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中国农村推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以来,成批的农民涌入城市务工,并随着时间的推进而人数急剧增多,形成一个特殊的群体和社会阶层即城市农民工。数十年来,这些城市农民工对城市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由于至今带有农民身份,而对于生活于斯、奋斗于斯的城市依然有一种既熟悉更陌生的感觉,总有一点“距离”感,就是说,他们与城市尚有一定距离和隔膜。那么,城市农民工与“城市”的距离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他们离“城市”又到底有多远?近期湘潭市企业调查队就此在全市抽查走访了32家企事业单位和10家个体户涉及11个行业共80位城市农民工,湘潭市城市农民工总的状况令人欣慰,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和重视。
一、城市农民工与“城市”实行互惠互利,达到“双赢”
1、城市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产物。自农村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来,农民对土地的经营自主权得以充分发挥,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改变了农民的思想观念,促使农民对生活质量有更高的追求,同时当然也给予农民向外发展的平台。先头进城务工的农民,其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又带动了更多的农民步其后尘。调查表明,农民进城务工原因主要有:因家庭收入低的占18%,为改善生活的占36%,为磨练自己的占24%,为寻找自我发展的占22%。因为这些,农民一批又一批的涌向城市,人数急剧增多。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数十年来,所有这些农民工不仅自己增加了收入,富裕了家庭,而且对社会经济发展、繁荣和城市建设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从调查情况看,61%的人在湘潭城区工作生活达10年以上,其中,又有32%的人甚至达20年以上,刚来时年仅十七、八岁,至如今已四十岁左右,湘潭给了他们经济收入,他们也把美好的青春献给了湘潭。
2、城市与农民工的距离日趋亲近。不可否认,城市农民工与城市之间仍存在较大距离,但纵向来看,距离已缩减不少。从始初的“离土不离乡”、“离土离乡”及至向城市进军,农民工进城经历了几个阶段,从完全无序的“盲流”状态,到逐渐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并在社会认可度上有了较大的改善和提高。所调查的80位农民工中,通过政府部门组织的占10%,比率虽微,但已在局部扩展;政府对入城农民工的管理等工作,已体现出关注和关爱,城市农民工在城市的工作和生活满意度大增:一是对工作条件满意的达85%。这可从以下几个调查数据作进一步说明:就工作安全措施而言,83%的人反映单位对生产采取了安全措施;就防暑降温而言,62%的人反映单位采办了防暑降温物资;就劳动强度而言,61%的人工作时间在10小时以内。二是对收入水平满意度为69%。调查数据表明,月收入500元以下的仅占13%,500元—1000元的占77%,1000元以上的占10%,可以看出,大多数人的收入水平在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之上,并且,克扣和拖欠工资报酬现象大为减少,从未有克扣报酬的占了67%,从未被拖欠工资的占63%,大部分人的工资收入有了保障。三是对生活质量满意度达73%。工资收入有保障,生活焉能不满意?四是对社会地位满意度达68%。80位农民工中,有21位成为单位的骨干,或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人数27%,他们即所谓的“白领”,农民身份对他们无碍;80人中,77%的人与用工单位签有劳务合同或协议,劳动权益和平等的劳动关系得以确保;80人中,有18人的子女随父母外出就读,占比为23%,而其中13人(占比为72%)并不因农民身份和地域关系而被收借读费,得到了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就读待遇,享受农村孩子无法达到的教学条件。时间和国际社会形势改变了“城市”的排外倾向,“城市”对农民工的接纳度和亲和率日渐提高,对城市农民工的社会认可度大为改观。
二、城市农民工与“城市”的距离尚存
至目前,政府和社会各界虽作了较大努力,并且这种努力仍在加速进行,但城市农民工与“城市”的距离仍存,其解决尚待时日。具体表现在:
一是现存户籍制度引来种种不平等。44%的人认为户籍问题成了其有别于城市居民的首要因素,农民身份说到底仍有一些影响。数十年来,早已远离农村的一切,却摆脱不了农民身份;没有城市户口,因而不是一个完整的“城市人”,处于城市的边缘,成为特殊的阶层,引发出一系列的不公平问题和社会稳定问题,他们要求改革户籍制度。
