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结构 实现共赢——对湘潭当前金融运行的探讨

来源: 时间: 2006-04-24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这深刻地揭示了金融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湘潭经济在金融业的支持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同时经济发展又促进了湘潭金融业规模的扩大和发展。但是近年来,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湘潭市金融业出现了银行贷款不畅,贷款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给湘潭市经济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一、湘潭市金融业存贷情况

    1、存款规模不断扩大。2005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325.2亿元,比2000年末增加了168.1亿元,5年平均增速达到15.7%。其中居民储蓄存款达235.44亿元,较2000年增加了114亿元,新增的114亿元储蓄存款中,定期储蓄占80%左右。

    2、贷款增长明显低于存款增长,存贷比呈下降趋势。2000-2005年间湘潭市存款年均增长速度为15.7%,贷款增长速度为10.9%。2000年湘潭市的存贷比为70%,到2005年则下降为58%,今年一季度继续呈下降趋势,为55.6%,与2000年相比,存贷比下降了14.4个百分点。如按2000年的存贷比和今年一季度的存款计算,湘潭市可使用的金融资金还有50多亿元。

    3、存贷比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以及“一点一线”城市比较,贷款比率存在较大差距。2005年末,湘潭市存贷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76%)18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0%)12个百分点,低于“一点一线”城市长沙(88.5%)30个百分点,低于岳阳(79.8%)21.8个百分点,低于常德(64%)6个百分点。

    4、贷款的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信贷投放过于集中。行际间增量不平衡,有的行贷款增量较多,有的增得较少,有的甚至下降,差距比较大。从时间序列上看,都普遍存在季度末数值较高的现象,有的还存在年底突击放贷的现象。贷款对象趋同,贷款投向集中和“垒大户”现象较为突出。近年来湘潭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迅速,信贷需求很大,但全市金融机构70%以上的贷款仍集中投放在一小部分大型企业,贷款余额居前十位的10家企业占全市贷款余额50%左右,特别是工行、建行、中行占比在60%以上,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未从根本上解决。
   
    二、贷款增速减慢的原因
   
    1、信贷管理政策的制约。一是基层银行的授信权限上收。前几年,由于辖区国有商业银行金融资产质量较差,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上级银行为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授信管理体制,贷款的审批权限逐步上收,大批基层行尤其是县级支行不再享有实质性的贷款审批权限,相对制约了商业银行的信贷投入。二是信贷准入标准不断提高,信贷投向定位趋向集中。近些年,各国有商业银行对贷款客户的要求不断提高,贷款投向的客户评级大都在A级以上,对标准以下的客户逐步实行信贷退出机制,同时信贷投向由分散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信贷投向朝“大”倾斜,普遍实行“双大”(大行业、大企业)和“四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产品),信贷投放集中在为数不多的企业。贷款权限的上收和信贷投放过度集中与信贷资金需求的广泛性不相适应,削弱了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2、银行业机构体系单一。湘潭市银行业现有机构大多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设立的,十多年来,新的机构进不来,原有的机构却在逐步萎缩,特别是区域性的股份制银行尚未深度涉足湘潭,在金融资源的配置上远远滞后于同类型的岳阳、常德、株洲等地市。
  
    3、社会信用环境不尽理想,银行债权落实不到位。前些年,一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不能有效落实银行的债权,极大地挫伤了银行贷款的积极性,改制后的企业自然难以得到信贷再支持,而且部分企业信用意识淡薄,恶意逃废、悬空银信机构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信用环境的欠缺,使得银企之间失去了相互信任的基础,促使银行信贷投放更趋于谨慎,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银行业务范围的拓展及业务品种的创新,加之诉讼执行难、受偿率低等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对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4、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银行业出现惜贷现象。2004年,国家出台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从严控制信贷规模的宏观经济政策,导致湘潭市2004年、2005年贷款增速比往年降低,尤其是2005年贷款增速只有2.2%,达到历史最低点。

