分割。非农户口才能凭持有的失业证办理正式招工手续,由劳动部门备案,统计为就业人员。即使农民在城镇中有了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也难以在就业地或者居住地登记户籍,不能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障碍,成为转移就业的瓶颈,影响了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五)就业服务体系滞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业权益保障问题突出。据调查,娄底市大多数县市区的劳动力市场,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三化标准,就业服务功能不全,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信息化程度不高,推进城乡就业的基础不扎实。同时,与农民进城有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农民工的许多权益,主要是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纠纷、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当前在市县主要城区,城乡劳动者就业权益平等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由于头上戴着一顶“农民工”的帽子,使得事实上的就业地位仍和城市居民不平等,他们的各项劳动权益常常被忽视或被侵犯,在城市留不住、难扎根。
(六)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窄,不足以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据统计,到2005年底,全市包括退休人员在内,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只有23.3万人,仅占城镇劳动人口的52%,占全市社会劳动者的10%。和养老保险一样,与娄底市407万人的人口基数相比,参保人数分别为25.3万、25.4万、9万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都还显得“相当单薄”。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覆盖的是城镇职工,而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基本处于“空白地带”。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以后,尽管政府一再强调企业要把每一个职工纳入社会保险,但因为种种原因,他们的参保率依然很低。
问题之四:分配不公矛盾凸显、贫富差距持续拉大
改革开放以来,娄底市收入分配体制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居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50元上升到2005年的799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改革初的237元上升到2005年的2349元。然而,在娄底市居民收入得到较大增长的前提下,收入分配不公、分配差距加大等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并已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一大羁绊,这不仅影响了娄底市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还会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
(一)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早在改革初期的1985年,娄底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仅为1:1.77,而到了2005年这一比值已上升为1∶3.40,20年来两者间的差距便扩大了1.63倍。且该差距比同期全国平均水平(1:3.25)和全省平均水平(1:3.05)分别大0.15倍和0.35倍,可见娄底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更为明显。清华大学胡鞍钢教授曾指出,如果考虑到城镇居民获得的各种转移支付和补贴等,并将城乡居民收入的计算方式、税赋负担、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因素综合考虑,城乡差距还远不止现在的3倍多,很可能会在6倍以上。
(二)城市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也逐渐拉大。据抽样调查,2005年,全市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3875.63元,比2000年增长33.8%;而高收入户为13118.26元,增长66%。由此可以看出,城市贫富分化加剧,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如果再从最高收入户与最低收入户这两个极端来比较,则差距更为悬殊,2005年娄底市城市居民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44.8元,比2000年仅增长1.33%,而最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052.72元,比2000年增长了56.5%,二者之间的增幅相差50多个百分点,直接导致两者人均收入之比由2000年的1:4.99扩大到2005年的1:7.7,五年之间收入差距就扩大了2.7倍。可见,越富者,其财富升值也越快;越穷者,则收入增长越缓慢,如此“马太效应”使得低收入组居民的贫穷感越来越强烈,对未来的收入预期趋于悲观。
(三)收入分配的不公平程度加大。目前,用于反映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除了国际上通用的“基尼系数”外,为便于简化计算,还可使用“财富分配系数”指标。这一指标是指最高20%家庭收入占总收入百分比与最低20%家庭收入占总收入百分比的比值。财富分配系数最小为“1”,当财富分配系数为1时,表示分配绝对平均。财富分配系数越接近1,说明分配越公平;财富分配系数越大,说明分配越不公平。从娄底市300户住户调查资料显示,财富分配系数己由2000年的3.29扩大到2005年的3.43,从而说明娄底市分配不公的程度有进一步加大之势。
(四)单位、行业和部门之间收入差距拉大。在当今社会,做相同的工作,由于身份、所在地区和部门等不同,享受的待遇就有很大差别,收入也可能相差数倍。如,娄底市行业间在岗职工年平均劳动报酬最高与最低之比,2000年为3.05倍,2003年为3.76倍,而到了2005年达到4.14倍。2005年,平均劳动报酬较高的行业有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科技服务业等,分别为18798元、15982元和15489元。而平均劳动报酬较低的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仅有4655元、8057元和8159元。这还只是从综合数据来看,其实,许多单位,诸如电力、烟草、电信等单位的工资水平已远超出平均水平数倍,而令其他行业劳动者望尘莫及。此外,即使是同一个行业,由于单位不同,其收入水平也相差较大,特别是某些部门,凭借其所处的优势地位,获取到的收入也比其他单位要高出很多。还有些单位为逃避奖金税等,采取职工集资建房、提高职工公积金标准等等形式,变相地为职工谋取福利,增加职工财富积累(实际上这比发现钱的意义大多了),在这些单位中,即使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其收入比弱势单位工作了几十年的老同志都要高出很多,这样一来,单位、行业与部门之间的差距便越拉越大。还有些单位搞近亲“繁殖”,于是乎出现了不少的“父子军”、“夫妻店”,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也。面对这种状况,有些人不无感慨地说,“只要单位站得好,福利待遇高,做同样的工作可以比别人少奋斗十到二十年。”
