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体制:现状·问题·对策

邵阳县深化贫困地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来源: 时间: 200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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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配合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邵阳县组织专门班子,于3月2日至3月11日对县域农村金融体制问题进行了为期10天的调研,召开了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对全县6个乡镇的10个村进行重点调研、对100户农户进行了问卷调查。从调查情况看,现行县域金融体制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必须进行改革。

一、组织机构及运行状况

    1、组织机构
    邵阳县县域金融组织(不含保险业,下同)包括县农业银行、县工商银行、县建设银行、县农业发展银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金融机构相继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特别是从2000年起,全县金融网点及从业人员大幅减少。目前,全县金融机构共有从业人员842人,比2000年的1219人减少377人,减幅为31%;其中县建行已由2000年的37人减至目前的14人,精减23人,减幅达62%;县信用联社由2000年952人至目前654人,精减298人,减幅为31.2%;县工行已由2000年的44人减至目前的36人,精减8人,减幅为18.2%;县农业银行已由2000年的167人减至目前的119人,精减48人,减幅为28.7%;县发展银行人数保持19人未变。目前全县金融网点112个,比2000年的731个减少619个,减幅达84.7%;其中县信用联社金融网点98个,比2000年的710个减少612个,减幅高达86.2%。

    2、业务状况
    近几年,邵阳县经济增速较快,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居民存款额持续上升。2003年底,全县金融机构存款16.64亿元,比2000年的10.25亿元增加6.39亿元,增加62.34%。若加上邮政储蓄3.2亿元,2003年居民存款共有19.84亿元。2003年底,全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8.63亿元,贷存比为51.86%,若剔除不良贷款余额4.87亿元,实际新增贷款只有3.76亿元,新增贷存比只有22.6%,比全市的28%低5.4个百分点,远远低于全省的78%、全国的84%。同时,金融机构通过改革精减网点、裁减人员,加强管理,降低了服务成本,大大减缓了不良贷款的上升势头,经济效益有了一定的提高。特别是信用社近年大力开拓农村市场,提高服务质量,经济效益明显,全县信用社2000年亏损474.6万元,到2002年扭亏为赢、实现赢利112.1万元,2003年赢利达到240.1万元。

    3、运行体制
    目前在邵阳县域内的金融组织从性质上可分为三种类型:国有商业银行、集体所有制金融企业、政策性银行。县农业银行、县工商银行、县建设银行属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总行一级法人制、总行向分行授权的管理体制,县域商业银行在市级商业银行机构的授权下开展工作。这种管理模式一方面有利于商业银行集中资金投入到经济发达,信用环境好,资金收益率高的地方,使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进入良性循环,同时能使资金运作更安全、较好地规避金融风险;不利的一面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因资金流出而导致经济发展更加"贫血",使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出现恶性循环,形成一种"马太效应"。邵阳县农业发展银行属政策性银行,于1996年成立,当时主要承担农业综合开发,粮食收购资金的管理,1998年5月起,主要管理粮食收购资金。农业发展银行与商业银行的最大区别是没有存、贷款任务,贷款严格按国家政策操作。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入股组成的集体金融组织,主要任务是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但由于目前农民在信用社的股金占整个资金的份额很小,信用社难以体现群众集体所有的性质,仍是一种官办色彩较浓的金融机构。

    由于农村金融体制存在弊端,目前民间信贷比较活跃。近几年国家持续8次下调了存款利率,加上利息所得税的征收、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使得居民存款获利甚微。同时由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减少,贷款难,给民间金融提供了发展空间。据调查,农村民间借贷活动较为普遍,利率一般比信用社利率略高,由于其手续简单,利率灵活,方便快捷,适合农户需求。在民间借贷活动中也存在少量的高利贷现象,因其弊多利少,绝大多数农户持反对态度。

二、主要问题及成因

    (一)主要问题
    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为县域经济发展、为"三农"服务的整体功能发挥很弱。农村金融体制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为"贷款难"。一是普通农户特别是家底薄的农户贷款十分困难;二是有一定家底、创业意识较强的农民大额贷款难;三是中小企业贷款普遍困难。据对10个村的调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的发放率只有三分之一左右,还有三分之二的农户不能申请到小额信用贷款。据对100个农户的抽样调查:认为申请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容易的只占26%,认为较难和难的占65%,不知道的占9%。100个农户中,2003年贷款户数54户,共贷款34.55万元,其中小额信用贷款户39户,贷款9.55万元,户平2450元;被调查的100个农户中2004年70户有贷款意向,需贷资金145.62万元,是2003年实际贷款数的4.2倍,根据信用社目前的有关规定和资金现状,无法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
  
