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发展能源优先,电力成为了各行各业能耗的主要形式。湘潭是单位GDP电耗较高的重化工业城市,落实节能降耗基本国策压力较大。为确保湘潭“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开展工业节电作用重大,对湘潭的高耗电工业行业与企业的电力消费状况和节电途径进行研究意义重大。
一、湘潭工业电耗现状
(一)整体情况
湘潭是工业电耗较高的地区。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湘潭市全社会用电72.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15%,其中,工业用电56.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36%,占全市用电量的78.25%,同比提高2.57个百分点;每万元GDP电耗为1512.7千瓦时,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9.7%。
(二)工业电耗的特点
1、工业用电占能耗比重呈明显上升态势。2007年,由于湘潭的湘钢、电厂等部分重点煤耗企业采取节煤措施成效显著,湘潭市工业用电量(等价值)占全部工业能源消费量的比重由2006年的22.3%上升到27.5%。2007年,全市实现GDP(2005年可比价)479.26亿元,同比增长15.38%,全社会用电72.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15%,全市单位GDP电耗为1512.7千瓦时/万元,比上年增长7.6%,增幅比全省高6.39个百分点。
2、行业电耗极不平衡。在2007年湘潭市工业行业用电分类中,轻工业生产用电4.6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09%,占工业用电的8.15%;重工业生产用电52.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50%,占工业用电的91.85%。其中,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与供应业三大工业行业分别用电1.18亿千瓦时、46.68亿千瓦时和8.86亿千瓦时,分别占工业用电的2.09%、82.29%和15.62%,同比除采矿业下降33.11%外,其他两个行业分别增长33.51%和18.77%。在工业的具体行业中电耗量排在前四位的是钢铁业、水泥与耐火材料业、化工业和电力生产与供应业。
3、高电耗工业企业突出,称得上湘潭的“吃电老虎”。2007年规模工业企业生产消费用电7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94%。2007年规模工业企业生产消费用电量前10名的企业是:湘钢、五矿(湖南)铁合金、梅塞尔、电厂、电业局、韶峰水泥、北京瑞泰、碱业、合力铁业和电化集团。
二、节电面临的压力与存在的问题
节能降耗是项长期的任务,节电是节能的重要方面。目前,湘潭采取措施降低单位工业产值煤耗成效显著,但在降低单位产值电耗上措施项目仍不多,效果不明显。
(一)2007年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耗电量一半是增加的。2007年主要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耗电涉及11家企业12个产品,其单位能耗增加的占一半,分别是:吨原煤生产电耗、吨纯碱生产电耗、吨水泥综合电耗、吨钢电耗、轧钢工序电力消耗和发电厂用电率,同比分别增长1.1%、0.96%、133.52%、17.66%、10.04%和7.39%。
(二)2007年单位GDP电耗呈上升趋势,与其他市州相比,电耗较高。2007年,湘潭单位GDP电耗同比增长7.6%,对全市单位GDP能耗的下降起到了阻碍作用。从长株潭来比较,2007年长沙市单位GDP电耗下降4.45%,比湘潭多下降12.05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下降4.69%,比湘潭多下降0.22个百分点;再如株洲市单位GDP电耗下降2.06%,比湘潭多下降9.66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下降5.06%,比湘潭多0.59个百分点。
(三)企业节电意识弱,节电改造启动缓慢。一是大多数企业经营者观念陈旧,现代节能知识缺乏,对高科技智能化变频节电电气设备与技术尚未接受。有的认为电费支出是固定成本,难以降低。二是企业经营者社会责任意识淡薄,认为企业就是发展生产、获得利润,节能是政府的事,是公益事业,尤其是占居湘潭市工业企业半壁江山的民营企业,这种意识较为普遍。三是企业节电缺乏压力、动力和经费。主要原因:
1、电力价格未纳入市场调控。
2、绝大多数企业没有签订节能责任状或所签的责任状仅是流于形式。
3、企业新建、扩建项目审批未开展节电审计。
4、有关部门及一些地方政府关注的是企业产值、税收,关心的是为地方增加多少GDP,增加了多少财政收入,对企业节电工作未纳入刚性管理。
从今年9月份我们开展的规模工业企业节电措施专项调查结果看,调查规模工业企业中2006年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实施节电项目的占11.7%,其节电内容主要是照明设备和部分动力设备,在各种分机、泵类、循环空压机、除尘系统设备和空调系统等全方位进行节能改造的很少,节电率也不高。
(四)法规欠完善,措施力度弱。