我们以为,从一定时期来看,经济社会中存在一定的收入差距是勿庸置疑的,关键是如何确保它在一个可控的范围之内。目前娄底市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应该说是前进中存在的问题,但是如果不能予以正确解决,必定会危及稳定。比如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关键就是分配不公。目前也确实存在一些非法致富现象,一些人靠钻政策和体制的漏洞而获得暴利(如一些个体小煤窑主),一些部门和经营单位靠优势地位、靠垄断而获取超额利润,而另一方面,一些社会群体为改革发展作出的贡献却与其应得的报酬极不对等。这些群体主要指农民和工人,到目前为止,农民的人均收入还很低,负担还很重,改革开放28年取得的成果,农民并没有充分分享。工人阶级是中国共产党依靠的阶级,由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在国民经济战略性调整、国企改组改制中,大批工人下岗待业。这些在计划经济时代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工人和农民,其获得的补偿与其贡献额显然是不对等的。利益失衡导致心理失衡,是当前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诱发因素,也是当前一些群体性上访事件屡禁不止的根源。因此,今后一定要把解决城乡两极分化、缩小贫富差距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通过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手段,缓解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让改革发展的成果尽快惠及到最广大人民群众。
对策建议
一、纠正教育不公的几点对策与思考
从现在起到2020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对我国的教育发展也蕴涵着很大的机遇,在这一阶段,我国将全面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为适应这一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我们应在以下几方面采取对策:
(一)切实提高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的比重。在今后市县各级政府的预算支出中要不断增加对教育,特别是对农村教育的投入,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4%的目标尽快实现;要加大调整教育资源内部分配、城乡分配、区域分配、校际分配的力度,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均衡发展。
(二)坚决限制和缩小教育差距。取消重点、示范学校制度,禁止对重点、示范学校在财政拨款、师资配备、招生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各种建设费用应优先向薄弱学校、农村和边远乡村倾斜。尽可能从资金、信息、生源等方面,给条件较差的学校以必要的扶持,抓好薄弱中小学的改造工作,缩短并力争消灭重点与非重点之间、城乡教育之间不平等的硬件差距。
(三)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建议在城区设立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彻底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难问题。在义务教育阶段,外来人口子女应享有同所在城市学龄儿童一样的入学待遇和入学标准。建议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作为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经费。
(四)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办学。政府和教育部门对社会力量办学应当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并给予适当的财政资助。尽快设立具有权威性、相对独立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机构,并司其责;切实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的平等权以及民办学校招生的自主权,取消限制民办学校发展的各种不合理规章制度。完善教师聘任制度,为民办教师提供职称评定、评优、业务进修的机会。
(五)以就业为导向,推动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职业教育是有中国特色教育体系的两大支柱之一,对此,政府首先要加大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力度,把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其次,教育部门要统筹配置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安排好招生和就业工作,使职业技术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公平竞争;再次,职业学校要与企业建立紧密联系,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和“订单培养”,改革以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和培训结合,为企业输送他们所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使学生人尽其才,实现个人发展,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
(六)切实解决屡禁不止的乱收费问题。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和制度建设,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全面推行“一费制”,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实行“三限”政策(即限人、限钱、限分)。进一步加强对“名校办民校”等办学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坚决杜绝隐性的乱收费行为。
二、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几点建议
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此,就现有政策下如何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结合娄底市实际提几点建议: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卫生资源总量。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生资源总量、布局作宏观调控,使现有的卫生资源更趋合理,实现资源共享。在一个市、县有重点地扶持1━ 2家综合医院,能保障本辖区基本医疗服务,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二)重点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乡、村卫生服务机构硬件、软件投入,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和乡村医生报酬由财政全额拨款,稳定基层卫生队伍。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大中专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卫生院工作,如,对直接下基层的毕业生可给予适当奖励等。同时,要加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在岗培训,提高技术水平,提高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能力。