    (二)成因
    1、不良贷款率高,信用环境差,金融部门普遍存在"惧贷"心理
    据统计,2003年邵阳县金融部门的贷款余额为8.63亿元,不良贷款余额为4.87亿元,占56.3%。其中,农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77%,工商银行为24.09%,建设银行为33.51%,农业发展银行为78.8%,信用社为45.2%,都远远超出了国际上公认的银行不良贷款率5%的警界线。不良贷款率高,信用环境差有多方面原因:一是国有、集体企业因存在体制性障碍,产权不明晰,责权不明确,适应市场能力差,往往导致严重亏损乃至破产倒闭,从而形成了银行大量不良贷款。据统计,到2003年末,国有、集体企业不良贷款达23794万元,占全部不良贷款的48.82%。二是相当一部分人包括一些国家干部,对银行的认识存在不少误区,认为银行的钱就是国家的钱,个人或企业是国家的一分子,向银行贷款理所当然,而还贷意识淡薄。据统计,到2003年末,全县个人不良贷款达22291万元,占全部不良贷款的45.73%;民营企业不良贷款达1103万元,占全部不良贷款的2.26%。三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还款意识差。据统计,到2003年末,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不良贷款达1549万元,占全部不良贷款的3.17%。四是农村经济总体落后,农户自有资金少,经营风险大,还贷能力差,导致不少农民想讲信用而讲不起信用。五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不完善,监管体制不健全。现在,我国加入了WTO,国有商业银行在规避金融风险方面有了更严格的要求。如新增的贷款中有超过1%的不良贷款,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贷款实行责任追究终身制。此外,一些银行的大锅饭体制仍未打破,银行职工不放款对其利益没有影响,但放款则要负终身责任,这样由"惧贷"至"拒贷"则很自然。由于不良贷款率高,信用环境差,金融部门"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农户及中小企业的贷款难度。

    2、体制不畅,程序复杂,贷款门槛高
    ⑴贷款手续复杂。承担大额贷款的县域国有商业银行实行的是总行一级法人体制,总行对分行实行授权管理模式。分行发放贷款一律经过省行的审批,程序繁杂,担保严格,贷款门槛高,这虽对规避金融风险有好处,但大大增加了贷款难度。邵阳县和泰置业有限公司被许多行家看好,2003年1月向县农行申请贷款2880万元,经过立项、评估、上报审批等多个程序,花费土地评估、注册等费用10多万元,历时半年多,最后仍被省银监会否决。

    ⑵贷款对象范围缩小。县商业银行都收缩了网点,精简了人员,贷款对象仅限于资金需求大、效益好、风险小的大项目。如农业银行最低贷款额为50万元。2003年,县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除去不良贷款的有效贷款分别只有3272万元、3131万元、1125万元。

    ⑶农村金融机构存在体制缺陷。县域金融机构真正为"三农"服务的实际只有信用社,但信用社自身体制存在较大缺陷,其支持"三农"职能难以完全发挥好。主要表现:一是资金来源不足。一方面信用社自有资金短缺,另一方面又很难从人民银行拆借资金,大力开拓农村金融市场会受到严重的资金制约。二是县内信用社资金也没有实现统一管理使用,分社之间资金不能自由流动,资金调剂功能较差。三是资金本身所具有的"三性"(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属性使得资金在县域内由经济落后地方向经济相对好一些的县城及中心镇所在地聚集,使广大乡村地区信用社的资金不足。四是信用社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凭关系、凭感情贷款,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服务意识差。据对10个村的100户农户调查,对信用社人员服务态度表示满意的只占39%;不太满意的占48%;很不满意的占8%;不知道的占5%。五是信用社的电子网络体系建设相对滞后,除电子汇兑外,其它通存通兑业务未能开展。六是基金会划转使信用社的不良贷款进一步增加,对信用社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使其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处于劣势。

    3、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村信贷业务呈萎缩趋势
    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以来,它们按照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要求,集中资金流向经济效益较好的发达地区,已逐步退出了农村市场。目前在农村从事贷款业务的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农业发展银行。但从2000年至2003年,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存款余额在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的比例依次为47.1%、43.65%、43.1%、42.86%,逐年呈下降趋势。全县2003年的存款余额为16.46亿元,农村信用合作与农业发展银行的存款余额仅占总额的43.7%。2003年全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8.63亿元,其中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发行的贷款余额为6.64亿元,占总额的76.9%,还有7.83亿元 资金未被邵阳县利用,加上邮政储蓄3.2亿元的存款业务,邵阳县共有11.03亿元的资金外流或闲置。如去掉不良贷款4.87亿元,2003年全县实际新增贷款只有3.76亿元用于县域经济发展。同时,这些贷款相当一部分并没有直接投入到农村经济的发展上来。

    另外贷款利率高,以及贷款"讲人情、重关系"等不正之风也是造成"贷款难"的重要原因。

三、对策与建议

    1、加强信用建设,营造诚信环境
    良好的信用环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目前,全社会的信用环境不容乐观,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信用问题较为突出,不良贷款率高,严重抑制了金融部门服务地方经济的积极性。2003年末,邵阳县金融部门的不良贷款率高达56.3%,如此高的不良贷款率,使金融部门普遍存在"惧贷"心理。据调查了解,2004年邵阳县内商业银行有增加2.5亿元的贷款意向,但面对信用环境差的现状,都不敢轻易放贷。为此,要从三个方面下功夫,大力加强信用建设,营造诚信环境。一是抓好诚信教育。宣传一批诚实守信典型,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氛围。在中小学开设诚信教育课程,不断增强全社会的信用观念。二是继续加大金融维权力度。制定和推行使"失信成本"高于守信成本的惩治机制,营造公正执法环境,执法部门特别是法院要加大对悬、逃、赖、废金融债务行为的惩罚力度,使失信者得不偿失。三是强化监督。建立社会诚信制度。积极推行信用等级评议制度,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建立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网络,完善信用监督机制,使有不良信用行为记录者付出代价。

