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湘潭现代农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来源: 时间: 20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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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湘潭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潜力

  经过多年的农业综合开发,特别是最近几年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大力扶持,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农业产业结构得到不断优化,农业产业化步伐正逐步加块,发展现代农业的思路进一步拓宽。

  1、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2012年,全市水利建设投入资金12.02亿元,农田有效灌溉率达94.5%,旱涝保收率达87.0%,亩均耕地农机总动力达1.5千瓦,均居全省前列;森林覆盖率达到46.14%;设施农业占地面积与耕地面积的比重为3.4%;特别是通过近几年“百村示范工程”和“百村帮扶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有了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

  2、农业生产水平不断提升。2012年,全市粮食总产达到148.74万吨,实现连续9年丰产,全市水稻复种指数和单产分别为189%471.9公斤,均居全省第一;蔬菜总产量160.97万吨,水果6.29万吨,分别比2008年增加25.93万吨、1.37万吨;出栏生猪560.44万头,人均出栏2.7头(按农业人口计算),生猪出栏率达到198%,外调生猪365万头,生猪规模养殖水平达到62%,并形成了13个万头生猪养殖基地,生猪的生产水平、产业链建设、对外贸易、生猪外调等方面均位居全国前列

  3、农业产业化程度不断增强。2012年,实现农业产业化总产值450亿元,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111家,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4 家。全市已经形成粮食、生猪、竹木、劳务经济等四大产业体系。特别是生猪生产及其关联产业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从种猪繁育、中仔猪交易、商品猪养殖、分割肉加工到饲料生产、兽药、猪皮、服装、肠衣、骨粉加工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

  4、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壮大。随着湘潭农村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近几年,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全市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正方兴未艾,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得到不断提升。2012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825家,比2008年增加583家,入社农户超过20.8万户,占农户总数的35.7%,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市拥有6家国家级示范社,在项目、资金、政策上,将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

  5、农业科技支撑体系逐步完善。目前,全市不仅初步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农科网络,而且在近几年切实加强与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省农科院、省畜牧兽医研究所等科研院所的产学研科技合作与交流,促成了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中心中试基地、“隆平论坛”等农业科技研发示范项目落户湘潭,吸引了国际著名的饲料企业集团泰高公司、泰国正大集团,国内的金锣公司、新五丰集团公司、大北农集团公司等企业中农大动物科技学院等科研院所进驻湘潭。开放式的科技体系,为湘潭带来了大量的科学技术、信息、设备和人才,缩短了湘潭在农业技术方面与国内外先进水平之间的距离。

  二、湘潭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纵观湘潭现代农业的发展,虽然来势较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一些突出问题确不断困扰着我们。

  1、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够高。现代农业是“大农业”,不仅仅是指种植业和养殖业,还包括农产品的精深加工、食品制造、运输和流通等相关产业,也就是源于农业的相关二三产业或称农业产业链。许多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产值超出了电子、汽车及化学工业,成为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其种植业、养殖业产品加工成食品的比例都在30%以上,湘潭仅有4%8%,农产品精深加工率不足30%,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70%以上的水平。

  最近几年,全市虽然已培育出伟鸿公司、湖南恒盾集团、湖南怀其制革等28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但其正在发展过程之中,全市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档次低、带动能力弱的问题依然突出,全市产值过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农头企业仅3家,更缺乏象“唐人神”、“蒙牛”等知名品牌。

  2、投入不足,发展不平衡。发展现代农业首先要投入,特别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近几年,虽然各级政府都相应增加了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但由于农民群众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要求十分迫切,所需资金多,投入明显不足;加之,部分乡镇受交通、地理位置等自然条件的限制,经济欠活跃,发展自身经济缺乏后劲。尽管近年来湘潭在增加农业投入方面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农业投入不足的矛盾得到了很大缓解,但还需继续改善。