(三)加快建立城乡医疗保障体系。要从市情出发,分步实施。目前,要继续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现基本医疗的广覆盖,逐步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减少医保资金沉积。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在娄底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经过改革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尽快在全市各县全面铺开。
(四)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娄底市的医疗机构大多为公立医院,是政府举办的医院,一定要突出公益性,必须严格按政府收费标准收费。但为了保持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财政要建立补偿政策机制,使公立医院经济收入与职工福利脱钩,实行收支两条线,避免医药费用增长过快,加重群众就医负担。。
(五)加强卫生监管、打击医疗腐败。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实行卫生行业管理,严格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等服务要素准入。严禁各种非法行医,打击不正当竞争,加强医疗广告监管。卫生行业要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教育,打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缓解就业矛盾、调控收入差距的几点措施
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人们之所以对其如此敏感和关注,关键在于前一阶段各项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因竞争机会的不平等而造成的利益分配不均衡,以及差距提升速度过快,形成了群体规模不小而贫富差别过分悬殊的问题,比较难以让人接受。因此,我们要正视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基础上,采取得力措施和有效手段调节收入差距,特别是要缩小乃至消除因一些不合理因素所造成的差距,确立公平的竞争氛围,以达到不同阶层人员共享改革发展的社会成果,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有效调控收入差距,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在许多方面付出不懈的努力。笔者认为,当前主要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积极扩大就业,缓解失业状况。有关专家指出,今后五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把就业这一民生之本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协调社会利益。目前居民收入上存在的差距,一个最主要的原因,也就是就业不足,他们中有的处于完全失业状态,有的处于半失业状态,有的处于潜在失业状态。除极少数缺乏劳动力的家庭外,只要家庭劳动力能够实现较充分就业,收入水平就会大大提高。因此,增加就业是提高低收入居民家庭收入水平的重要措施。为了增加就业,一是要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二是要按照中央决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和灵活的就业方式;包括创造非正规部门就业、小规模企业、家庭作坊、个体经济、社区家政服务、自我就业等,同时创造正规部门的非正式就业、临时性就业、分包生产或服务项目就业等,让下岗和失业人员通过各种类型的劳动就业提高收入。一批人就业,有了收入,就要消费,消费就会促进生产和销售,另一些人的就业机会也就增多了。
(二)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调节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制定政策和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使社保覆盖面逐步扩大,并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当前,要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使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居民都能得到最低生活保障。
(三)突出智力扶贫,拓宽就业门路。普及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教育,给贫困家庭的孩子以受教育的机会和受教育的保障,是提高其人力资源的根本保证。人力资本对家庭收入的影响日益重要,根据市场转型理论,在市场化的过程中随着政治权力淡出市场,人力资本的作用将日益提升,教育的投资回报将会增加,人力资本因此会在阶层化的过程中比政治资本发挥更大的作用。国内一些相关的研究表明,教育对收入的回报显著而且稳定。回归分析也证明了这一点:受教育程度不仅与家庭的人均收入存在显著影响,而且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受教育程度与家庭收入是成正比的。
(四)打破垄断,减少行业收入差距。目前,在不同行业中,高收入行业不少是垄断性经营行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业务量突飞猛进,获得了高额利润,并把其中一部分以不同形式分配给职工。因此,要利用加入WTO为契机,规范社会分配秩序,加强对某些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垄断行业收入、利润和分配情况公布制度;同时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和竞争主体,打破行业垄断,逐步减少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
(五)进一步深化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要强化国家税收政策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对高收入群体要确保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充分发挥税法平抑贫富差距的作用。通过适当调节居民收入差距,协调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为娄底市社会经济的顺利转型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确保经济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构建一个和谐发展的娄底。
[娄底市统计局 张茂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