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处于长株潭城市群的重要地带,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集聚加快,人口城镇化率显著提高。2012年湘潭市城镇化率达到54.02%,与2000年相比,城镇化率提高了18.08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本文依据2000年至2012年的人口及相关数据,对湘潭市人口城镇化发展状况进行分析。
一、湘潭市人口城镇化发展现状
(一)城镇人口增速大于常住人口增速,后期呈快速增长态势。2000年—2012年间,全市常住人口从267.21万人增加到278.10万人,人口总量增加10.89万人,增长4%;同期城镇人口从96.04万人增至150.23万人,增加54.20万人,增长57%,城镇人口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常住人口增长幅度。进入2000年以后,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城镇化进入高速增长阶段,城镇人口规模扩张加快。1990年全市城镇常住人口为81.74万人,2000年达到96.04万人,十年间全市城镇常住人口增加14.3万人,增长18%;到2010年全市城镇人口达到137.91万人,与2000年相比增加41.87万人,增长22%,后十年增幅比前十年高了4个百分点;2011年和2012年城镇化率年均增速2个百分点,比之前每年增速都大,发展更快。
(二)城镇化水平加速提高,县域城镇化建设加速。九十年代后期以来,人口顺应工业化需要,向城镇区域集聚,直接推动城镇化水平提高。2012年城市两区城镇化率达到89.46%,高于湘潭市平均水平35.44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1个百分点;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三个县级区域城镇化率提高了18.08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
(三)城市两区面积增大,人口集聚向城市两冀扩展。随着市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地域面积不断拓展, 2000年城市两区土地面积280平方公里,随着两区二、三产业的不断发展,原有的土地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不得不两次从湘潭县划入三个乡镇,到2012年城市两区拓展到658平方公里,净增加378平方公里。城市两区面积增大,人口的集聚也随之发生变化,由中心区域向两冀扩散。2010年人口普查时,城市两区有30个乡镇街道,常住人口70.77万人,到2012年城市两区增加到35个乡镇街道,常住人口增加到105.57万人,增加34.8万人。
(四)镇区规模显著扩大,特色小城镇建设初显成效。近年来,作为伟人故里和文化名城的湘潭市牢牢把握中央实施小城镇、大战略和湖南省实施长株潭一体化的机遇,确定了规划定位、市场运作、产业兴镇、多元筹资、典型引路的小城镇建设思路,依靠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大胆实践,小城镇建设欣欣向荣。2010年全市35个建制镇,镇区常住人口18.02万人,镇区平均人口4863人;到2010年,全市有37个建制镇,镇区常住人口41.5万人,镇区平均人口1.12万人。在加快建设小城镇的同时,湘潭大力发展特色小城镇。37个小城镇有10个被确定为特色小城镇,这些小城镇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亮点,如花石的湘莲、棋梓镇的生态旅游开发、虞塘镇的新型工业化、青山桥镇的皮鞋工业园、清溪镇的商贸旅游等。
二、人口城镇化加快的主导因素
(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是城镇化提速的主动因。多年来,湘潭经济发展一直保持着强劲的增长态势,为人口集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2012年,湘潭市地区生产总值达1282.35亿元,是2000年的7.15倍。城乡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2354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11316元,分别是2000年的3.89倍、4.27倍。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2012年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了176.14万人、129.08万人和39.62万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3681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人数11782人。经济社会的发展有力地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外来人口流入,是助推城镇化水平的重要因素。湘潭是一个外来人口数量较多的地区,其中市区作为经济社会中心吸引了更多的外来人口,而绝大多数的外来人口集中在城镇区域。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2000年本省其他县(市)区外来人口83943人,省外外来人口17265人。到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本省其他县(市)区外来人口146101人,省外外来人口35103人。2010年比2000年全市净增外来人口79996人。大量的集中于城镇的外来人口提高全市的城镇化率。
(三)制度改革与创新,是推动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抓手。多年来湘潭市积极实施制度改革创新,有规划、有步骤地拓展中心城市和县(市)中小城市, 2006年,湘潭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城镇化工程的意见》,确定了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以及政策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和谐发展的方针,明确了对重点镇建设用地在政策予以倾斜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最近几年湘潭市抓住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和湘江生态风光带建设等战略机遇,致力于城市群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在全省率先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对城镇化水平的快速上升起到重要作用。建制镇由2000年35个增加到2012年的37个;街道由2000年22个增加到2012年的26个。
三、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十多年来,湘潭市城镇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城镇化进程中还存在着诸多与可持续发展、建立和谐社会不相适应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
