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创“十一五”前三年新高

来源: 时间: 20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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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湘潭市在积极应对冰灾、电力(资源)紧缺和世界金融危机影响的同时,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整体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初制定的单位GDP能耗下降5%的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进一步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的新路子,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切实加强了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单位GDP能耗下降7.73%,下降率创“十一五”前三年新高。

    一、全社会节能降耗基本情况

    1、已经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72%。“十一五”前三年,湘潭市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完成“十一五”节能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5年,省政府下达给湘潭市“十一五”期间的节能降耗目标是: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下降22%,也就是由2005年的单位GDP能耗2.140吨标准煤/万元,到2010年下降至1.669吨标准煤/万元。向着这一目标,湘潭市的单位GDP能耗连续保持下降态势。根据省统计局和省经委文件通报:2006年,湘潭单位GDP能耗为2.061吨标准煤/万元,比2005年下降3.71%;2008年,单位GDP能耗为1.969吨标准煤/万元,比2006年下降4.47%;2008年,单位GDP能耗为1.816吨标准煤/万元,比2008年下降7.73%,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制定的单位GDP能耗下降5%的目标。截止2008年,湘潭市单位GDP能耗已累计完成15.91%,为“十一五”期间全市节能目标完成进度的72%。 

    2、单位GDP能耗下降,降低率列全省第三,长株潭第一。2008年,全市实现GDP(2005年可比价)545.26亿元,同比增长13.8%,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等价值)为990.45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4.98%,据湘统〔2009〕41号文件通报,全市单位GDP能耗为1.816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7.73%,比全省多下降1.01个百分点,列全省第3;比长沙多下降1.63个百分点,比株洲多下降0.64个百分点,列长株潭第一。

    3、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降低率列全省第一,长株潭第一。2008年,全市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2005年可比价)215.83亿元,同比增长19.9%,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73.47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61%,据湘统〔2009〕41号文件通报,湘潭市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为2.88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14.13%,比全省多下降2.29个百分点,列全省第一;比长沙多下降0.41个百分点,比株洲多下降2.24个百分点,列长株潭第一。

    4、单位GDP电耗下降,降低率列全省第六,长株潭第二。2008年,全市用电总计74.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9%,据湘统〔2009〕41号文件通报,湘潭市单位GDP电耗为1369.4千瓦时/万元,同比下降9.48%,比全省少下降0.44个百分点,列全省第六;比长沙多下降4个百分点,比株洲少下降4.49个百分点,列长株潭第二。

    5、二产业能耗呈现下降趋势。2008年,全市一产业,即农、林、牧、渔业实现GDP(2005年可比价)66.28亿元,同比增长5.2%,能源消费量为24.51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81%。

    二产业实现GDP(2005年可比价)259.11亿元,同比增长16.2%,能源消费量为690.14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25%。其中,全部工业实现GDP(2005年可比价)231.52亿元,同比增长18.4%,能源消费量为688.70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15%;建筑业实现GDP(2005年可比价)27.59亿元,同比增长0.8%,能源消费量为1.43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5.12%,所以,二产业的节能为湘潭市2008年节能降耗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产业实现GDP(2005年可比价)219.86亿元,同比增长13.7%,能源消费量为62.90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9.90%。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GDP(2005年可比价)24.41亿元,同比增长11.1%,能源消费量为32.67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1.12%;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实现GDP(2005年可比价)39.89亿元,同比增长11.5%,能源消费量为17.05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8.61%。

    6、城乡生活消费耗能呈增长态势。2008年,全市生活消费耗能73.08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7.23%,占全市能源终端消费量的比重为8.60%,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生活消费耗能24.88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7.91%;乡村居民生活消费耗能48.20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6.89%。

    7、二产业占全市终端能源消费量的比重呈下降趋势。2008年,全市一、二、三产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占全市能源终端消费量的比重分别为2.88%、81.13%、7.39%,同比上升的有一产业和三产业,分别上升0.12和0.75个百分点,但二产业同比下降1.57个百分点。其中,全部工业占全市能源终端消费量的比重为80.96%,同比下降1.48个百分点。

    8、电力占各次产业能源终端消费量的比重情况。2008年,全市一、二、三产业用电量(等价值)占各次产业能源终端消费量(等价值)的比重分别为57.98%、28.99%、24.18%,同比一产业和三产业分别下降0.49和1.2个百分点,二产业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