一是法规仍不健全,如:湘潭市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和关于开展全民节约用电活动的通告仍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是法规不配套。如:企业的项目申请、土地使用、评优等相关工作仍没有节能审核的配套政策与措施。
三是监管脱节。能源统计、能源计量、节能检查、督促等未完全相接、环环相扣。
四是措施力度弱。对企业节能扶持力度弱,对拒不开展节能改造的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对单耗高于监管标准的企业没有采取强制性的措施等。
三、在节电降耗措施方面的建议
(一)依照市场调节,适时适企提高电价。探索电价走市场化运作的新路子,建立节电市场调控机制。根据节电总体规划,分类分批推行全员企业节电目标责任制,先“重耗”后“轻耗”,先“规上”后“规下”,对达不到目标、不进行节电改造的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或对“超基础”(按节电率核定的电价)用电量部分进行加价。湘潭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对钢铁、电力、建材、化工、煤炭和有色工业等行业的企业,区分为淘汰、限制、允许和鼓励等三种情况,实施差别电价。对于六大类企业中国家产业政策允许和鼓励的企业,其电价按照《湖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的企业,其电价在《湖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再提高每千瓦时2分钱;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的企业,其电价在《湖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再提高每千瓦时5分钱。此举也体现公平竞争原则,不让投入资金开展节电改造企业有“吃亏”的感觉,为湘潭市节电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节能法规,建立节能奖励制度。节电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面广。因此,各级政府应把握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节电工作应多措并举。制订规划时,不仅要把节电目标列入,也要将节电宣传、培训、评优等工作纳入。要对规划、设计、基建、生产、使用等所有环节实行全程监控。
二是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将能源审计及排放标准列为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的重要环节。凡科技含量高、工艺先进、能源投入产出比高、低污染排放的项目优先批准,并给予多种扶持。
三是加强监管。对全市签订目标责任制的30户重点能耗企业开展跟踪调查。在监管的同时,还可对违规企业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如采取强令关闭高电耗落后生产线,征收能源税等。
四是加大节电扶持力度。对开展节电改造的企业,在税收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并根据投资额和节电效率给予专项节电贴息贷款扶持;可改进现行电价补贴办法,改“电价补贴”为“电价奖励”,奖励积极主动开展节电改造的企业。
(三)高电耗企业应切实加强管理节电和技术节电工作。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节电,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电力输送和变压。供电部门应切实采取措施进行电网改造和更换变压器,以降低线路、变压器损耗。
2、工业生产线节电。企业应淘汰高电耗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及更换陈旧设备,推广应用先进的节电新技术、新设备,回收利用余热、余压发电,有明显的节电效果。部分企业已实行了节电改造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如:湘钢2007年利用干法熄焦显热回收发电、高炉炉顶压差发电,回收高炉、焦炉、转炉煤气发电累计达6.05亿千瓦时。江麓机器集团,投资935万元,采用650千瓦时辊底加热炉替代罩式加热炉、2000吨油压机替代2500吨水压机、取消铸钢生产线(其中2台3吨炼钢炉、2台燃油炉和1台煤油炉)和水泵房变频改造,每年可节电580万千瓦时。电机集团,投资402万元,将厂房绿色通道白炽灯改为节能灯和对主要加工设备进行节电改造,每年可节电768万千瓦时。五矿湖铁,在低碳低磷硅锰产品生产中采用炉外摇包工艺,每年节电约1160万千瓦时。湘潭碱业,采用甲烷化工艺取代铜洗工艺,消除了废氨水排放,每吨合成铵耗电从1500千瓦时降至1400千瓦时,按年产11万吨合成铵计算,可年节电1100万千瓦时。
3、运用现代高科技智能化变频节电系统对工业生产流程的各种风机、泵、空压机、除尘设备、循环系统和空调系统等用电环节进行节电工程改造。在380伏以上高压环境中节电可达30%,在220伏低压环境中节电10~20%。如:湘潭电化集团和仙峰水泥正在进行高科技智能化变频节电改造工程。湘潭的工业节电空间比较大,预计湘潭在现有的生产线上,可以节约15%左右的电,经初步测算,全市每年可以节电7亿千瓦时左右,可使单位GDP电耗比2005年下降6~7%,那么对湘潭节能降耗意义重大。
4、鼓励电力节能工程企业对高电耗的困难工业企业实行“企业零投资”式的服务,节电分成。
[供稿:湘潭市统计局]
[责编: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