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合“两型”社会建设 探讨湘潭中小型工业企业之发展

来源: 时间: 200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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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认为,湘潭市在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中,应定位于工业区,重点发展工业经济。将传统优势工业做得更好,将先进制造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高科技、低能耗、少污染的新型产业,是湘潭市现阶段发展经济、发展工业经济的主要任务。从全国工业发展水平看,处于工业化中期。湘潭工业经济仍属于欠发达地区,然而又是最宜发展工业的地区,土地资源、人力资源、农业产业资源、生态产业资源等优势存在,加上湘潭这个老工业基地的技术资源、交通资源、能源资源优势明显,中小型工业企业的增加与壮大,便是湘潭工业经济的主要增长点。那么,湘潭的中小型工业企业现状如何?政府该怎样来促进其发展呢?

    一、 湘潭中小型工业企业的发展情况与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30年以来,尤其是近10年湘潭实施"强工富市"战略以来,湘潭中小型工业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底全市拥有大型工业企业9家 (其中国有的8家);中小型工业企业2197家,其中:中型企业39家,小型规模企业608家,规模以下企业是1550家。中小型工业企业中上市公司1家。2007年由规模以下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64家,由小型规模工业企业升为中型企业的5家。2007年全市中小型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10.23亿元,比上年增长(可比价)23.5%,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51.1%;拥有工业从业人员数(年平均人数)12.53万人,占全部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数的73.4%。2007年全市中小型工业企业出口创汇1.53亿美元,占全部工业出口创汇的16.3%;实现工业税金10.87亿元,占全部工业税金的35.1%。在品牌建设方面,全市中小型工业企业拥有中国名牌1个,驰名商标2个,湖南省名牌44个。

    然而,目前湘潭中小型工业企业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主要表现在:

    1、中型工业企业优强者不多,规模升级不快。全市中小型工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产能扩张缓慢,缺少在全省、全国舞得起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2007年底全市拥有大型工业企业为9家,比三年前仅增1家,比十年前仅增加2家。2007年年产值超过2亿元的中小型工业企业仅16家,过5亿元产值的仅4家,大批老企业仍是在小规模、低水平上独自生产经营,甚至相当部分的企业主满足于小富即安,整体上缺乏规模效应。

    2、企业融资能力很弱,产能扩张意识不强。由于中小企业信用制度的不健全,民间资金难以激活,担保行业没形成规模,银行认可度不高,国有商业银行惜贷怕贷,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湘潭中小型工业企业的发展受资金影响比较严重。统计资料显示,占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贷款额仅占全市贷款总额的40%。全市中小型工业企业中,上市公司仅1家,整体上股市融资能力很弱。

    3、企业竞争力优势不明显,发展后劲不足。湘潭的中小工业企业在总体规模上和质量上都存在很大的差距,大部分生产工艺和产品档次不高,高科技项目相对较少,拥有知识产权与产业核心技术的企业就更少。除1个属于消费品的产品被评定为"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外,其余中小型工业企业生产的消费品中没有在全国叫得响的名优产品和品牌。消费热点,就是经济的增长点,没有名牌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就不可能做大做强。

    4、工业企业税负相对较重。2007年,湘潭市的GDP中一、二、三产业贡献百分构成比为15.85:46.64:37.51,然而,在全市国地两税入库税金43.288亿元中工业税金占70%,在全市财政总收入38.44亿元中80是来自工业的贡献。

    5、企业信息化水平不高。2007年全市600家中小型制造业规模工业企业中,使用电脑处理帐务和统计数据的约80%,应用先进成熟信息技术达到省级制造业信息化示范标准的企业23家仅占全部中小型制造业规模工业企业的3.8%;电子信息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仅为4.8%,其信息化投入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仅为1.3%。

    6、政府扶持、税收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增大。企业反映,中小型工业企业在发展上还是存在市场准入的门槛高,项目审批上手续繁、土地批租上关卡多等问题,其它行政干预、乱罚款、乱收费的情况也常有发生。