    9、重点耗能企业单位产值能耗下降。2008年,省考核湘潭市21户重点耗能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473.40亿元,同比增长37.35%,综合能源消费量为572.08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75%,单位产值能耗为1.208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25.92%,共计节约能源200.14万吨标准煤。
    
    10、县(市)区单位GDP能耗继续收窄。2008年,湘潭市所属5个县(市)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从制度、从结构、从源头、从一度电、从一滴油、从督查、从宣传上狠抓节能降耗。 

    二、节能降耗主要措施

    1、进一步强化了节能目标考核。2008年先后多次召开市长办公会、政府常务会议以及政府专题政策协调会议,研究部署节能降耗工作。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的节能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强化了节能目标考核。将全市节能降耗目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并纳入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目标考评体系。针对各县(市)区和重点耗能企业制定了节能目标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并下发了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同时,加强了考核和督查,按照省节能办的要求对省百家企业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并通报了考核结果,对没有完成考核目标的企业制定了限期整改措施。

    2、进一步狠抓了节能项目建设。随着节能降耗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湘潭市按照全市总体规划,围绕国家“十大节能工程”,坚持以产业生态化为核心,围绕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分步实施,层层推进,突出抓好全市一批有影响力的重点节能技改项目,由于2007年提出的全市“十大节能技改项目”大部分已建成投产,湘潭于2008年重新补充提出了十大节能项目,并着手抓项目建设单位的实施。同时,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湘潭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争取上级政府的专项资金支持。湘钢烧结余热发电、干熄焦蒸汽发电、湖南韶峰建材水泥窑余热发电、五矿湖铁电炉烟气治理及发电、泰山石膏窑炉余热利用改造等项目申报国家项目并获得支持,湘潭矿业、龙畅集团、韶山如意电器、生力建材、金宏泰、赛普、鹏扬生态等企业的节能环保项目申报省项目并获得支持。全市30个节能项目,得到市财政节能专项资金的支持,发放补助资金达220万元。这批项目的建成投产将产生巨大的经济、环保和社会效益,大大提高湘潭市节能降耗、减少污染排放的能力。

    3、进一步促进了循环经济发展。湘潭充分利用国家、省政府在循环经济试点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政策,引导企业结合技术改造、工艺结构调整以及设备更新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工业废气、废水、废渣以及高炉余压余热综合利用的力度,创造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湘潭经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企业有13家,综合利用产品产值5.34亿元,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达135.9万吨。湘钢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环境治理、“三废”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处理和循环利用各工序废水,回收利用转炉煤气和高炉煤气发电,利用高炉炉顶压差发电,钢渣处理、瓦斯泥提铁,转炉泥和除尘灰综合利用等,取得了明显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与“十五”初期相比,废水循环利用率由72%提高到90%以上,吨钢耗新水由70吨降到8.64吨,万元产值能耗由7.19吨标煤降至1.35吨标煤,吨钢综合能耗由969千克标准煤降至661.38千克标准煤,转炉煤气回收量达90M3/吨钢以上,废渣处理率达100%,含铁尘泥利用率100%,固废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污染物综合排放合格率达95%以上。湘潭发电有限公司为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斥巨资建设2台30万千瓦机组和2台60万千瓦机组脱硫装置,该装置投产后,每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4.8万吨,脱硫效率在95.5%以上。为消化烟气脱硫装置所产生的工业废渣脱硫石膏,该公司与山东泰和东新股份公司合作,投资6900万元建设一条年产3000万平米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投产后,企业每年产生的近10万吨工业废渣脱硫石膏可实现100%综合利用,正在建设发电机组尾水发电装置,装机容量2000KW,对冷却水产生的能量进行综合利用。

    4、进一步加强了电力需求侧管理。一是开展有序用电工作。按照省经委关于2008年迎峰度夏以及电力供应紧张时期的有序用电方案及有关要求,制定湘潭相应的有序用电预案。并召开了有序用电专题工作会议,将用电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重点用电企业,提出了“四个基本保证,四个限电到位”等措施,保证了全市范围的电力有序供应。二是提高全社会节电意识。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民节约用电活动的通告》,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做好节电工作,号召全社会开展节约用电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2008年单位GDP电耗同比下降9.48%。三是开展高效节能灯具推广工作。协助省经委电力资源处做好湘电集团绿色照明工程试点,全力做好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组织人员到企业、到社区进行宣传和推广,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加强电力供应应急管理,制定了《湘潭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操作手册,并在2008年年初冰灾期间进行了实战演练。五是认真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加大对高耗能和工艺、设备、产能落后企业的淘汰力度。