二是表现为工作待遇上的差别。就工作稳定性、岗位培训、住房公积金、休假和工伤等项而言,因是农民工而皆与之无缘,呼之即来,挥之则去,毫无保障可言,“廉价”二字体现得淋漓尽致。调查体现,58%的人没有岗位培训学习待遇,90%的人无住房公积金福利,96%的人无住房安置(包括临时性的),几乎100%的人无工伤处理和带病休假规定,住房自己租,工作须小心,干的是简单而粗重的工作,忍人所不能忍,干人所不愿干,谨慎小心拼命苦干,做一天工取一天酬,甚至加班也无补贴,延长工作时间是家常便饭。调查中39%的人平均工作时间达10小时以上,有时甚至达18小时,工作待遇对相当部分城市农民工而言是极其低下而缺乏。有15%的人认为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恶劣,收入不是普遍合理。
三是社会福利待遇上的差别。调查中有64%的人没有购买养老保险,78%的人没有享受医疗保险,72%的人无失业保险,65%的人没有工伤保险。诸多涉及到终身利益的待遇项目,城市居民,特别是“养尊处优”的“白领”们所享有的,而“艰难困苦”的城市农民工却无缘沾边。
四是劳动保障上的差别。从关于用工单位“劳动安全”措施看,17%的人反映完全没有安全措施,18%的人反映劳动安全措施比较严密,10%的反映“非常严密”,而55%的人反映有一些措施,但十分的不完备;从“防暑降温”措施看,近50%的农民工没有享受用工单位“防暑降温”措施,高温作业,望之不忍,而在他们这里却习以为常了,充分显示“劳苦大众”的极大限度的适应性和顽强的生命力。并且他们大部分极易满足和安分守已,调查中问及对政府有什么要求,有人说:“我还有什么要求,还有更困难的人又怎么办。”
五是就业环境得不到改善,“城市”对他们仍不十分融合。择业就业那是一句空话,对入城农民工而言,要想在城里工作,就别谈有多大选择的余地,因之而又牵出一系列的不公正和不平等,调查中46%的人反映就业环境未得到改善。就业环境亦即社会大环境,因而自然地还体现在“城市”的社会服务功能于农民的享用程度上,体现在政府对劳务输出的培训、组织、介绍等服务工作上,体现在经济发展给予农民工多大的平台等方面,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调查中了解,农民进城务工的途径多为亲友带来,而政府组织的仅为10%;69%的人生病不选择进正规医院,认为费用太高的占69%,认为服务态度不好的占6%;务工农民中65%的人无技术证书,49%的人未参加任何就业培训;子女随父母入城就读且被收借读费的,普遍反映学费高,负担重;73%的人反映城市开销大,并成为他们外出务工的最大障碍和困难,37%的人要求政府降低各种收费,42%的人希望政府及有关部门帮助维护合法权益,51%的人要求享受与城里人同等的医保和住房待遇,41%的人希望政府部门提供劳动技能培训。他们寄希望于政府,寄希望于党,意欲借此拥有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
三、城市农民工走向“城市”的主动程度
调查反映,95%的农民工选填对城市生活的适应度为“适应”乃至“很适应”,事实上,这种适应度只是农民工单方的感觉。如果对以下几个方面不加以注意和采取措施,城市农民工绝大部分是不适应并将越来越不适应城市生活的,他们只是埋怨“城市”对他们的疏远——当然,这是重要的因素所在——而将自己的责任和问题抹杀得一干二净。在政府努力、社会制度不断完善的同时,他们自身也不是积极地创造条件,强化自身素质,主动走入“城市”,成为“城市”的主人翁;而是叫苦喊屈,怨天尤人,牢骚满腹。
具体来说,城市农民工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自省:
一是忽视了自身综合素质修养,学习文化气氛不浓。调查对象中,25岁以下的占了37%, 25岁—35岁的占31%, 35岁—45岁的占26%, 45岁以上的仅6%。从年龄层次看,中青年居多;从其文化程度整体状况看,文盲仅占1%,小学文化的占9%,初中占41%,高中占35%,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14%,绝大部分有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水平于形势需要而言,不十分适应,必须学习提高,且有学习提高的基础;但从调查情况看,他们对文化知识学习意识淡薄,不注重自身素质的修养提高,能经常看书读报的仅占39%,而其他61%的人却不看书读报,更谈不上学习经典之作;除了卖苦力,挣收入,没有别的追求,谈不上长远打算。
二是专业学习兴趣不大,不注重个人技能的培养。他们自身也知道,外出最大的障碍和困难除了城市开销大,再就是缺乏专业技术,其认同度达62%;但问及参加培训事宜,则要求苛刻,28%的人不想且说没必要参加,15%的怕学不好,41%的人认为政府免费培训且能为找到工作则参加,意即只免费而不为找工作则不参加,甚至有16%的人认为无可无不可,根本未加考虑,填为“不知道”,此状自相矛盾,且与社会发展需要将无法适应。
综上两点,是有自远离“城市”的迹象。新的城市、发展中的城市要求市民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有相应的水准,似此传统守旧、不注重文明素质的提升、不注重自身形象的表现,焉能成为“城市”的主人?