    二、 政府促进湘潭中小工型业企业发展应把握的几个方面

    近些年来,湘潭市各级政府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促进中小型工业企业的快速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促进湘潭中小型工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缩小湘潭与发达地区、湘潭与城市群中长沙和株洲的差距,笔者认为,湘潭各级政府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从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地方经济宏观调节职能。

    (一)用绿色通道、和谐轨道引导湘潭小型工业企业的新生与发展。政府应以便捷手续和优惠政策,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向新办工业企业明铺发展轨道。这是工业发展的原动力。当然,在广泛吸引本地和外地(招商引资)各界资金全面发展湘潭工业的原则下,应着重根据市场需求弥补湘潭的空白产业和短腿产业,发展消费变化带来的新型产业。

    (二)用财政资金、产业集群资金增强湘潭中型工业企业市场竞争力,扶持中型工业企业快速做大做强。市场的竞争是无情的,企业不进则退,现在,湘潭的中型工业企业既有发展机遇,更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政府要整合与规范已有的各种财政扶持、奖励制度措施,对已稳步发展的中型企业中好的科技研发项目、技改项目、裂变发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与外企合伙项目以及品牌建设项目等,应予以财力支持或奖励,切实有效加强财源建设,大力培育年产值上100亿元的支柱企业,增强湘潭经济抗行业周期性萧条的能力。要用有限的资金发挥切实有效的最大作用。有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发挥产业融资功能,促进产业集群升级和产业中企业共存共荣。

    (三)实践平衡经济理论,实行土地、税收优惠政策,使湘潭中小型工业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中更有竞争力。工业和旅游业是一个地区的主要外向型经济,是实现地区经济平衡(地区间收支平衡)的主要途径。            

    首先,市政府要提高非工业用地出让金收取标准。要在大力发展三产业的同时,对餐饮住宿业、高档商品贸易业、娱乐服务业、房产开发业等高消费行业,取消所有免税、减税优惠政策,严厉打击逃税抗税行为,要创新税制管理,强化征税措施(如对餐饮业销售不开发票的予以50倍的罚款;对有关高消费服务行业每月按服务员人数定额收税等)以保证按税种、税率100%征税到位,从而,让先富起来的人在高消费中为社会多作贡献,实现相对的平衡。由于我国地区财政的独立性越来越强和现在地区差别越来越大,市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可采取必要的区域利益保护(如对外地购车不准在本地上户)。通过以上三大策略,使各级财政有更多的资金解决社会保障、城乡基础建设、外向型经济扶持与财源建设、提高职工工资标准把握人力资源(低工资、低消费,容易导致一个地方经济和社会落后的恶性循环)等问题,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其次,在财力得到保证的条件下,以"发展"作为主题的湘潭,应考虑对中小型工业企业,对外向型经济实行更多的优惠政策,吸引投资者,同时促进企业优质生产、扩大再生产,增强企业竞争力,从而增强湘潭工业发展的后劲。

    (四)规范部门行政管理,保证工业发展的良好的经济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各级政府部门应根据各时期政策要求、行政法原则和本地实际开展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要善于且必须抓住主要矛盾,明确哪些情况属于"行政违法情节较重",明确对哪些违法是重点打击的范围,对哪些违法是教育管理对象的范围。行政执法部门每年的执法工作计划应报政府批准并接受监督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对部门的绩效考核应注重办实事的考核和事故、违规违纪的否决性考核,防止部门利用法律工具乱作为,搞不公平处罚,搞不合理处罚,搞违背政策执法。政府应着力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政府应着力解决湘潭路桥收费问题(对本地车辆可免收通行费),切实减少工业运输成本。政府应着力打击偷扒抢劫、破坏生产、市痞市霸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注:大型工业企业标准是:年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资产总计≥4亿元;从业人员≥2000人。 

  [供稿:湘潭市统计局 张海斌  责编: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