(一)城镇化与工业化不协调。从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看,当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城市化率要领先工业化率(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在30个百分点左右。2012年,湘潭市人均GDP已达到7500美元,城镇化率为54.02%,工业化率为52.04%,城市化率仅领先工业化率1.98个百分点,说明湘潭市的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协调性不够。
(二)“不完全城市化”问题突出。不完全城市化是指人口进入城市而未融入城市。一是大量外来流动人口集聚在城镇区域并计算为城镇人口,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市外来经商人口11.4万人,外来经商人口占全市城市常住人口的11.83%。但由于受城乡分割以及户口制度的约束,这些人员尚未真正融入城市社会。二是本地农民大量从一产业向二、三产业分流、转移,虽然从事非农产业、居住在城镇,但与户籍在城镇的人口存在着很多方面的差别,也并没有理清与农村土地之间的联系,实际上是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过程中的一种不完整状态。“农民进城,根留农村”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从而影响了城镇化可持续发展。
(三)小城镇的镇区规模还存在差距。据有关研究表明,当城镇人口规模达到2万人时,城镇化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小城镇的集聚效应开始形成;当城镇人口规模达到5万人以上时,可以对周边发展起到带动作用;当达到10万人以上时,公共基础设施功能才能有效利用。到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达10万人以上的只有易俗河一个镇;常住人口达5 万人以上的只有石潭镇和杨嘉桥两个镇;有30个镇常住人口在2-5万人之间;还有清溪镇、银田镇、如意镇、鹤岭镇常住人口不足2万人。这说明我市小城镇的规模偏小、城镇化水平偏低,处在城镇人口规模提速与集聚提速的初始阶段,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还较弱。
四、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湘潭市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市区城镇化发展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优化环境为着力点,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宜居城市,走绿色科学的城市发展道路。
(一)转变观念,树立新型城镇化意识。党的十八大提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良性互动,四化同步”的新型城镇化目标,明确了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强调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因此,在推进市区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要转变观念,体现以人为本、坚持城乡统筹、调整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镇功能等指导原则,消除城镇化的“形象工程”误区,树立城镇化是“经济工程”的现代理念;坚持经济发展与城镇化互促共进,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发挥城镇规模集聚效应。
(二)加强规划,明确市区城镇化方向。把城镇化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强化规划的引领,明确市区的城镇化方向。在规划中,一方面,要考虑市区区位、资源、实力等来进行功能定位、产业定位和城市特色定位,注重中心城区与区域空间的协调,明确市区城镇化发展方向应为以中心城区为主体,适量卫星小城相配套。另一方面,要根据市区区域环境特征,力争构建绿地、碧水、蓝天的生态体系,创造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充分挖掘悠久的历史文化,注重开发和继承这些历史古迹和人文景观,注重提升城市的功能与品位。
(三)调整产业,增强经济对城镇化的带动能力。经济发展不仅直接推动城镇化的发展,而且通过产业连锁反应间接地推动城镇规模扩大和质量提升。要继续强化工业、服务业对城镇化的带动作用,发展以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经济,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经济转型升级,提高产业素质和竞争力,实现工业、服务业与城镇化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首先,对中心城市的产业结构进行更新,增强商贸、金融、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功能,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进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现代物流业,进一步增强区域中心城市集聚力和辐射力。其次,根据市区小城镇特点,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
(四)创新机制,破除推进城镇化的制度障碍。一是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政策,在市区城镇化过程中,积极开展土地整理,盘活土地存量,节约用地。二是继续推进城乡统筹,实现新型城镇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融合,建立健全农村产权制度,形成与户籍相分离、责权利明确的农村产权制度,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奠定制度基础。三是出台人口向城镇集聚的政策,加快农村社区建设,鼓励本地农村居民向小城镇集聚。对外来流动务工人口,制定享受城市居民待遇的优惠政策。四是完善投融资体制,加快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市交通、电力电信、供水、供气、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全面对接,形成功能齐全、服务便捷、城乡一体的公共设施网络,推动市区城镇化健康发展。
[供稿:湘潭市统计局刘志军]
[审核:刘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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