    5、进一步加大了节能宣传力度。特别是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全市组织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如节能降耗企业的行动启动仪式,节能知识竞赛,节能成就展示,推广节能产品和节能系列宣传报道等,极大地提高了全民节能意识和参与意识。同时,还组织全市各重点企业管理人员先后参加了省经委组织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培训,申报国家财政补贴节能项目培训,建材和化工行业循环经济现场会,以及能源统计培训等,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管理层面的专业技术水平,为推进单位节能工作打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尽管全市采取了大量措施,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节能降耗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省政府下达湘潭的节能目标是,到“十一五”期末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22%和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6%的目标,单位GDP能耗年均降幅为4.5%左右,从过去三年的完成情况来看,虽说过得去,但当前主要面临节能目标压力大、产业结构调整任务重、整体电耗技改节能任务重、高耗能行业产能仍在扩张、淘汰落后产能难度大、社会层面的节能降耗调控乏力、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困难和矛盾。从节能空间来看,由于全市新上的一些大项目基本上是高能耗项目,近两年全市的能耗总量将会大幅上升,节能空间不大。

    2009年湘潭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中明确规定: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5%以上。节能降耗的重点放在高能耗行业的节能降耗上,主要目标任务是大力推进重点能耗行业余热利用、热电联产等10大节能工程,切实抓好湘钢、电厂、五矿湖铁等10大节能减排项目和污水处理厂等8项环保设施项目建设。今年是“十一五”期间,湘潭市要完成节能降耗目标关键性的一年,为此,就下一步湘潭的节能降耗工作提出建议:

    1、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的发展。充分利用这次经济普查的成果,对产能小、能耗高的企业逐步予以淘汰或重组改制,建立和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在新立项目的审批上,对高能耗的生产项目务必严格执行“三同时”,从严从紧,建立项目审批问责制。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把好评估和审批关,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加快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控制高耗能行业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努力提高能耗低、附加值高的工业比重。

    2、优化工业产业结构,降低工业整体能耗水平。工业作为能源消耗的主体,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对节能降耗的影响较大,如何优化产业结构,降低工业的整体能耗水平是湘潭当前直至今后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要改善能源消费结构,大力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新型产业,逐步控制高能耗产业和单位的增加,优化产业集群,大力宣传使用优质高效的新能源,降低环境污染。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提高科技含量,逐步摆脱以消耗矿产资源为主的产业结构,积极探索一条能源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3、积极开发新能源,逐步调整以煤炭为主的能源使用结构。在能源日益紧张的时代,推动新新能源的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摆脱当前经济危机的主要措施之一。全国各省市也不例外,虽然国家新能源发展规划尚未最后敲定,但不少省市已经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支持新能源的发展。特别是地方政府的积极行动表明,各地均想在新能源的发展上抢占先机。湘潭近几年积极开发新能源,已经收到了明显的经济、环保和社会效益。如利用沼气发电。作为大唐集团公司第一台沼气发电机组的湘潭电厂1号机组,该机组采用当今世界最先进的沼气内燃机发电技术,装机容量为957千瓦。2009年1月已成功并网发电,至6月发电量达141.54万千瓦小时。如农村大力推广新能源。据统计,至2008年底,全市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5705个,累计10.59万个,年产气5559.75万立方米;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448台;太阳能路灯73盏。推广使用新能源让乡亲们受益多多,不仅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保护了青山绿水。

    4、建立健全节能监察机制,建立节能监察执法机构,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会同市编办制定上体方案,整合全市节能监测中心资源,加快建立全市节能监察机构和执法体系,明确执法主体,开展节能专项检查和监察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突出抓好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加强对全市30家重点企业节能情况的指导和监管,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建立节能项目库,继续抓好“十一五”期间十大节能技改项目建设,并不断寻找和补充新的项目。继续推行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实行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

    5、进一步广泛开展节能降耗的宣传活动。要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节约用能、降低能耗”活动,形成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降耗工作机制。要大力通过各种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节能宣传活动,宣传节能降耗的重要意义,促进全社会管理节能工作。树立先进的、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努力营造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良好氛围。

    全市节能降耗任务艰巨,社会责任重大,务必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可行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落实,坚持科学发展,推动“两型社会”节能降耗全民行动深入发展。

[供稿:湘潭市统计局 李立武]
[审核:张映欣]
[责编: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