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交通出行明显改善,出行方式不断增多,交通工具不断增加。2012年末,全市机动车(含农用机动车)保有量46.98万辆,同比增加6.97万辆,增长17.4%,带动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36.71亿元,同比增长12.8%。
一、机动车增长的亮点
近年来,全市经济稳步发展,人民生活日益改善。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549元,同比增长14.2%;人均消费支出14886元,增长10.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316元,增长19.1%;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128元,增长9.4%。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推动了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各种交通运输工具保有量明显增长,机动车驾驶人数稳步攀升。
(一)汽车和摩托车保有量实现较快增长。2012年末,全市汽车保有量达到15.39万辆,较上年净增2.60万辆,增长20.4%。其中:载客汽车13.21万辆,较上年净增2.66万辆,增长25.2%;全市摩托车保有量达到30.04万辆,较上年净增4.03万辆,增长15.5%。
(二)挂车保有量实现平稳增长。2012年末,全市挂车保有量达到241辆,较上年净增28辆,增长13.1%,全部为重型挂车。其中:营运239辆,主要是货运,达227辆,占全部挂车的94.2%。
(三)农用机车保有量大幅增长。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和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农机补贴的持续推进,推动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明显增加,给农村交通和农田基本建设带来快速发展。2012年末,全市农用机车保有量达到1.53万辆,较上年净增0.33万辆,增长27.8%。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490辆、手扶式拖拉机1800辆、小型盘式拖拉机4898辆,联合收割机5134辆,同比分别增长5.8%、76.1%、8.7%和62.2%。
(四)机动车驾驶人数稳步攀升。2012年末,全市机动车(不含农用机动车)驾驶人数实有44.52万人,较上年净增6.05万人,增长15.8%,占全市年末常住人口的16.0%,占18周岁以上成年人口总数的25.1%。其中:汽车驾证人数34.20万人,占机动车驾驶人数的76.8%,较上年净增6.61万人,增长24.0%。农用机动车驾驶人数达到6373人,较上年净增864人,增长15.7%。其中:拖拉机驾驶员4400人,较上年净增524人,增长13.5%;联合收割机驾驶员1973人,较上年净增340人,增长20.8%。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载货汽车保有量呈现下降趋势。2012年,受到世界经济和国内经济发展的影响,特别是全市重点工业企业的直接影响,与重点工业企业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经济效益明显下滑,导致货物运输明显减少,载货汽车保有量呈现下降趋势。2012年末,载货汽车保有量为19977辆,较上年减少558辆,下降2.7%。其中:营运载货汽车15147辆,较上年减少312辆,下降2.0%;非营运载货汽车4830辆,较上年减少246辆,下降4.8%。
(二)违章驾驶满分记录明显上升。由于机动车驾驶人员驾龄比较短,技术不够熟练,不遵守交通规则,处置问题不及时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导致违章驾驶满分记录明显上升。2012年满分记录达1012人,较上年净增375人,增长58.9%。其中:本记分周期内满分记录一次的达1008人,较上年净增373人,增长58.7%;本记分周期内满分记录二次的有4人,比上年增加2人。
(三)汽车数量增加造成诸多社会问题。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一方面,有利用于交通出行方便快捷和拉动经济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导致交通压力增大,城市交通堵塞,造成环境污染,违章驾驶造成人员死伤和带来严重经济损失。2012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28起,同比上升18.9%。
三、对策建议
(一)加快城乡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议相关部门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强化交通配套功能,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县乡干(支)道路的硬化进度,努力满足人们驾车出行的需要。
(二)增强绿色环保出行和优先城市公交发展意识。建议相关部门和服务业企业提高公交营运质量,根据城市居民区的布局和人流聚集情况,优化调整和适当延长公交线路,加大公交线网密度,增加和改造公交停泊站点,高峰时段缩短公交班次间隔时间,调整公交车夜间营运时间,努力满足市民的乘车需要。同时建议人们尽量乘坐公交车出行,尽量减少私驾车出行的频率,倡导购买低排量和节能环保汽车,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三)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提高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和技术技能水平。近年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稳定地增长,对全市交通安全管理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公安部于2012年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由过去的38项增加至52项。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酒驾,扣12分;不系安全带,记2分;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为此,建议相关部门和驾驶员培训机构,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确实提高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意识,按章行车,严格操作规程,严格考核驾驶员的技术技能水平,最大限度的减少违章行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供稿:湘潭市统计局李立武]
[审核:刘雁]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