    三、协调金融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政府部门要把完善金融市场、优化金融环境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工作来抓,切实解决好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1、地方政府应在不干预银行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积极引导银行信贷投向,使银行信贷资金集中投向地方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地方政府应多研究金融,掌握和运用金融工具为经济发展服务。应与银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政府谋划的项目,要让银行早知道,早介入。应在银企之间搭建直接接触、交流的平台,使资金供需双方经常对接,优化配置,共同协调发展。

    2、建立多元化的融资市场,使企业能从多渠道获得资金。首先,对民间借贷给予支持、进行规范,为社会闲散资金和企业之间构建借贷平台。其次,创造条件吸引招商银行等股份制银行落户湘潭,开办分支机构,满足各类企业多层次、多方面的融资需求。再次,探讨建立企业债券市场,允许有条件的企业,包括中小类型的企业发行债券,并且尽量降低企业发行成本。

    3、加强诚信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改善社会信用环境,地方政府应负总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创建金融安全区工程。应领导和组织打击辖区内的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以务实的态度、果敢的勇气来治理当地的金融“三乱”行为,为改善社会信用状况创造条件。创建金融安全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应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明确的技术指标体系,确定各有关部门的目标任务,分步实施,强势推进。只有社会信用环境好了,银行资金才敢于投放,这就是“凹地效应”。 
   
    4、实施财政扶持政策,完善地方财政维护金融稳定的机制。一是建立和扩大政府偿债准备金,用于偿还政府到期债务,并视财力状况和到期债务情况,逐年适当扩大偿债准备金规模。二是加大债务催收力度,对逾期未归还的项目贷款,通过采取扣抵部门专项资金方式解决还债资金。三是强化对政府贷款项目的财政管理。制定财政担保的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法,把银行信贷资金视同财政资金进行安全管理,建立贷款、用款、还款良性循环机制,防止发生金融风险
    
    (二)企业要把树立良好的形象和信誉放在与抓经济效益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争取银行更大的支持。第一,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和商业银行要求,建立全面、准确、真实的财务制度,定期向相关各方提供全面的会计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提高企业的“信用形象”。第二,强化信用意识,及时还本付息,树立良好信誉,树立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形象。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企业要着眼于建立长远的银企合作关系,坚持诚实经营,履约守信,以良好的信用赢取银行的信任和支持。第三,加强资金管理。主要是合理利用,加快周转;保持合理的贷款水平,制定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快资金回笼。第四、加快发展,尽快提高管理水平和自身实力。企业要根据市场变化,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加快科技创新,提高经济效益,以良好的经营实绩换取银行的信贷支持。  
  
    (三)金融机构要转变观念,优化信贷结构,加强金融创新,进一步加大对经济的推动作用。首先,要改变存款立行的观念,树立贷款与存款同等重要的观念。目前,存款业务仍然是各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存款立行在业内已经成为根深蒂固的观念,吸引存款不仅成了员工的工作重点,也耗费了员工主要精力。银行要充分认识只有贷款才能获利,才能使银行充满活力的重要性。如果没有开拓精神,因为惧怕风险,不敢放贷,将会使银行失去了大量的获利机会,不利于自身的发展,同时也会压制一些优秀企业的发展。其次,针对湘潭市实际情况,继续加大对园区经济、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契机,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订单农业和科技农业的发展,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开展“金融服务进园区”活动,对园区内科技含量高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研究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具体措施,对有市场、有信誉、技术含量高的中小企业重点支持。再次,要优化信贷结构,实现信贷结构调整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结合。对国家和省市级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出口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要根据信贷原则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对资信好的自主创新产品出口企业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改善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与科技型企业建设稳定的银企关系。此外,要加强金融创新。一是改进贷款管理制度。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贷款审查、信用评级、抵押担保、贷后管理等操作管理制度。二是灵活运用贷款利率政策,提高资金定价水平,满足不同层次贷款需求。三是继续推动专利权质押贷款,适时推出商标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湘潭市统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