    2、整合农村金融资源,拓宽融资渠道
    ①组建金融办。为搞好金融管理,国家成立了银监会。但金融组织与地方政府、金融组织与企业、金融组织与居民的关系还缺乏协调,特别在县一级,大部分没有人民银行,金融组织之间的关系也缺乏协调,由此而产生了不少的矛盾和问题,妨碍了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不利于地方的经济发展。为此,建议地方政府组建金融办。其主要职能是协调政府与金融组织、企业与金融组织、居民与金融组织、金融组织之间的关系,指导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农业担保中心开展工作,引导规范各类民间担保组织,及时化解各种矛盾,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②完善担保体系。信用社于2001年开始推行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深受广大农户的欢迎,特别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使信用社与广大农户实现了双赢。实践证明,通过信用担保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户的贷款难问题。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农村金融市场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建议由政府引导(不直接参与),以村、组为单位广泛成立信用担保组织,与金融部门一起大力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证工作,有效解决家底薄的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引导利益关联度高的农户广泛成立联保组织,并适当放宽担保贷款条件,解决有一定家底、创业意识较强的农民大额贷款难问题;通过干部带头面向社会融资,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担保资金规模,提高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建议国家在农业发展银行内成立"农业担保中心",为服务"三农"的金融组织提供担保,解决金融部门"惧贷"的问题。

    ③做好扶贫贷款贴息工作。据调查,目前,信用社的一年期贷款月利率达到7.7厘,而农民能接受的贷款月利率都在5厘以下。贷款利率偏高,会抑制贷款需求。特别是农业比较效益低,如贷款利率偏高,会严重影响农户贷款热情,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邵阳县2004年只有1500万元扶贫贴息贷款,贴息20万元对于近百万人口的农业大县实在是杯水车薪。建议国家对贫困地区要大力推行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大幅度增加扶贫贴息贷款规模。据对邵阳县6个乡镇10个村的调查,群众对发展肉牛、生猪等主导产业十分看好,认为县委、政府的决策是完全符合县情的,并迫切要求得到信贷支持,但由于贷款利率相对农业经营效益偏高,使部分农民陷入两难境地。可结合农村"主导产业"的发展,做好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还贷压力,增加农民收入。
 
    ④引导农村民间金融适度健康发展。要充分认识农村民间金融存在的合理性。当前农村民间金融的大量发生,是由于正规的商业化的农村金融机构逐渐退出农村,不能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的结果。既不能认为有负面影响而强行压制,也不能承认其正面作用而放任自流。建议鼓励创办农村民间股份制金融组织,对农村民间金融进行合理的引导,促进农村民间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⑤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农业是弱质产业,抗自然灾害能力差,为使农业生产在遇到自然灾害时有一定的赔偿和补救,从而保证农民生产和生活的稳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农民的还贷能力,吸引金融组织为"三农"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建议国家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等保险机构,建立农业保险制度。

    3、办好农村信用合作社,充分发挥对县域经济的主体支持作用
    由于正规的商业化的农村金融机构逐步退出农村,服务"三农"的重担主要由信用社承担。但目前情况下,信用社"多病身子难扛重活"。要适应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充分发挥信用社服务"三农"的主体支持作用,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①政府大力支持。目前,面向农村的小额贷款全部由农信社承担。2003年邵阳县信用社放贷额为4.76亿元,占全县金融机构贷款额的55.14%,但其存款额仅为7.55亿元,占全县存款余额16.46亿元的42.86%,因此要提高其贷款能力,必须增加资金储备。建议人民银行能根据各地信用社的贷款需求给予拆借资金支持;县、乡政府可将乡镇教师工资等公款业务存入信用社。这样既能方便乡村教师,又能提高信用社的信贷能力。

    ②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实行统一的管理模式,实现通存通兑,使信用社的资金能自由流动,增强调剂功能。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岗位培训、竞争上岗、群众评议和目标管理等方式方法提高信用社人员的整体素质。
   
    4、加大金融体制改革力度
    一是明确金融机构设置的区域范围。可规定建行设至地市级以上城市,工行可设至经济总量较大的县城,农业银行设至经济状况较好的乡镇,对建行设在县城及工行设在乡镇的网点一律撤并,资产、负债业务交所在地农村信用社接办。        

    二是改革邮政储蓄。建议改革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改进邮储资金管理。对邮储转存资金以地市为单位,由人民银行转贷给信用社,同时允许邮储资金就地同农村信用社自由拆借,允许委托县以下银行机构发放委托贷款等。第二步,邮政储蓄改成邮政银行,其职能定位于为"三农"服务,使其与信用社一道服务于"三农",二者有序竞争,有利于利率的降低和服务质量的提高。由此,促使农村资金最大程度地用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防止农村资金"体外循环"。
   
[邵阳市统计局  张雄强  颜楚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