  3、农民的整体素质不太适应产业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2012年,全市乡村劳动力资源数为135.01万人,从业人员数131.35万人,从业人员占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97.3%。另据2012年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农村劳动力就业人口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24.9%,初中文化程度占50.5%,高中文化程度占21.7%,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2.9%。由于现阶段全市农民整体文化程度偏低,尤其是具有一技之长、能擅长运用现代科技从事农业生产的为数不多;同时由于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转移到二三产业,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多数是“三八、六一、九九”部队,这种农民文化结构、年龄结构和技能结构,直接影响农业新技术的应用,以及发展现代农业的进程。

  4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仍存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71起施行以来,湘潭农村各类农民合作组织有了明显的发展。但从总体看,普遍存在着经济实力弱、经营规模小、服务水平低、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等问题;还处于一种政府引导下的试点、示范阶段,还没有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力量;同时,也存在多头管理的矛盾,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在湘潭这样一个小规模经营农户所占数量较大的地区,新型农民合作组织还有待进一步做大、做强。

  三、湘潭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措施和途径

  近几年,湘潭乡镇机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县乡财政体制等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推进,并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改革现行的集体林权制度和农村金融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办法和机制,着力于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实现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 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为农民进入市场提供了桥梁和纽带,一定层面上形成了加快全市现代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1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建设,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一批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形成一批面向市场的产学研基地,开发和推广运用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增产增效增收明显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设立和不断增加现代农业科研专项,支持重大农业科技项目,增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投入,建立乡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从根本上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使之掌握一定的生产经营技能,成为某一领域的领军人物,为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储备足够的人力资源,增添发展现代农业的后劲

  2、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优化生产要素组合。随着湘潭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经营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已逐步暴露出许多弊端,显示出与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大生产不相容的特性,阻止了规模经济的发展和农业效益的提高。改革现有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开展土地流转,实现土地适度集中,推动农业规模化、机械化、专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时代所需、大势所趋,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这样既可以发展规模经营,又能维护农户经营主体的地位。

  截止2012年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73.2万亩,其中耕地34.05万亩,林地39.15 万亩,涉及农户10.1万户,分别占全市耕地总面积和农户总数的20.2 %17.5%,耕地流转面积比2008年增长了7.6倍,呈倍增之势。

  通过土地流转,催生出一大批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推动农业产业的发展,形成多个特色产业带,提高土地生产效益;另一方面,转出土地的农民不仅获得了土地流转收益,有的还被返聘到专业合作社、种植园区等就近打工,成为农业工人,更多的农民则通过经商、外出务工,获得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农民增收渠道得到拓宽;通过推进农村土地的适度流转,优化生产要素的组合,扎实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形成规模效应,增强市场竟争力。

  3、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高低,主要反映为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程度;农业生产的发展,广大农民除了需要村级自治组织,还需要有能够带领他们进入市场的经营性组织,这就是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在湘潭这样一个小规模经营农户所占数量较大的地区,不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就难以真正发展现代农业。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是因为合作组织能够在保持农户主体地位的基础上推进生产的社会化。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既可以把它作为发展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和社会化程度,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又可以把它作为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渠道,使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更多地向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组织倾斜,以形成更多有效资产和现实生产力。

  现阶段湘潭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应着重在规模化上做文章,避免小而全,形成规模效应;应着力于培育一批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具有较强带动、示范作用的农民合作组织,形成品牌效应。

  4、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充分利用湘潭农业资源,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乡村旅游观光产业,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建设一批以山水资源、田园风光为主,寓生态保障、观光旅游、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综合园区,在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的同时,让农民分享加工、流通以及后续环节带来的利润,增加收入。同时加快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核心竞争力强、行业领先的农业龙头企业,积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粮油、生猪等精深加工业。

  根据调查测算:粮食粗加工可增值20%80%,生产食品则可增值1-3倍;生猪粗加工可增值30%-50%,深加工可增值1-3倍;蔬菜加工可增值2-4倍。这表明,农业要成为一个赚钱的行业,就必须突出农产品加工增值这个环节。因此,必须依托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健全“公司+农户”、“合作组织+农户”等运作机制,切实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引导龙头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与农民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形成良性循环,加快湘潭现代农业发展的步伐。

[供稿:湘潭市统计局唐鹤庭]
[审核:邓海龙]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