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湘潭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的同时,采取强有力的节能措施,将节能降耗作为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2012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为1.185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8.88%,超出目标任务5.22个百分点。
一、全市节能降耗基本情况
(一)已经完成“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的72.4%。“十二五”前两年,湘潭市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0年,省政府下达给湘潭市“十二五”期间的节能降耗目标是:到2015年,单位GDP能耗下降17%,也就是由2010年的单位GDP能耗1.3566吨标准煤/万元,到2015年下降至1.126吨标准煤/万元。向着这一目标,湘潭市的单位GDP能耗连续保持下降态势。2011年,湘潭市单位GDP能耗为1.3006吨标准煤/万元,比2010年下降4.1%;2012年,单位GDP能耗为1.185吨标准煤/万元,比2011年下降8.88%;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制定的单位GDP能耗下降4%的目标。截止2012年,湘潭市单位GDP能耗已累计完成12.6%,为“十二五”期间全市节能目标完成进度的72.3%。
(二)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列全省第一。2012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10年可比价)1282.3亿元,同比增长12.3%;全社会能源消耗总量为1361.6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36%;全市单位GDP能耗为1.185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8.88%,列全省第一。
(三)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列全省第一。2012年,全市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2010年可比价)604.1亿元,同比增长14.4%,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81.7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2.83%,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04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23.8%。
(四)单位GDP电耗降低率列全省第二。2012年,全市全社会用电量为99.1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8%。其中,工业用电量为71.2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0.4%,单位GDP电耗为862.9亿千瓦时/万元,同比下降15.3%。列全省第一。
(五)二产业能源消费量呈现下降趋势,一、三产业能源消费量呈上升趋势。2012年,全市一产业,即农、林、牧、渔业实现GDP(2010年可比价)103.6亿元,增长4.1%,能源消费量为42.5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9.1%。二产业实现GDP(2010年可比价)663.6亿元,同比增长13.3%,能源消费量为1060.5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8%。其中,工业实现GDP(2010年可比价)604.1亿元,增长13.4%,能源消费量为1034.4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98%;建筑业实现GDP(2010年可比价)59.5亿元,增长12.3%,能源消费量为7.11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6%。三产业实现GDP(2010年可比价)381.6亿元,同比增长13.1%,能源消费量为146.2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2.2%。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GDP(2010年可比价)34.5亿元,同比增长12.8%,能源消费量为51.8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7.8%。
(六)城市生活消费耗能呈增长态势。2012年,全市生活消费耗能131.4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3.5%,占全市能源终端消费量的比重为9.7%,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生活消费耗能56.2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4.8%;乡村居民生活消费耗能75.2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2.5%。
二、节能降耗因素分析
(一)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是节能降耗的主要因素。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速度有着直接的关系,更与经济结构变化有着密切联系。2012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8.6:59.7:31.7,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扭转了长期下滑局面,提高了0.3个百分点,结构性节能作用明显。
(二)工业节能对全社会节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2011年、2012年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降低了11.4%、23.8%,是节能降耗的主导力量。工业节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重点行业,特别是高耗能行业能耗放缓。2012年全市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为32.2%,比2011年下降8.5个百分点;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615.4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4.6%,占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90.8%;直接拉动工业能耗降低24个百分点以上。在高耗能行业中,黑色、有色、电力占比重比较高的行业节能效果突出。2012年黑色、有色、电力三大行业综合能源消费合计497.4万吨,占高能耗行业的80.8%,同比下降18.3%。
(2)重点企业节能成效显著。从企业看,重点企业降幅较大,万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降幅尤为突出。重点能耗企业(年耗能万吨以上工业企业)年耗能占规模上工业企业耗能的90%以上,是市能源消耗和节能的重点。2012年重点企业能耗为510.5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8.5%,是工业节能也是全社会节能关键。
(三)居民生活用能的刚性增长给节能降耗带来了压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生活用能成为拉动全省综合能耗增长的刚性因素。生活用能中,轿车、高档家用电器等用能的快速增长,居民生活品质的提高都是居民生活用能刚性增长的客观因素。2012年城乡居民生活用能比2011年增长了23.4%,对拉动全市能耗增长贡献率达到79.5%,是推动GDP能耗上升的重要因素。
三、做好节能降耗的几点建议
(一)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做到发展经济和节能降耗互相促进。近几年来节能降耗工作的实践表明,抓好节能降耗工作,除了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节能降耗政策和措施执行得力等因素外,关键还要依靠经济转型,为节能降耗拓展空间和提供强大推力。一定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改变过度依赖传统工业粗放增长带动的发展方式,实现更好更快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培育一批节能降耗的典型和示范工程,带动全市节能降耗向纵深发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促进结构节能。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来减轻经济发展对能源消费的过度依赖。一是调整三次产业的结构。加大第三产业在经济中的比重,特别是积极发展能耗低、高附加值的现代旅游业、服务业和邮电通信业等,通过提高三产比重降低全市单位GDP能耗;二是调整行业内部结构。在重点耗能行业中,应控制高能耗工业行业过快发展,控制这些高耗能行业的过度发展有利于全市单位GDP能耗的下降。加快发展技术含量高、能耗低的高附加值先进制造业,以这些行业为重点,降低单耗水平;三是调整产品结构。应以高端材料和产品为突破口,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的增加值率,带动单位增加值能耗的降低。
(二)充分利用市场、行政等手段实现节能降耗,加大节能资金投入力度。一是适时推动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通过适度提高能源价格,使企业、居民感到节能的动力和压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对能源消费的危机意识,改变我市粗放式的用能格局和思维模式。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能耗考核和节能监察机制,将能源节约目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通过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节能基础建设。三是健全节约能源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查处各种浪费资源的行为和现象。四是加大节能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重点节能项目对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县节能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投向节能项目。切实贯彻金融、税收等扶持政策,着力解决项目建设的资金问题,加快重点节能示范项目建设,使其尽快发挥节能效益。
(三)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全社会节能的良好氛围。通过公共机构节能依法以制度建设入手,明确职责、量化指标,强化考核,有效地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充分发挥公共结构节能的带头和示范作用。
(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减少传统能源使用量。在全市能源消耗结构中,传统能源如原煤一直担负着重要角色,大量的使用给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为保证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减少环境污染,我们更应该努力发展各种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逐步用它们来代替传统能源,减少传统能源使用量,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两不误。
[供稿:湘潭市统计局张薇]
[审核:刘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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