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改革步伐的加快推进和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以及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湘潭居民购买车辆的热力一直不减,各类机动车保有量呈现稳步增长态势。这对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但也给全市交通建设、车辆管理、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挑战。
一、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现状
2014年,湘潭市机动车保有量48.28万辆(不含农用机车保有量),同比增长7.8%。全市投入营运的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21万辆,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4.6%,非营运的机动车保有量为46.05万辆,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95.4%。
(一)汽车保有量实现较快增长。2014年,全市汽车保有量达到20.98万辆,同比增长18.2%,较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其中,载客汽车达到18.75万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89.3%,增长20.0%;载货汽车达到2.02万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9.7%,增长3.4%;其他汽车达到0.21万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1.0%,增长16.5%。全市进口机动车保有量呈现快速增长势头,全年累计进口机动车上牌8442辆,增长29.7%,其中汽车8431辆,摩托车11辆,同比分别增长29.6%和120.0%。
全市汽车保有量当中校车保有量呈现新亮点。2014年,全市校车保有量达到236辆,较上年净增138辆,同比增长140.8%。其中运用于幼儿园和小学校车,分别达到206辆和30辆,同比分别增长194.3%和7.1%,占校车保有量的87.3%和12.7%。
(二)摩托车保有量略有增长。2014年,全市摩托车保有量达到27.26万辆,较上年增加2659辆,同比增长近1个百分点。其中普通摩托车保有量达到27.12万辆,占摩托车保有量的99.5%,较上年增加2633辆;轻便摩托车保有量达到1434辆,仅占摩托车保有量的0.5%,较上年增加26辆。
(三)挂车保有量增长较快。2014年,全市挂车保有量达到335辆,较上年净增58辆,同比增长20.9%,全部为营运重型挂车,其中个人拥有164辆,增长30.2%,占挂车保有量的48.9%,新注册89辆,增长58.9%,占挂车保有量的26.6%。
(四)农用机车保有量实现稳步增长。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和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农机补贴的持续推进,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农村交通和农田基本建设带来可喜变化。2014年,全市农用机车保有量达到1.92万辆,较上年净增0.18万辆,增长10.6%。其中,大中型拖拉机0.37万辆、手扶式拖拉机0.24辆、小型盘式拖拉机0.58万辆,联合收割机0.7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5%、9.0%、9.6%和16.8%。
此外,随着新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政策的出台,对驾驶员提供了更多方便和保障,个人拥有的机动车辆数量不断增加,驾驶人员数量明显上升。2014年,全市机动车驾驶员达到54.26万人(不含农用机车驾驶人数),较上年净增4.30万人,同比增长8.6%,占全市年末常住人口的19.3%。其中:汽车驾驶员44.72万人,占机动车驾驶员的82.4%,较上年净增4.56万人,增长11.4%。全市农用机车驾驶员0.79万人,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导致农用机车驾驶员减少,较上年减少386人,同比下降4.7%,其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分别为0.52万人和0.27万人,同比分别下降2.7%和8.3%。
二、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面临的新挑战
(一)违章驾驶明显增多。一是客观环境造成。如城市停车位比较少,导致违章停车明显增加。二是驾驶员主观原因造成。如驾驶员驾龄比较短,技术不够熟练,不遵守交通规则,处置问题不及时、超速行驶、酒驾、故意污损或遮挡号牌等综合因素的影响。
(二)社会管理压力加大。机动车保有数量的不断增加,也导致城市交通拥堵、交通安全事故增多和环境污染,特别是校车安全问题,一直是家长们最关心的事。从一些校车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既有严重超载、未按审定路线行驶、违法改装,也有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安全检查完全缺失等。
三、对策建议
(一)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面对日益突出的城乡道路通行能力与机动车保有量的矛盾,相关部门应加快城市道路基础建设和现有道路的管护力度,强化交通配套功能,提高信息化程度,进一步完善和配套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县乡干(支)道路的拓宽和硬化进度,努力满足城乡居民驾车出行的需要。
(二)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公交出行。相关部门和服务业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公交营运质量,根据城乡居民区的布局和人流聚集情况,优化调整和适当延长公交线路,加大公交线网密度,增加和改造公交停泊站点,高峰时段缩短公交班次间隔时间,调整公交车夜间营运时间,努力满足居民的乘车需要。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倡导居民乘坐公交车出行,尽量减少私驾车出行的频率,倡导购买低排量和节能环保汽车,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三)加强车辆管理。一是加快推进公车改革步伐,减少公车使用频率。二是对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校车、公务用车等特色车辆,转变运营模式,进行公司化管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部门监管”的基本原则,实行统一登记入档、统一公司管理、统一外观标识、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安全培训,使全市特色车辆步入政府主导、管理规范、用车安全、群众满意、人人放心的良性轨道。
(四)严格教育培训。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相关部门和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意识,按章行车,严格操作规程,严格考核驾驶员的技术技能水平,最大限度的减少违章行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供稿:湘潭市统计局 李立武]
[审核:刘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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