三是业余生活极端贫乏,与城市丰富多彩的生活极不和谐。这有“休闲方式”调查数据加以说明,80位农民工休闲方式为:看电视的占81%,睡觉的占69%,看书报的占39%,闲聊闲逛的占15%,棋牌活动的占13%,此外更无其他休闲项目,年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几乎为零,惜财保守,消费观念单一而守旧的农民本色在此又一次体现。是城市排斥他们,还是他们不积极投入城市生活?原因似乎并不那么简单。
四是法制意识不强,处事视野狭窄陈旧。对于“处理权益纠纷方式”选项,农村家族观念和宗族意识影响极深,顽固存在,有46%的人选择“找亲友帮忙”,72%的找用人单位协商,14%的人则“自己忍了”,甚至有44%的人竟不知其可也!可见,多学习、多看书、扩视野、长见识十分必要,形势所迫。尤其是那选择在城市发展、定居的55%的人,否则,是自别于城市人,自为城市所不相融,那又怎么定居城市并成为城市居民之一呢?
四、努力缩短城市与农民工的距离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农民工问题逐渐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与重视,为之进行调查探索,进行讨论研究,进行防范解决,国家先后出台有处理拖欠民工工资、处理安排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等政策规定,一些社会有识之士也围绕农民工利益问题开展了各种工作,如民工法律援助、民工热线等等。尤为可喜的、且值得高度重视的是,国务院近来专门形成《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意见涵盖了农民工工资、就业、技能培训、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公共管理和服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土地承包权益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宛如春风吹遍大江南北,吹暖农民工饱经辛楚的心房。《意见》出台,贵在执行,建议如下:
一是必须对农民工问题高度重视,认识充分到位。城市农民工的出现是历史的必然,他们对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作用重大,必不可少;同时,他们人数众多,据统计全国有近2亿农民工,湘潭外出务工的农民也早在2004年就超过30万人,这群为数众多,遍布各地的群体,对其妥善安置是至关紧要的,事关社会稳定和秩序正常;此外,有效输出和接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对社会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不仅对农民增收、缩小城乡差别,而且对全国经济发展十分有利,必须重视,并正确对待和处理。
二是必须落实《意见》,健全各项具体操作细则和制度。要以政府行为使农村劳务的输出、城市农民工的生产和生活走上正轨,改变过去的无序状态,促使社会各个机体的正常、健康运转,做到井然有序,有法可依,一切依法照则进行,要有组织、有培训、有管理,无障碍。
各用工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执行《意见》,给予农民工应有的权益和地位,给予应有的保障和关爱,为和谐社会计必须如此。
三是要对农民工实行“两个提高”。其一要提高其工作和生活待遇,使其享有平等、公正、合理的社会地位,另一就是要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包括自身综合素质和技能素质,使其真正达到新时代新一代农民工的道德素质水准和业务素质水平。如此,则农民工的问题何能不解决;农民工的城市主人翁地位何能不达到!
[湘潭市统计局 顏平贵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